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與容華 >第4章 第4章
    冬去春來,藥田裏已是生機盎然,阿玉在墳頭磕了幾個響頭,轉身下了山,背影有些決然,似乎是不會再回來了。

    “你要去哪兒?”丹娘出來,與她並列而行。

    “你不是會算嗎?你算算我要去哪兒?”阿玉半開玩笑地問道,誰料這句話觸了丹孃的眉頭,瞬間讓丹娘不淡定了。

    “我從不算命,我只謀算人心。”

    “是,我知道了!”語氣輕柔,像是在哄一個孩子,“既如此,你算算我心中想去哪兒?”

    丹娘白了她一眼,沒好氣地說道,“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不如你來定吧!”阿玉偏頭看了眼丹娘,臉上一派無慾無求,配上額間的牡丹花,越發清麗絕倫。

    “等等,你額間的牡丹長回來了。”丹娘沒形容錯,那牡丹花印記栩栩如生,其上靈氣環繞,因而宛如活的一樣。

    “牡丹花?”阿玉摸了摸額頭,一片平坦,“它又回來了?”

    詫異之餘,阿玉找到了一處水潭,潭水清澈,將她的模樣映得一清二楚。

    水中的女孩穿着粗布襖衣,五官雖稚嫩,卻是靈氣十足,尤其是那雙渾圓清澈的眸子,似是氤氳着一汪春水一樣。

    而那額間的牡丹花,綺麗絢爛,卻與阿玉的清靈毫不衝突,雜糅出一種清冷矜貴的的氣質。

    “真漂亮!”丹娘讚歎道,她對美麗的人和事物從來都不吝嗇讚美

    確實漂亮,阿玉看了看那牡丹印記,點了點頭,過往有不少人都誇過,不過,它好像變淡了一點。

    “有什麼問題嗎?”丹娘見她撫摸了好幾下,便出聲問道,她只知道阿玉曾有過牡丹印記,但並未親眼見過。

    “淡了一點,以前的比這還要豔麗。”儘管變淡了,可這印記依舊惹眼。

    於是,阿玉將頭髮打散,又扯下一塊布條,藉着獨特的編髮方法,既遮住印記,又不會輕易被人扯下。

    “既然印記回來了,不如你就回北朝吧!”

    阿玉編髮的手微微頓住,而後她回眸望了一眼丹娘,見她不似開玩笑,便略略思索下可能性,而後輕輕點點頭,但有些遲疑。

    她本是北朝公主,當年自荒郊野外醒來時,額間印記消失,也無其他證明身份的東西,後來爲了活下去,便跟着歸一離開。

    如今,印記回來,她自該是回家。

    只是南北朝幾代對立,距今已有百年,雖這些年兩朝未動兵戈,但近年來北朝在邊境陳兵數萬,兩朝兵戈相向是遲早的事。

    因此,如何跨越邊境是必須要面臨的問題,也是最關鍵的問題。

    還有路費,從金陵到長安,約莫有數千裏,食宿加上路費至少要三十兩,另外,她現在內功和靈力被封印,這一路的兇險也需要提前防範。

    此事,得從長計議。

    路費好解決,金陵城繁華,找份工不難。

    若是以前,也確實不難,但阿玉不想用歸一教她的東西,於是就變得難了。

    有些人家自詡清貴,喜歡侍弄花草,越珍奇越好,可越珍奇的花想養活就越不容易,以前,阿玉就幫過這些人家,養活一盆至少有二十兩的賞銀呢!

