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
王庭解釋道:
“如果這起案子是交換殺人,現在查莉的丈夫已經死了,那殺死班頓的兇手,應該有一名目標,需要查莉幫忙殺死!
說不定,查莉早已經動手殺過人了!”
“可這又怎麼樣?
查莉殺過人,對班頓被殺案有什麼幫助?
又怎麼給查莉定罪?”
關洪宇疑惑。
關洪峯則緊接着解釋:“我想,羣主的意思應該是,跳出班頓被殺案。
既然這個案子證據缺乏,那不如從查莉所作的那起案子入手。
如果我們真的能找到這起案件,不但可以坐實交換殺人,兩起案件還能同時偵破!”
包黑炭:“可是,查莉殺死了誰,我們並不知道啊!”
唐仁:“她有沒有動手,現在都不一定呢!”
秦名:“倒是可以查一下,查莉最近有沒有異常行程。
如果她忽然去了一個地方,但不是出差工作,也沒有帶孩子游玩,那很可能是去作案。
調查時間可以限制在三個月之內!
因爲既然是交換殺人,就算雙方計劃好要錯開時間動手,避免引起調查局懷疑,但相差的時間也不會太長。
否則的話,已經殺了人的一方會有顧忌。
擔心還沒動手的一方反悔,甚至反手舉報!
我個人感覺,三個月已經是極限了!”
方沐:“不過,就算確定了查莉在哪個城市殺了人,也沒什麼用吧!
我們現在不確定查莉具體的動手時間,也不知道受害者的特徵等信息,根本無從判斷哪個案件是查莉的手筆!”
偵探們討論着,越來越覺得這個思路不但有很大的偶然因素,且難度很高。
但王庭卻是道:“如果查莉還沒有殺人,那這個思路自然什麼用沒有。
可如果查莉殺了人,那我有一定的信心,通過受害者的特徵,尋找到相應的案件。”
思喏:“受害者特徵?
就算查莉已經殺了人,我們現在對這個案子,不是也一無所知嗎?
連受害者是男是女,是老是幼,都不確定吧?!
畢竟,雖然查莉的目標是丈夫,但和她合作的人,不一定就是女的,這名嫌疑人的目標,更是有無數可能。
難道,羣主還有什麼新發現?”
“新發現倒是沒有,都是早先的線索。”
王庭在偵探羣留言:
“大家應該還記得吧,班頓被殺案最突出的特徵是,他渾身共有九十八處刀傷。
在中了三十幾刀的時候,他應該已經死了,但兇手生生在屍體上補了六十多刀。
我們之前由此推斷出兩種可能——
兇手和受害者認識,且相互之間有比較大的仇怨。
第二,兇手有精神問題,是變態殺手。
這是在本案是普通兇手案的前提下,得出的推測,但假如本案是交換殺人,九十八處刀傷,就能說明更多問題……”
“咦,我好像明白了!”
方沐:“如果本案是交換殺人,那我們之前的兩種推測都會被推翻。
首先,兇手不太可能是變態殺手。
因爲這麼兇殘的變態殺手,通常不屑於選擇交換殺人這種手法。
另外!
既然查莉選擇了交換殺人,那她選擇合作者的時候,自然會盡量選擇和班頓沒有一點交集的人。
如果對方和班頓有仇怨,那交換殺人就沒有了意義……”
kiko:“可是,既然兇手和班頓沒有仇怨,爲什麼要補那麼多刀?
難道是爲了誤導調查局,將調查往熟人作案的方向引?”
“這個,就是問題的關鍵了!”
王庭:“誤導調查局,有這個可能,但概率比較小。
原因就在於受害者已經死亡後,兇手在班頓胸腹和四肢頭顱上補的六十幾刀。
秦名和宋老哥應該發現了,這六十幾刀的傷口大小和深度,全都非常驚人,似乎兇手每一刀都是爲了要班頓的命,但這個時候受害者已經死了……”
秦名:“羣主說得沒錯!
