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的好像你們喫虧了似的,看他身上的好衣服都被扒了,想幹什麼直接說,再逼逼賴賴的賣慘說你們吃了多大的虧,那咱們就好好的算一算這麼多年的賬。”
衆人瞭然。
“原來如此。”
“你才知道呀。”
周圍的人這個時候也聊開了:“這女人嫁在我們大隊上就沒露過什麼臉,她要不說是沈老三的媳婦,我都不認識。”
“人家可是城裏人。”
“呸,大包小包沒少從村裏帶過去,還城裏人呢。”
“剛纔還以爲她喫虧了呢。”
“你懂個屁,這叫便宜沒佔夠。”
“……”
說着說着,沈老三兩口子都不孝順,自私自利的形象已經深入人心,就連旁邊那些啥都不懂的孩子,都嫌棄的看着他們。
沈老三低着頭。
史珍香的臉一陣紅一陣白,剛纔的雄赳赳氣昂昂顯得非常可笑。
哼哧哼哧,半晌,硬着脖子道:”老孃今天就是來離婚的,離婚,聽過沒?”
“就是把你們老沈家的孩子給扔回來,他這個上門女婿,我們家也不要,別想賴着我們家,話我通知到了,人我也給你們送回來了,幾個小崽子都是你們老沈家的種,愛要不要。”
“我們當初結婚的時候,可沒扯證,你們老沈家要鬧,那就去民政局離婚,不鬧,那我從此以後跟老沈家沒有半點關係,有事可別賴着我。”
說完,史珍香嫌棄的看了看四個孩子,以及沈老三,挺直腰板,拉開人羣走了出去。
自始至終,四個孩子低着腦袋,不斷抽泣,卻沒說出一句挽留,或者要跟着史珍香一起走的話。
“造孽呀!”王翠花氣的險些暈倒。
沈老大兩口子在旁邊連忙扶着。
“到底怎麼回事?”沈老爹頭疼。
昨天他還覺得他們家分得安安靜靜,倍有面子,今天臉就被打腫了。
“我要家裏的房。”一直沒怎麼開口的沈老三擡頭,雙眼猩紅,如同絕望當中的惡狼:“昨天分的我不同意,我也是老沈家的兒子,憑什麼房子沒我的份。”
“行啊,你先把這幾年的一千多塊工錢拿回來。”沈老二冷笑。
你說走就走,被人甩了又回來,哪有那麼便宜的事兒。
“沒有。”沈老三笑得陰冷:“二哥你知道的不是嗎,要不是你們昨晚找我麻煩,搶走了我四百多塊錢,我怎麼會落得這般田地?”
“你是想說,昨晚我打了你兩拳的事嗎?”沈老二一點都不慌,鄙視的看着這個從小就不討喜的弟弟。
說的理所當然:“昨天你把媽氣暈了,我越想越咽不下這口氣。”
“養你那麼大,供你讀書,我們在幹活你閒着讀書,希望你將來找個輕鬆點的工作,有大出息,爸媽老年一能過得好一點。”
“結果呢?”
“你讀完書,一天沒孝順過老人就去了鎮子上,逢年過節回來買幾毛錢的東西,帶幾十斤糧食走,恨不得把家都搬空。”
“生一個孩子,斷奶了就丟回來,生一個孩子又丟回來……”
“工錢卻一分沒拿回來,我看着噁心,對老人不孝順,對孩子不負責,就你這樣的東西,還想拍拍屁股走了?”
”所以我趕上去,把你揍了一頓,咋滴,你還不服氣?”
“不過打你的事我承認,搶你錢可別亂說,你的錢沒了,關我屁事兒,我可是一毛都沒拿。”
“再說,我是在你回去的半道上揍你的,難道你回老家來,還帶着好幾百塊?”
誰他麼沒事帶着好幾百塊到處跑,更何況,沈老三他們接觸的少,但又不是一點沒聽說,每次回村裏來,也不拿啥好東西。
走的時候都是大包小兜的。
還真能帶幾百塊錢回來孝敬老人?
真要孝敬,也不會再揣着回去了。
連大隊長都看不過去了:“老三呀,我也算是看着你長大的,昨天分家我們也做了個見證……”
“你滾。”沈老三怒吼:“這是我們老沈家的事,你一個外人插什麼話。”
“……”高嚮明噎住。
他是大隊長,大事小事兒基本上都經他的手,他也頭疼這些扯皮的事兒,還不想管呢。
可這眼看着天都黑了,大家餓着肚子看戲,而且這是醜聞,鬧得嚴重了,先進集體可就評不上了。
再加上出這事兒的是老沈家。
方雅現如今對大隊上很重要,馬上就要嫁進來了,沈和安也算是大隊上難得有出息,見識多的好小夥。
而他跟王翠花兩口子處的其實都挺好,要不然,他纔不想管這屁事兒。
結果人家還不領情。
“大隊長,算了。”沈和安搖了搖頭,示意高嚮明他們別再管。
“行吧。”高嚮明也懶得搭理,索性揣着手在牆邊看戲。
沈老三瞪着沈和安:“不用你在這兩面三刀的裝好人,要不是你出主意,他沈老二怎麼有膽子幹這事兒,就他那體格,打不打得過我還不一定呢,他敢找我麻煩?”
沈和安也不解釋,只是拿出了他昨天籤的那張紙:“這是不是你簽字的?”
“是又如何。”沈老三也沒否認,這玩意兒否認不了,但他必須留下來。
“老四,再怎麼說,我們也是兄弟幾個,昨天分家的時候,說的是我在鎮子上當上門女婿,所有家裏的東西我都不要。”
“可現在我的錢被你們搶了,被人家掃地出門了,幾個孩子也要養,我的戶口還在這呢,糧食關係都在這,我不回來還能咋地?”
“難道你哥的命,還不如那張紙重要?”
沈老三想好了,今天無論如何死皮賴臉都要留下來。
至於史珍香,那賤婦只能以後再想辦法收拾,現在說再多沒用,那女人比他還狠心。
一見他沒什麼用了,可不就得把他給丟出來。
幾個孩子在大隊上還能掙工分,一旦去了城裏,找不到工作,那就得天天在家喫白食。
對此,史珍香父母意見非常大。
不僅如此,還得送去讀書,又是一大筆開銷。
因此,才接回去一個晚上,家裏就吵的翻天翻地覆。
巧了,他的工作那麼巧,廠裏忽然就不要他幹了。
史家人一聽,工作都沒了,還帶着四個只吃乾飯不幹活的累贅,直接就把他們趕出來了。
還有,那四百塊錢大家都不信,但他真帶在身上了。
分了好幾個地方藏起來,鞋裏,褲子內兜……
他不相信史珍香,也不相信老丈人丈母孃,那一家子都是貪財鬼。
住的地方壓根沒地方藏錢。
可哪想到,他以爲帶在身上最安全,昨天晚上卻被老四和老二追上收拾了一頓。
當時他還沒在意,只覺得渾身哪哪都痛,頭也暈的不行。
等回去了才發現,身上一毛錢都沒了。
鞋墊底下的都沒了,他藏錢的地方一處都沒給他留下,搜刮的乾乾淨淨。
瑪德,這事要不是老四和老二乾的好事,他沈老三敢喫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