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米恩鬥米仇,別到時候做了好事還惹了一身騷。”
沈和安覺得小姑娘生活太過優渥,對很多東西不懂,她手裏露出來的一點,很可能是別人一直奢求而得不到的。
而且這給的也太多了,兩大包糖拿過去,晚上一顆沒裝回來。
那些小孩子白天吃了,晚上還拿幾個回家。
在沈和安看來,這給的有點太多了。
今天第1天開學,他也沒說什麼,可如果長期如此,哪天突然不給了怎麼辦?
小姑娘嘀咕人心了。
方雅忍不住低笑一聲:“四哥,雖然我長得看起來小隻,但並不代表我真的是個孩子,你沒聽說過一句話嗎,叫做,羊毛出在羊身上,我給了,自然不會讓自己喫虧。”
“嗯?”沈和安停下腳步,側頭看過去。
雖然天黑了,但方雅還是看到了他眼裏濃濃的疑惑
笑着解釋:“大家都覺得我在喫虧,都覺得我存不住錢,將來管家肯定也不行,但每個人追求的不一樣,不是嗎?”
“我今天給了他們一顆糖,不是將來拿回一顆才叫不喫虧,我只要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在我看來,這就是值得的。”
聞言,沈和安若有所思。
方雅沒把話說得太透,她的目的很簡單,第一,融入這裏,積累好名聲。
第二,不用下地幹活。
就像今天,別看好像很忙,但實際上她一點活沒幹,坐在那裏曬着太陽,對她來說也是一種修行。
她的本體紫荊藤蔓,喜陽,長期不曬太陽,容易枯。
雖然現在用的是人類的身體,但也一樣要曬。
她也不想做無所謂的勞動,那就得有一個光明正大,躺在那裏曬一天太陽的機會。
第三,體驗人生百態。
如果可能的話,積累點功德。
在修行界,功德可不是那麼好積累的。
無他,搶的人太多。
但凡有個幫幫人就能得一點功德的機會,一大堆修行者搶破頭。
再加上她莫名到了這裏,又實力大損,回到修行界肯定一堆的麻煩等着自己。
最少也要恢復巔峯時期的戰力,否則回去了指定得喫虧。
而這裏靈氣稀薄,各種天材地寶那是想都別想,還不如末世。
唯一能琢磨的好東西,就只剩下功德了。
兩人腳步不快,但學校距離沈家本來也不遠,漸漸的還是到院門口了。
抿了抿脣,沈和安沒忍住:“……喫完飯,還去河邊麼?”
一向鎮定的他,心砰砰砰砰的跳。
雖然小姑娘一向熱情大膽,但是才確定關係一天,自己這個行爲着實莽撞。
他知道,可……沒忍住。
以前他一直覺得,一日不見如隔三秋,那都是誇大其詞。
可現在自打嘴巴了,僅僅是一天的時間沒見,幹活的時候都覺得迫切的想回家,這在以前是從未有過的。
一如既往的不認識慫這個字,方雅暗笑。
連忙點頭,這可不就說到老祖心坎上了嗎?
要不是他記憶沒覺醒,早把人吃了。
那麼純正的純陽之氣,封鎖在丹田,只能看不能喫,對於方雅來說,那簡直是地獄級的折磨。
見她答應,原本忐忑的沈和安也沒忍住,悶笑了一聲。
隨後低聲安慰:“別怕,就親親,沒擺酒之前,不會做那種事。”
方雅不樂意了:“其實可以做的,難不成你對自己沒信心,不相信我們能白頭到老?”
“……”沈和安呼吸一窒,停下腳步。
半晌,壓低聲音道:“不是一回事,這是對你的尊重,去拜訪你的父母之後,回來擺酒,這是最起碼的。”
說着,揉了揉胸前的小腦袋:“只有幾個月的時間,你再忍忍。”
方雅黑了臉:“什麼叫我再忍忍,你裝的跟正人君子似的,忍就忍,誰怕誰呀,哼!”
說完,越過他,進了院門。
腳步輕快,心裏則是有些恍惚。
曾幾何時,小太子不是這樣的。
記得以前,那小子跟個狗皮膏藥似的,黏黏糊糊,噁心肉麻,不放過任何一點親密的機會。
現在,居然能忍了。
是因爲轉世的人生經歷和時代的影響,還是說,自己真的從來沒有了解過他?
這個念頭是第2次冒出來了,方雅不得不重視。
如果自己瞭解的小太子是表面的,那真實的他是什麼樣子?
還有,雖然兩人沒有舉行大禮,可在一起的時間真的不短,除了閉關、修煉等其他因素,好幾萬年的時光,一個人真的能僞裝的那麼自然?
“小雅來了,快快快,就等你了,你們這放學也太晚了,可以早一會兒,反正都是你說了算。”王翠花一見她進門,立馬把人拉到了自己那桌。
筷子塞到她的手裏。
昏暗的煤油燈光下,其他人也一個個盯着方雅看。
事情他們都知道了,一個個五味雜陳。
剛纔還挺熱鬧,方雅一來,幾十號人都安安靜靜。
隨後沈和安也跟着進來,笑道:“先喫吧,待會兒先讓孩子去睡,我跟大家說點事兒,另外三哥現在什麼情況?要不明天派人去鎮子上跟他說一聲?”
“老四啊,真要分家?”王翠花其實知道一點,剛纔下工回來,小兒子就跟她通氣了。
要分家。
理由也說的很明白。
可王翠花還是不捨,這剛回來,媳婦還沒娶進門呢,就要分開了。
而且一大家子熱熱鬧鬧的她都習慣了,這一分開,豈不是就她和老頭子兩人了?
“要分家?”沈大嫂聲音略顯激動。
緊接着,沈二嫂也相當歡喜:“老四,你說真的?”
其他小孩不知道分家意味着什麼,但他們是知道的。
妯娌兩人也是最想分家的,只是以前礙着老一輩的傳統,一直不好提。
分了家哪怕窮點、累點,但自己能當家作主了。
要買什麼就買什麼,只要手裏有錢和票,掙了多少,也是在自己手裏,而不是交給婆婆。
雖然王翠花這個婆婆當的相當稱職,沒什麼不好的,但買個頭繩都得叫婆婆拿錢,三四十歲的人了,還是覺得不方便。
能自己過,當然是自己過的好。
而且現在老沈家人又多,幾個四五歲的孩子都跟兩口子睡一張炕上,換誰誰也不願意。
分家了,那不得另起房子?
畢竟再過幾年,這些半大小子都得娶媳婦了,趁着分家,一次性把房子的問題給解決了。
住得寬寬敞敞的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