飄天文學 > 民間邪門錄 >第96章 交出兇手
    張海民聽見老父親言語間夾雜着無奈,似乎出了什麼大事。

    “怎麼了?出什麼事了嗎?”

    老父親告訴張海民,電話裏說不清楚,讓他先回來。

    可是,現如今在寶安市勢成騎虎,怎麼回去?

    現如今,各方勢力暗流涌動,別的不說,那封對我陳火良的通緝令現在都沒人出來解釋?

    難道發通緝令的時候沒人會覺得這是違規嗎?

    單靠一個證人的口述指證就確定一個罪犯,這恐怕與辦案原則背道而馳。

    越想越生氣,“爸,到底出什麼事了,你倒是說啊。”

    老父親只丟下一句話,“你要是再不回來,這個家恐怕就散了。”

    電話掛斷了,留下張海民一人不知所措。

    他給上級寫的彙報材料已經遞交上去,上級也給出答覆,將會全力幫助其查清黑玉菩薩石像的來龍去脈。

    我們這個民族有個習慣,做什麼事情都喜歡一脈相承,尤其是在雕刻這方面,所有的物件都有他本身含義。

    不會平白無故瞎搗鼓個什麼東西。

    這就需要從歷史的長河中去搜尋,只是需要時間。

    不行,他還不能走。

    一個電話又打回家裏,沒人接。

    最後打到娟萍單位,單位說娟萍住院了。

    難不成家裏真的出事了?

    張海民心裏七上八下,隱隱感覺不妙,現在看來,那封威脅他的信件不只是嚇唬他。

    與此同時,一件更爲棘手的事情出現。

    我被小李窩藏的事情被人捅了出去,現在全社會輿論譁然,要求必須把兇手交出來,嚴懲不貸。

    寶安市上下也被架在鐵板上烤,在有些心懷叵測人利用下,竟然煽動羣衆圍堵轄區派出所。

    海局直接推開張海民辦公室門,衝了進來,“張主任,有羣衆舉報,陳火良被窩藏在轄區派出所,羣衆意見很大,現在把派出所大門都圍了。”

    海局很自然把這個難題拋給張海民,現在明眼人都清楚,窩藏陳火良就是這位張主任授權的,否則誰吃了熊心豹子膽敢做這種事情。

    海局的意思是說,你不是本事大嗎?現在出這檔子事,我看你怎麼解決?

    張海民一聽,二話沒說,拿起外套跑了出去。

    羣衆拉起橫幅,其中既有死者家屬,也有一些社會閒散人員。

    “交出兇手,嚴懲不貸,交出兇手,嚴懲不貸。”

    轄區派出所,所長嚇傻了,扒到小李跟前,“這可咋辦?這事情鬧大發了”

    小李則惡狠狠盯着所長,“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消息怎麼可能捅出去?”

    所長連忙解釋,“不是我泄密的,絕對不是我泄密的,我都簽了保密協議,按照組織保密法,如果是我泄密,我要坐牢的呀,這點覺悟我還是有的。”

    “好了,都這個時候說這些有什麼用。準備面對吧。”

    張海民擠開圍堵的人羣朝轄區派出所走去,突然有羣衆大喊,“他就是省裏來的領導,就是他窩藏罪犯。”

    烏泱泱,羣衆情緒激動,將張海民團團圍起來。

    有幾個膽子大的竟然把鞋脫了扔過來。

    所長趕緊派人出來維持秩序,費了好大勁才把張海民解救出來。

    衣服被撕爛,鞋子剩下一隻。

    張海民怒氣衝衝看着小李,沉着臉說道,“這點事情你都辦不好。”

    話裏話外意思是,好端端的怎麼會泄密呢?

    小李也是啞巴喫黃連,有苦說不出。

    這件事影響太大,性質太惡劣,連寶安市大老闆都來了。

    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轄區派出所門口,通訊員趕緊開車門,一個穿着白襯衫黑外套,梳着背頭的中年男子下車。

    羣衆自然認識寶安市大老闆,紛紛跪下喊冤,“青天大老爺,要給我們伸冤吶。”

    大老闆準備好擴音器,站在臺階上發表演講。

    意思只有一個,各位羣衆要放心,寶安市高度重視913、918大案,從未懈怠,但此案太過複雜,一句話兩句話說不清楚,但是請放心,一定會給大家一個交代。

    羣衆不信,有的人竟然當衆喊出,“官官相護,官官相護。”

    大老闆示意通訊員,如果再這樣鬧下去,必要時刻必須出動武警維持秩序。

    有人還在煽風點火,“誰不知道兇手是省裏大領導的侄子,你們就是包庇,把我們老百姓當什麼了。”

    “交出兇手,嚴懲不貸,交出兇手,嚴懲不貸。”

    小李急了,準備出去辯論,被張海民一把抓住。

    現在是百口莫辯。

    對手太會造勢了。

    按照法律程序來講,我只是懷疑對象,目前寶安市局採集的證據不能證明我就是兇手。

    但這件事太過巧妙。

    對手先是利用何曉天貪功心切的心理,把我是兇手的輿論煽起,再是一封舉報彭磊的匿名信,捅出我是彭磊的侄子。

    這些邏輯老百姓心目中完全符合我就是兇手的特徵。

    自古,我們都有一個習慣,一個窮苦人家的孩子和一個官宦子弟的孩子同時犯罪,窮苦人家的孩子會獲得同情,而這個官宦子弟家的孩子,就是沒罪,羣衆也會說他有罪。

    最後,關於我的通緝令全寶安市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誰不知道我就是行走的一萬塊錢?

    你現在說我不是兇手,打死老百姓也不能信。

    如果要證明我不是兇手,必須要否者以下兩點特徵。

    第一,要有非常有力的證據,並且把真正凶手抓捕歸案。

    第二,通緝令的事情必須嚴查嚴辦,有人負責。

    但是,目前這兩樣,沒有一件事情掌握充分證據。

    大老闆看羣情激奮,實在無奈,回頭小聲對張海民說,“張主任,要不先把陳火良移交給寶安市局,我們是一家人,不說兩家話。”

    大老闆自然是清楚的,能夠祕密把我隱藏起來,說明是得到上級部門授權,否則,張海民現在就得被逮捕。

    今天,看來必須得把我陳火良交出去。

    張海民也沒辦法,“好吧,只能先這樣。”

    海局趕緊給手下使眼色,做好準備。

    “小李,你去把陳火良帶過來,交給海局。”

    小李不樂意,費了這麼大的功夫把我保護起來,現在說交就交。

    “交人。”張海民發火了。

    正當小李將市局人馬帶到我的住處時,事情發生轉機。

    省裏一個電話打給寶安市機關辦公室,同時又補發一份傳真過來。

    陳火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現在由張海民同志親自押送陳火良前往省裏覆命。

    傻子都能看出來,這是緩衝的權益之計。

    往往,字數越少,事情越大。

    通訊員將事情趕緊報告給大老闆,大老闆說了一句話,“照省裏的意思辦。”

    馬不停蹄,我和張海民還有小李,一起到了省裏。

    這是我第一次進省,坐的還是警車,我一點都不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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