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這輩子都不太想和男人談戀愛了。
“不是吧?你不認識嗎?那可能是你的追求者之一吧,我建議你快點下去看看,不然肯定更多人知道這個事,到時候你肯定會尷尬死的。”
趙洋洋聞言立即換好衣服下了樓。
就在公寓大廳內,一個長相普通的男人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坐在沙發上,來往之人都在看他,可謂相當顯眼。
更爲可怕的,外面包着玫瑰花的紙上寫有趙洋洋的名字。
趙洋洋皺了下眉頭,心道,難怪她的同事說花是送她的,原來問題出在這裏。
可她明明不認識這個男人,真不知道這人在搞什麼。
“喂。”趙洋洋沒好氣地走到男人跟前,“你誰啊?”
她有些生氣,對男人的態度也差到了極點。
孟知靦腆地衝着她笑了笑,然後把手裏的玫瑰花遞給了趙洋洋,“這是我爲你準備的,我是你的粉絲,特別喜歡你。”
“我的粉絲?”趙洋洋壓根不相信,“這裏管得很嚴格,粉絲都是進不來的,你到底是什麼人?”
孟知言辭堅定,“我就你的粉絲,而且我有點人脈關係,所以他們就放我進來了。”
“你不覺得你這樣給我帶來很大的困擾嗎?現在都有人在猜我戀愛了,可我們兩個才第一次見面,這也太滑稽了。”
趙洋洋生平第一次遇上此等大無語事件。
但孟知卻不以爲然,“別人想說什麼是他們的事,我們自己知道我們不是那種關係就好了,我就是發自內心很喜歡你的戲,所以纔來找你的。”
“好了,不用多說了,你現在趕緊離開這裏,這束花很貴吧,我不能收,你回去送你女朋友,或者送給你媽,我肯定是不要。”
趙洋洋對孟知沒有丁點的好感,相反還覺得孟知很奇怪,不像是個正常人。
畢竟有哪個正常人能做出來他現在這事?
“那不行,如果你不收下的話,我肯定不會走的。”孟知堅持要把花給她。
趙洋洋說什麼都不要,“你實在不想拿回去,那就扔垃圾桶吧。”
話落,她轉身出了公寓。
孟知沒想到趙洋洋這麼難搞,以前他追女孩子送玫瑰花,那些女孩子都特別感動,還誇他很浪漫。
怎麼這一招到趙洋洋這裏就不靈了呢。
眼瞧着趙洋洋的身影越來越遠,孟知明白他的行動失敗了。
不過他沒有聽趙洋洋的把花扔到垃圾桶,而是放在沙發上就獨自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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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寧會跟着厲鎮羽出差,是因爲他的這個客戶是夫妻檔。
這兩人不管做什麼都會黏在一起,厲鎮羽只有一個人的話,很難同時應付兩個人。
剛好肖寧這幾天工作不多,就跟着厲鎮羽來了。
客戶帶着他們到了自家的紅酒莊園,邀請他們品嚐自制的酒。
除了他們夫婦外,客戶還邀請了不少國內外有名的商人。
厲鎮羽和肖寧挑了個石桌坐下,陸續有人過來同厲鎮羽打招呼,肖寧也會跟着他問候兩句。
這樣的場合,肖寧其實不怎麼喜歡。
但是礙於禮貌也不能不理別人,這就讓她很不舒服。
厲鎮羽看出了她的心聲,安慰她說,“馬上晚宴開始就好了,不會有人再過來的。”
“沒事的。”肖寧逞強道,“我本來就是陪你來工作的。”
“我就是不想看你太累。”
“還好了,也就是有一點點心累而已。”
兩人正說着話,突然一道聲音插了進來。
“厲總,厲太太,好久不見。”
說話的是許洛洛。
她是跟着她的外國人老公一起來的。
不過她的老公這會兒在和莊園的主人聊紅酒知識,她對這些不感興趣,剛好看見肖寧也在,就走了過來。
肖寧對許洛洛這個人沒什麼印象,只知道她和許凱明一樣,都對許凱歌這個弟弟特別寵愛。
不管許凱歌做了什麼事,他們都無條件維護許凱歌。
她語氣淡淡道,“許小姐,好久不見。”
“厲太太越來越漂亮了,你的狀態還真是令人羨慕。”
許洛洛這話說得很認真。
雖然她不想誇肖寧,但卻不得不承認肖寧的姿色絕對上乘,許凱歌以前談過的那些個女人,沒有一個能和肖寧比較。
“你太客氣了,我覺得你的狀態也不差。”
從眉眼上看,許洛洛和許凱歌的長相倒是有幾分相似。
不過許洛洛比起許凱歌的氣質要溫和的多,不會帶給人什麼距離感。
但肖寧很清楚,她溫柔的皮囊下,有着和許凱歌相差不多的邪惡的心。
這時,莊園的主人過來找厲鎮羽,說是有事情找他談。
厲鎮羽看了肖寧一眼,不怎麼放心她一個人待着,但是帶肖寧過去,恐怕肖寧又會有那種格格不入的感覺。
“我在這裏等你就好了。”肖寧遞給他一個不用操心自己的眼神。
“那好,我很快回來。”
厲鎮羽看向肖寧的目光中充滿了愛意。
許洛洛見狀,心下一陣羨慕。
“厲總和厲太太感情可真好。”許洛洛說着,就在肖寧對面坐下。
肖寧淡淡道,“還好。”
“能讓厲總心裏一直只有你一個人,這是需要本事的,這方面,恐怕天底下沒有幾個女人能比得上厲太太吧。”
“你高看我了,我沒什麼本事。”
許洛洛意味深長道,“我看不是吧,我那個弟弟對厲太太也是一往情深,以前他談戀愛可不會和我誇對方,你是第一個。”
肖寧聽到這裏不由變了臉,冷聲道,“我和你弟弟只是上下級的關係,我是他的老闆,他是我公司的藝人,其他就沒了。”
“這個我當然知道,你對他肯定沒什麼興趣,厲總人長得帥又成熟有魅力,這些優點都是凱歌沒有的,所以我一直勸他不要對你有什麼想法,否則到頭來他一定會傷心。”
許洛洛說着無奈地嘆了口氣。
“可是他不聽我這個姐姐的,我說再多又有什麼用呢,他就是被我們慣壞了,總想着胡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