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曼死了。

    被廣告牌子砸的七竅流血,不治而亡。

    臨死前,她還在感嘆這樣的死法,未免太過體面了。

    她這樣作惡多端的人,被砸成肉餅或者肉泥才解氣...

    下一秒,她又活了。

    不是詐屍,而是在逃荒路上重生了。

    呼嘯的風聲,燙手的火車鐵皮,這是他們漫無目的逃荒的第三天。

    也是所有罪孽的開始,所有人的命運在這一天被改寫...

    看着面前的男人,林秋曼暗暗地咬了咬牙後槽,恨意無休止的滋生着,臉上卻依舊不動聲色。

    “曼曼,你知道怎麼要飯吧?”

    她不僅知道該怎麼要飯,她還知道該怎麼把他弄死?

    前世她替吳建勳頂罪坐了十年牢,在她爲了能早一天出獄,瘋狂踩踏縫紉機做任務的同時。

    吳建勳也在忙着娶妻,生子,升官,發財...

    上天讓她再次活了過來,不就是讓她光明正大的弄死吳建勳嗎?

    “你收拾一下,前面就是邯市了,我們準備跳火車了。”吳建勳覺得心裏毛毛的,感覺林秋曼眼神不太對。

    逃荒時,林秋曼從家裏帶的幾個餅子,昨天晚上喫完了。

    又想着她餓了一晚上,表情難免有些異樣。

    “我裏兜有個口袋,你把介紹信和高中畢業證給我,我給你放起來。”林秋曼壓抑着眼底的恨意,說着又伸手摘下了吳建勳五百度的近視眼鏡:“眼鏡我也幫你保管,別跳車的時候摔壞了。”

    兩人本就是青梅竹馬,林秋曼又爲了他,放棄投奔遠房親戚,跟父母鬧掰也要跟他一起出來逃荒。

    吳建勳也明白林秋曼對他的心意,毫不猶豫的就將介紹信,畢業證和眼鏡交給了林秋曼。

    “我剛剛想了想,我們兩人一起行動,肯定沒人願意給我們飯喫。分開走,要是有人給你找喫飯的地方,讓你嫁過去,你就先應下來。”

    林秋曼看着吳建勳叭叭的小嘴,無聲地笑了笑。

    前世她聽話的照做了,爲了有個喫飯的地方,她嫁給了糙漢沈凌華...

    她把沈家糟蹋的亂七八糟,摳光了沈凌華賺來的每一分錢,如數的交給了吳建勳,用來做他們念大學的學費...

    “要是我沒找到喫飯的地方,你就對外說我們是姨娘親戚,是你表哥,一起出來逃荒的。他們多少也會給我找個喫飯的地方。”

    確實,前世她嫁給糙漢沈凌華後,吳建勳也被村長安排在村子裏當代課老師,算是有了落腳的地方。

    不僅如此,他還跟另外一名女老師勾搭在一起。最可笑的是,她替吳建勳坐牢的第一年,他們兩人就結婚了...

    “反正你年齡不夠,他們也不能給你辦結婚證。你只需要拖延幾個月,上面政策下來,高考恢復,我們肯定能考上大學,遠走高飛。”

    “你的想法,我一清二楚。”林秋曼一字一頓的說着。

    低下頭,她怕她再多看吳建勳一眼,就忍不住要掐死他。

    她不能犯罪,絕對不能因爲吳建勳賠上自己的人生。

    她還要去贖罪,去給沈凌華兄弟二人贖罪。

    這個年代有很多人爲了不花錢,扒火車出遠門。

    跳火車的時候,摔斷胳膊腿也是常有的事。

    所以吳建勳只能是跳車身亡...

    “曼曼,你放心,只要熬過這一段,我肯定讓你過上好生活。”吳建勳看着如此聽話的林秋曼,感嘆着父母給了他一副好皮囊,好口才...

    “你先跳吧,我害怕。”

    林秋曼無視吳建勳眼底的深情,冷凝着一張臉催着他跳火車。

    吳建勳將他的幾件衣衫抱在懷裏,彎腰做準備,還沒看好火車下面的地勢,就被林秋曼一腳踢了下去。

    “吳建勳,如果你命大沒死,那你最好別出現在我面前,否則,我會讓你知道什麼叫做生不如死。”

    林秋曼緩緩站起身,看着那道躺在碎石子中的吳建勳一動不動,揚了揚脣。

    將吳建勳的介紹信和高中畢業證撕的粉碎,揮灑在風中...

    那副吳建勳視作眼睛的眼鏡,也被她踹了幾腳,隨手扔掉了。

    沒有介紹信,沒有高中畢業證,沒有眼鏡,更沒有任何可以證明他身份的物件。

    就算吳建勳命大沒死,那他也只能畫地爲牢,或者是被遣返回到荷南市。

    因爲這是1977年。

    直到火車緩緩進入邢市站,她面無表情的臉頰上,纔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前世,她和吳建勳原本是要在邯市跳火車謀生的。可因爲她害怕不敢跳車,這纔多坐了一站地來到了邢市地區...

    跳車帶給她的衝擊,讓她痛苦的蜷縮了好久才緩過勁來。

    根據前世的記憶,林秋曼拖着疲憊不堪的身軀,沿着山脈緩慢前行,餓了就往嘴裏塞兩根野草,渴了就在河邊喝兩口水繼續趕路。

    終於在斜陽下,看到了那座熟悉的小山村,她實在沒有了力氣,兩眼一黑,暈倒在了村口。

    ...

    “妮兒?妮兒?你醒醒,你從哪裏來,要到哪裏去啊?”

    老村長的聲音!

    還是跟前世一樣,林秋曼是被晃醒的。嘴脣也不是那麼幹涸了,嗓子也是溼潤的,她已經被餵了一碗稀飯。

    她緩緩睜開眼,四下的尋找着,直到視線落在那個頭髮亂的像雞窩一樣,全身上下五個補丁,寒酸到要命的男人身上,才重重的鬆了一口氣。

    沈凌華...

    “我...我叫林秋曼,高中畢業,是從荷南市逃荒過來的。多謝你們救了我...大爺,你能給我找個喫飯的地方嗎?我實在是走不動了。”

    林秋曼說着眼淚就不受控制的往下流,不過她不是在哭自己逃荒路上的艱辛。而是因爲能在時隔四十年後,重新見到沈凌華而激動着。

    “逃荒啊?”老村長聞言先是有些爲難,下一秒卻又激動的對着沈凌華招了招手:“老毛華,快點過來。你把人姑娘領回家去做媳婦吧。”

    “媳婦?要那玩意幹啥?事多,又愛哭,還總愛叨叨,我不要。”

    沈凌華瞥了一眼土炕上的女人,長得忒好看了,一看就愛使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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