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蜀國沒什麼野心,只望着全國百姓都能過上安生日子,從未想過借任何人的手,去掠奪別人的疆土!

    至於子越?若非你與上官夫人自作聰明,送來禮物試探,我和王妃也不會知曉他的身份。

    待他好,一是報恩,二是覺得那孩子過於早熟,遭人心疼。

    倘若報恩和心疼孩子也是一種錯,那我在此與你道個歉,讓你多心,是我和王妃的不對。”

    “魏兄……”

    上官軒老臉一紅,一時之間倒不知該如何迴應。

    這逍遙王認真起來,可比陰陽怪氣難對付多了!

    更何況,有些話放在心裏,倒不覺得失禮。

    一旦被人擺上臺來明說,且還是以如此嚴肅認真的態度,那就真讓人有些下不來臺。

    好在逍遙王也沒指望上官軒能放出什麼屁來。

    只是深深看了對方一眼,繼續道:“如今,恩情已報。

    子越救了老三和暖寶,老三和暖寶,也救了上官夫人和仲景,就算扯平了。

    至於我與王妃對子越的那點心疼,就當是給我幾個孩子交束脩吧!

    子越每次來王府,都會給老三和暖寶指點武功,我很感激他。

    對了,還有清之跟仲景,那兩個孩子也不錯,一個教會暖寶不少技能,一個常常陪我家老幺玩耍。

    不過話說回來,我家老大和老二也沒少給清之和仲景上課,這一來一回的,也算扯平了。

    尤其是仲景,短短半年多,那一手字不知漂亮了多少?上官兄若不信,大可去瞧一瞧。”

    “魏兄,怎麼就說到這了?來,喫花生米!”

    上官軒來逍遙王府十天了,從未見過逍遙王如此認真。

    特別是這一番話,聽得上官軒莫名心虛。

    於是,趕忙又將食盒裏的花生米倒出來,緩解當下的尷尬氣氛。

    可誰知,逍遙王卻擺擺手:“魏兄,咱們今日難得坐在一起,就別把時間浪費在花生米上了。

    之前咱倆不是說過嗎?待你們離開逍遙王府,咱們兩家就再無交集!

    既如此,該清算的地方就得清算明白,以免落下什麼話柄,說誰又欠了誰的人情,終究不大好。

    對了,我方纔講到哪裏了?哦,講到幾個孩子相互學習,算是扯平了?對,扯平了。”

    逍遙王自問自答,又話鋒一轉:“不過……孩子是孩子,咱們是咱們。

    孩子之間的事情可以扯平,咱們大人啊,就得現實一些!

    就像之前我說的一樣,你們一家人的喫穿用度,總得算一算吧?

    咱們就不說整個王府了,就峯首閣那個院子,這樣的地段,這樣的大小,這樣的環境,一個月沒有二百兩,如何能租得下來?

    你們一家五口,一天三頓,喫得也不少吧?我們王府的伙食雖說不是一頂一的好,但葷素搭配,營養充足,做得也足夠美味。

    一天我收你們二十兩,應該不過分吧?更別提有時候你家媳婦兒和兒子還要喫宵夜,還要喝羊奶喫水果,這麼一算,一天二十兩都收少了!

    對了,你們峯首閣的小廝跟丫鬟。自從峯首閣給你們用以後,裏頭的小廝和丫鬟都是供你們使喚的,他們的月錢得你們付。

    哦,還有,你來得晚,興許不知道?你媳婦兒和兒子身上的衣裳,鞋襪,也都是我們王府準備的。

    我們王府從不鋪張浪費,但也不會用次品!他們的衣裳鞋襪,皆用了上好的料子,請了上好的裁縫,這筆錢你們也得付。

    當然,錢付了以後,衣裳鞋襪你們盡數拿走,我們是不留的。”

    上官軒:“……”

    腦袋噼裏啪啦的,全部都是算盤珠子的聲音。

    他是想跟逍遙王府劃清界限,再無交集。

    但卻從未料到,逍遙王會把賬算得這麼清楚啊!

    不過轉念一想,算得清楚些也是好的。

    沒有拖欠,也就不必惦記着往日的情分。

    於是,想了想問了句:“一共是多少?”

    “也沒多少。”

    逍遙王擺擺手,便開始算賬:“你媳婦兒和孩子是正月十五來的,到現在七個月了,整整一千四百兩銀子。

    按照你的說法,你們還得再住二十天,那就是九月初?七個月多二十天,不夠八個月。

    罷了,就按照七個半月來算了,收你們一千五百兩銀子,多出來的五天算送給你們了,我也不是個小氣的人。

    至於伙食費,一天二十兩,一個月算三十天,那就是六百兩。

    伙食費也算七個半月吧,四千五百兩就好,多出來的算給你們白吃了。

    小廝跟丫鬟,各兩個,一個月算五十兩吧,一共三百七十五兩,收你個整數,你給四百兩就好。

    衣裳鞋襪算四個人的,每個人每個月算一套,一套算五十兩,算七個月,一千四百兩。

    這樣的話,全部加起來是七千八百兩,收你個整數,八千兩就好了。”

    上官軒:“……”

    八千兩,對靈劍山來說還真不多。

    說句起死人不償命的人,也就是灑灑水而已。

    可是他上官軒活了這麼多年,還是頭一次見有人收整數是往上收的?

    怎麼?

    他看起來很像冤大頭嗎?

    不過,逍遙王說的那些話也着實氣人。

    什麼叫多出來的幾天送給他們?

    什麼又叫少算的伙食費,就當給他們白吃了?

    這人會不會說話!

    “八千兩不好聽,我給你一萬兩。”

    不蒸饅頭爭口氣。

    上官軒直接從袖口裏掏出一張面額爲一萬兩的銀票,遞到逍遙王面前:“多出來的兩千兩,就當我請魏兄喝酒了。”

    錢財嘛,都是身外之物,上官軒從不把銀錢放在眼裏。

    但凡能用銀子解決的問題,對他來說都不是問題。

    別瞧着他跟逍遙王一樣,都是個懼內的貨。

    可在銀錢這一塊,他擁有完整的使用權。

    不像逍遙王。

    光知道自己家有錢,但一個銅板都摸不着。

    這不?

    瞧見一萬兩銀票被遞到自己面前,逍遙王都快感動得流口水了。

    ——一萬兩。

    ——一萬兩啊。

    ——自打成親後,我就沒摸過一萬兩的銀票了!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