在腎上腺激素的刺激下,兇手劈刺出三十多刀後,體力肯定會嚴重下降。
所以!
正常來說,後六十刀的傷勢,應該相比前三十多刀,有比較明顯的減弱。
但本案裏,傷勢的減弱,很不明顯。
而要造成本案裏後六十刀的傷勢,兇手只有全力揮刀劈刺,甚至強迫自己用力揮刀纔有可能!”
宋鐵面:“還有一點!
如果兇手劈刺九十八刀,是爲了誤導,那三十多刀受害者死亡後,兇手就會放鬆警惕。
甚至,由於體力、精神消耗過大,開始休息。
就算不休息,之後的出刀時間間隔,也會有明顯的增加。
但從傷口來看,本案並不是這樣!
後面六十多刀的出刀速度,沒有明顯的減慢,由於出刀太快,我們甚至判斷不出刀傷的先後順序,只能估計出大概情況。
如果僅僅是爲了誤導,兇手恐怕做不到這種程度。
我個人猜測,出刀時,兇手是懷着極大的個人情緒的。
甚至,這種情緒在受害者死亡後,依舊沒有得到釋放,這才補了後續的傷害!”
聽到兩名法醫的結論,偵探們都接受了王庭的說法——
兇手劈刺九十八刀,不是爲了誤導!
可如果不是誤導,兇手又和受害者沒有任何接觸,那是什麼支撐着兇手,全力、快速的劈刺出九十八刀?
作爲犯罪側寫師的方沐,驚訝開口:
“會不會是……情緒轉移?”
情緒轉移,是一種常見的心理防衛機制!
一般是把對某一對象的憤怒、仇恨或者喜愛等感情,由於某種原因沒有辦法直接向對象發泄或傳達,轉而將這種情緒,轉移到另一有相似特徵的對象身上。
這種機制,在刑偵過程中,也非常常見。
“這也是我的猜測!”
王庭留言:
“結合班頓被殺案的信息,假如本案是交換殺人,那兇手劈砍九十八刀,幾乎只有一個可能——
兇手將對某個人的巨大仇恨,轉移到班頓身上!
那現在的問題是,班頓和兇手仇恨的那個人,有什麼相同特徵,令兇手可以將情緒轉移到他的身上?”
王庭剛剛說出問題,偵探們就同時反應了過來——
家暴!
大家已經仔細閱讀過班頓的資料,其中最顯著的特徵,就是家暴!
另外!
讓大家把嫌疑集中向查莉的,也是家暴!
而一名家暴受害者,和另一名家暴受害者,交換殺死對方的丈夫,邏輯上也是非常合理的!
王庭繼續補充:“大家應該都想到答案了。
如果兇手也是家暴受害者,也能解釋之前秦名提出的一個小疑點——
從班頓的傷勢來看,兇手和班頓有很大的仇怨,但在行兇時佔有完全優勢的前提下,兇手爲什麼沒有折磨受害者,而是通過多餘的劈砍泄憤?
按常理來說,折磨受害者,應該更能泄憤……”
秦名接過話頭:“羣主的意思是,兇手由於將被家暴的仇怨,轉移到班頓身上,因此劈刺出九十八刀。
但班頓畢竟不是兇手真正仇恨的人,兇手也不是變態,折磨班頓,並不會令兇手獲得額外的滿足。
這才造就了現在的情況?!
這倒確實說得通!”
“我就是這個意思!”
王庭繼續道:
“如果我們的推理沒有問題,那兇手現在就有了兩個特徵——
第一,家暴受害者!
第二,大概率也是女性!
而查莉可能已經殺死的目標,自然也有兩條特徵,男性、家暴者!
再加上之前大家說的,查莉大概率在之前三個月內作案。
還有,可以調查她的異常出行記錄。
結合這些信息,如果查莉殺過人,那應該足夠我們找到相應的案件。”
王庭在羣裏留言,同時在腦海裏道:
“系統,提取查莉最近三個月的詳細出行信息,並將資料上傳。”
【本次提取成功,已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