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舒明朗低下頭去,捏捏絮兒的臉蛋,笑道:“好了好了,答應你就是了。”
頓時,絮兒破涕爲笑,能留在哥舒明朗身邊,是絮兒此生最大的幸福。
雖然,哥舒明朗同意讓絮兒留下了,但是一直跟在自己身邊,也是不妥,畢竟落容那邊,還沒有理由交代。哥舒明朗想着,先找個地方讓絮兒暫且住下,之後等着自己在落府地位穩定,再找機會讓絮兒進來。
要去找地方之前,自然需要先將絮兒好好包裝一下,畢竟這御靈大陸的衣服和那普桑的衣服還是有諸多不同的。
故而,拉着絮兒,哥舒明朗上了街。這普桑的街市還算是熱鬧,這來來往往的,都是女子,她們衣着奇怪,體態妖嬈,在街上叫賣着,當真是奇怪。
自然,對普桑,絮兒還是瞭解一些的。畢竟,每次哥舒明朗在看關於普桑的資料時,絮兒都會站在旁邊,爲哥舒明朗掌燈,耳熟目染,也是知道了不少。
“主人,這裏……好奇怪。”只聽絮兒道,這裏的東西是真的是奇怪,很多她都沒見過。
哥舒明朗笑笑,這笑臉不禁讓他想到了雲約。唉……若此刻陪着自己的不是絮兒,而是約兒多好呀!
可是……唉!可惜約兒如今正在洛神地宮陪小冰呢!
“主人你看這個,真奇怪。”絮兒到了一處攤位前,拿起一條項鍊。
那項鍊很奇怪,自然在御靈大陸人的眼中很奇怪。
那項鍊使用一根奇怪的繩子編制的,一個海螺穿在上面,當真是奇怪無比。
轉而,絮兒又見到了一個項圈,那是個皮質的項圈,古銅色的,其上有些花紋,在最前面還拴着鈴鐺,像是他們御靈大陸狗狗頭上帶的項圈,但卻也不是。不知道在普桑,這東西是幹嘛用的。
“姑娘,買一個吧,你看這項圈多適合你身後的公子。”只聽那賣項圈的老婆婆道。
絮兒扭頭望了一眼哥舒明朗,又看看手中的項圈,不覺得又是驚喜,又是好笑,這東西居然是給男人帶的?
自然,在這普桑,男人沒有地位,就是她們女人的玩物而已,這些狗鏈子之類的東西,自然也就是男人的物件了。
不覺得,絮兒笑出了聲,隨後又即刻停住,一時間,她居然忘記了哥舒明朗是自己的主人,她怎麼能嘲笑自己的主人呢?
哥舒明朗並沒有生氣,反而笑了笑,對絮兒這種自然的狀態,哥舒明朗只覺得新奇,想來,若是約兒在這兒,想必也會像絮兒一樣嘲笑他吧!
“主人,我們走吧!”絮兒低着頭,臉紅紅的,拉着哥舒明朗要走。
那賣項圈的老婆婆只覺得奇怪:難道是我聽錯了?那女的叫男的主人?
自然,老婆婆也不會去深究,只當自己是耳朵不靈驗了而已。
“絮兒,這普桑好玩嗎?”哥舒明朗問道。
“好玩。”絮兒道,此刻她是真的開心。
平日裏,絮兒與哥舒明朗相處,無非不就是爲了雲約,爲了湛帝,爲了小冰,爲了紅林大事,總之不管是什麼事,都是冷冷的,沒有感情的爲了某些人的事情。
而如今,絮兒是真的因爲自己而陪在哥舒明朗身邊。不是爲了雲約以及其他的人。她們兩個相處,像是一對兄妹,甚至是情侶,而並非是主人和自己屬下的關係,自然這是在御靈大陸人的眼中,在重女輕男的普桑人眼中,哥舒明朗應該是絮兒的奴隸纔是。
“主人,你開心嗎?”絮兒問道,她只覺得能永遠這樣。
自然,絮兒曾經想過,若是哥舒明朗是個普通人,自己也只是個普普通通的女孩,他們地位相等,同住在一個小村落裏。之後因爲某些原因,她們兩人相遇,相知,相愛,相知,相守,不離不棄,永生永世。
只是,絮兒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她只是個丫頭,地位低微,而自己的主人是御靈大陸唯一的皇,她有多大的膽子,敢跟教皇地位相當。
“開心。”哥舒明朗也是道。的確,哥舒明朗也是真的開心,只是有些遺憾,這遺憾是絮兒只是絮兒,卻不可能是約兒。
“絮兒……”哥舒明朗道,“別叫我主人了?”
絮兒一驚,這話什麼意思?若是換做其他的洛神兵,定然會以爲哥舒明朗要趕走她們,所以才說這話,但是絮兒不會,她知道主人不會趕走他的,這話定然另有深意。
“爲什麼?”絮兒問,臉上還有些笑容。
哥舒明朗笑笑,道:“絮兒,這普桑以女爲尊,你叫我主人,多有不便,所以……聽話。”
“那不叫主人,叫什麼?”絮兒問,臉畔紅紅的,第一次,他在自己的主人面前害羞。
自然,從前絮兒對哥舒明朗都是因爲正事,而如今卻是爲了自己。爲正事,一本正經,自然不會害羞,爲自己,總有種奇怪的感覺,絮兒第一次感覺到了平等,感覺到了自己跟哥舒明朗一樣,都是平等的人。
的確,脫去了教皇的華裝,哥舒明朗和絮兒一樣……
“叫我……叫我明朗吧!”哥舒明朗伏在絮兒耳畔,喃喃道。
絮兒一下子驚了,意識到了自己的地位,低下頭去,忙道:“絮兒不敢。”
“這是命令,沒有什麼敢不敢的。”哥舒明朗道。
明朗?似乎還沒有女人這麼稱呼過自己。自然,哥舒明朗身邊的女人,若不是叫自己主人,就是教皇之類。就是約兒,也是稱自己爲叔叔,或者哥哥,卻是不已名字稱呼的。畢竟,教皇的身份,以及哥舒明朗的輩分擺在那裏,衆人也不能亂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