    丹娘也覺得這活計不錯,便勸阿玉,不過沒勸動。

    走着走着,又碰着匯仙樓招點心師傅,這活阿玉也熟啊。

    想當初,歸一爲了鍛鍊阿玉的廚藝,各大菜系一天一天地輪着做。歸一早年遊遍天下,又喜好美食,是個十足的老饕,是以在品鑑美食上極爲嚴格。

    在歸一的嚴厲要求下,阿玉鍛煉出一身好廚藝。

    可惜啊,這活兒阿玉也不接。

    還沒走兩步,又遇着繡樓招人,似乎是有個大單子,招得還挺急,掌櫃認識阿玉,偷偷告訴她,這單子是宸王的。

    此前阿玉爲了知道自己的繡藝水平,便特意拿了自己的繡品來繡樓賣,一來二去,便認識了這兒的掌櫃。

    掌櫃知道她手藝高,便出了高價要請阿玉,然而阿玉婉拒了,繡藝不是歸一教的,但有幾本繡譜是歸一給的。

    一路下來,逛遍了金陵城,阿玉都沒找着合適的工。

    “我看啊,你是找不着了!”丹娘陪着阿玉也逛了一天,看着一個接着一個的機會被阿玉無情地攆走,委實是心累。

    “現在,你尚有餘錢,之後呢,你想怎麼辦?”丹娘飄到近處的一個茶攤上,取了杯茶水茶水喝。

    阿玉也隨即來到茶攤,還買了幾樣小點心,朝丹娘那兒推了推。

    “你今日怎麼這麼有耐心?”阿玉知道自己今日浪費了時間,也浪費了丹孃的心力,便小心翼翼地問道。

    “你希望我罵你?還是你覺得你該罵?”丹娘幽幽看了阿玉一眼。

    阿玉心虛地笑了笑,搖搖頭,她兩個都不想,但疑惑不解還是有的,畢竟丹孃的性子她是瞭解的。

    “我呢,不喜歡強迫別人……”丹娘頓了頓,話似乎沒說全,“況且,我爲什麼要逼你呢?等你錢花光了,要餓死的時候,你自然會低頭的。”

    這會兒,丹娘說的極爲淡定,極爲胸有成竹,此時的她根本不會想到阿玉竟然那麼堅決,堅決到寧願當個乞丐。

    在阿玉看來,她並沒有那麼堅決,錢花光後,她本想回去接了繡樓的活的。

    只是恰好有人把她當成了乞丐,還往她面前丟了一塊碎銀子。

    於是,她就去簡單查探了一番,她發現,乞丐做得好也是可以暴富的。

    首先,地段要好,要有很多人,但不是簡單的人多,得是富人多。

    尋常百姓一月能賺二兩銀子便是極好,便是有善心人施捨給她,也沒多少,而且他們的錢,阿玉拿着心裏也不會踏實。

    其次,要找闊氣的,就算是家裏鉅富,可一毛不拔也沒用哪!

    阿玉觀察了好幾日,便盯上了某些人善錢多的小肥羊,不料,小肥羊們也不只她一人盯。

    這不,剛到手的一兩銀子,擱在手裏還沒捂熱,便被一羣乞丐搶走了。

    那些乞丐人多勢衆,阿玉武功又被封,爲了避免捱打,阿玉就只能把銀子交出來。

    經此一事,阿玉覺得還是不能太惹眼,因此將目標換了換,挑那些一錢一錢銀子施捨的人。

    阿玉畢竟也是要花錢的,因此攢錢雖也不慢,但也不快。

    半年後,阿玉手中已經有了十兩積蓄,期間丹娘也試圖找過其他活計,但是多多少少都跟歸一有關。

    “歸一這個死老頭莫不是早就算到了這一天,衣食住行,他哪個不沾?”丹娘恨恨地說道。

    “明日起,不做乞丐了!”阿玉跟丹娘說了一聲,轉頭就去收拾自己的小包裹,連夜去了郊外。

    “怎麼回事?”丹娘見阿玉神色凝重,也不開玩笑了。

    阿玉一邊警惕着四周,一邊答道,“我感覺,有人盯上我了!”雖沒證據,但她說得極爲篤定。

    “那你的路費?你的盤纏呢?”其實,丹娘倒是想讓她留下來,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她想知道誰那麼慧眼識珠。

    “我打聽了,獵戶也賺錢!”阿玉小臉輕輕昂起,眼中閃爍着晶亮的光芒,像只驕傲的小狐狸。

    於是,小乞丐阿玉變成了小獵戶阿玉。

    又是半年,阿玉日以繼夜,悄無聲息地賺到了盤纏三十二兩,還多五錢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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