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妮妮被顛得頭都掉下來之前,白牛終於停下了。

    它在地上不安地刨了刨爪子,就看見自己的小主人抱着一個全身被披風裹住的人形物品,從牛背上跳下來。

    李妮妮在衣服裏掙扎了一下,馬婷達立刻呵斥道:“別動。”

    李妮妮從衣服裏冒出了一個頭。

    遠處夕陽如血,巨大的宏偉的宮門在她面前次第打開。

    李妮妮慢慢睜大眼睛。

    一眼望不到頭的漫長佛窟,幾千幾萬尊佛像靜靜豎立在山崗之上。

    純白的大理石堆砌而成的高聳宮殿,成千上萬的寶石和半寶石鑲嵌在大理石表面,濃郁的夕陽在宮殿門口投下變化紛呈的幻影。【1】

    每隔10米便有身着黑甲的武士在道旁守衛,他們望見抱着她的男人,立刻統一轉身,手上長矛重重落地,鏗鏘有聲。

    同時右腿跪地,雙手合掌子兩眉中間,頭部微俯【2】,整齊劃一道——

    “參見王子殿下。”

    李妮妮:“…………”

    不是她沒見過世面。

    誰又能想到,她不過想去偷個野獼猴桃,卻能偷出一個穿草鞋的王族來呢。

    李妮妮雖然聽不懂他們說的語言,但這並不妨礙她能通過這些武士的禮儀,分辨出馬婷達的大致身份。

    他們對馬婷達行的禮,並不是古代印度普通人對普通人的禮。

    而是凡人人對神靈和君王的禮。

    古印度互相見面時,要分情況打招呼。比如遇見平輩,就雙手合於胸口和下巴之間。遇見晚輩,就雙手合於胸口。遇見長輩是雙手合於鼻樑之上,重複兩遍“納莫斯迦爾”,表示“我很客氣”。

    只有拜見神靈和君王時,纔會要求人右膝跪地,以示恭敬虔誠。

    這叫“跪合十”。

    這個習俗來源於佛教,《法華經》裏對合十禮使用的形式有嚴格的規定,現在全世界的和尚打招呼的時候,依然要雙手合十……就是來源於這個禮儀。

    但印度的合十禮,不是早就被□□統治者廢除了嗎?

    怎麼會出現在22世紀呢?

    李妮妮還沒來得及想明白這個點,兩人已經穿過長長的宮殿,來到了內室。

    馬婷達單手抱着她,推開了一扇純銀的門,門上裝飾着幾百個銀製的門釘。

    剛進房間,他就嫌惡地把李妮妮甩在了地上。

    李妮妮掙扎着從寬大的披風裏爬了出來,便拍了拍自己腿上的灰站了起來。

    這時,一個身着紗麗的侍女端着水盆和牛乳膝行進來,看見李妮妮居然在王子麪前直挺挺地站着,嚇得差點把手上的牛乳摔在地上。

    馬婷達冷眼瞥了一眼那個侍女,侍女立刻收回神,戰戰兢兢地把牛乳放在了王子手邊。

    又伺候着王子,用水一遍一遍地洗乾淨方纔抱過李妮妮的手。

    做完這一切,她再次跪行到王子身邊,先用右手摸了摸王子的腳尖,再摸下自己的額頭,表示自己的頭同對方的腳相接觸。

    行完這一整套印度非常經典的摸足禮,這才跪着離開。

    離開之前還深深地看了一眼李妮妮。

    李妮妮:“……”

    這令人窒息的封建氣息。

    馬婷達走進了裏屋,出來時已經換了一身純白的裝束,腰上彆着金色腰帶,腳上的草鞋也換成了華麗的木拖鞋。

    李妮妮拘謹地站在原地。

    馬婷達齊肩短髮,眉目深邃如歐洲人,一看就是“高貴”的雅利安血統。

    他大馬金刀地坐在純銀凳子上,冷黑的眼睛看向李妮妮。

    “如果按照偷竊罪,我現在應該立刻把你帶到神的面前接受審判。但看在中國與我族一向友好邦交的份上,我可以給你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他手裏晃動着一杯牛乳,慢條斯理地說:

    “只要你爲我做一件事,我便不把你帶到神的面前。”

    李妮妮心中升起危險的預感:“什麼事?”

    馬婷達視線慢慢下移,停在李妮妮被他的披風遮住的腳上。

    他喉結劇烈滾動了一下,沒有直接回答,卻說:“你把褲子提起來。”

    李妮妮緩緩打出了一個問號。

    她不知道爲什麼這個王子要她這麼做,但是她沒覺得這裏有什麼冒犯的地方,畢竟夏天誰還不是穿着涼鞋走來走去,露個腳而已。

    於是她茫然地拉着褲子,露出了自己的jiojio。

    幾盞燭光下,那雙腳掩去了傷痕帶來的瑕疵,蒼白又細瘦,更顯得猶如玉石細膩。

    她腳踝伶仃,骨肉勻停,整隻腳都是白的,只有腳趾部分透着一點粉色,指甲……指甲倒是有點長了。

    王子壓下把她拎過來按着剪指甲的危險想法。

    他冷漠地盯着她的腳:“走過來一點。”

    李妮妮莫名其妙地朝他走了兩步。

    王子喉結又動了動:“再走過來一點。”

    他們已經離得很近,李妮妮再走一步,就走到了王子麪前。

    馬婷達穿着寬大的白色長袍,小麥色的肌膚像蜜一樣在燭光下發光。他黑白分明的眼盯着李妮妮的腳,忽然伸手將李妮妮拽到了他身上。

    燭火被風一打,搖晃一下。

    李妮妮猝不及防被拉到男人腿上,還沒回過神,就見王子擡起了她的腳腕。

    他的另一隻手,也令人毛骨悚然地握住了她的腳掌。

    他用欣賞的眼光看着她的腳。

    就像在燭光下,欣賞什麼價值連城的、沒有生命的瓷器。

    最後甚至把她的腳湊到了自己的鼻尖……似乎想要想要仔細看一看上面一些細小的傷口,或者聞一聞腳上有益菌羣的味道。

    李妮妮:“!!!!”

    她知道世界上有種病叫“戀足癖”,據說南唐後主李煜就有這種病——對,就是那個寫“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的李煜,據說他的大周后和小周後,都有一雙令人目眩神迷的美腳。

    但李妮妮還是第一次看到活的戀足癖。

    戀得還是她這雙平平無奇的腳。

    她的雞皮疙瘩一下爬滿了整個脊背,還在瘋狂往頭皮生長。

    李妮妮想把腳抽回來,可抱着她的馬婷達握得很緊,察覺到她掙扎的動作,還不悅地蹙了一下眉。

    “你動什麼?”

    李妮妮:“……癢。”

    王子看了她片刻,終於鬆開她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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