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受害者的屍體,也被擺成了和符號對應的姿勢。
因此,王庭對符號的具體含義,有些好奇。
“十字符號,代表的當然是救贖。
不過,不是奉獻自己的生命,救贖世人的罪惡,而是用自己的生命,救贖自己的罪孽。
一手捂眼,一手捂嘴,指的是勿看勿言。
電視、電腦、手機裏,有太多的垃圾,看多了只會令人越來越不安。
勿言,自然是不要多說,更不要爭辯。
人類的語言充滿了限制,是非常低級的,交流不當只會帶來誤解,爭辯更是沒有任何的意義。
而跪伏的符號,代表的是將自己的一切,身體、思想,甚至罪孽,全都交給神。
放下軀體、思維和過去的包袱後,你就能得到神的恩典,神力會涌入你的身體,讓你獲得真正的自由、富足和喜悅……”
隨着奧利茨解釋神符的含義,王庭發現,所謂“神的旨意”,其實就是一鍋大雜燴。
奧利茨截取了很多教派的教義,還有現代靈性課程的觀點,將它們雜糅在一起,形成了自己的教義。
經過進一步詢問,王庭得知,奧利茨這個異教沒有名字,他給出的解釋是——
有了名稱,就有了限制!
而神,不會固囿於某一個教派。
因爲神是無限的!
王庭繼續詢問奧利茨所說的“神”,有什麼含義。
“神就是神!
神沒有含義,也無法被定義!
能被定義的,不是真正的神!
神甚至沒有形體,不是生命,而是近似一個能量場。
而我之所以特殊,不是因爲我是神,而是因爲我容納了神。
所有人,都可以容納神……”
聽到奧利茨的回答,王庭不由有些頭大。
他對宗教所知甚少,因此,奧利茨的解釋,他能夠聽懂,都有些無法理解。
偏偏他還感覺,奧利茨的解釋,很深奧的樣子,完全不是他預想裏的,弱智、奇葩的異教。
王庭僅僅聽了奧利茨幾句解釋,都有這種感覺,他無法想象,當能輕易取信於人的奧利茨,向其她嫌疑人長時間宣揚這些理念的時候,她們受到了多大的影響。
進一步詢問之後,王庭又確定,雖然奧利茨宣揚的異教,沒有名字,但卻有一些核心準則。
就是他剛剛進入催眠狀態時,在神廟上向神民們宣講的那些——
要從生命的迷霧中清醒!
要從人類集體心智所認同的形象裏,解放出來。
要打破世俗眼光、世俗標準的禁錮,獲得真正的自由。
要打破凡夫的軀殼,找到真正的自己,解放真正的自己,成爲真正的自己……
而且!
和很多異教一樣,在奧利茨的說法裏,在他容納“神”之後,心裏產生過預感——
這個世界將會毀滅,末日將會降臨,世人將會遭到懲罰!
唯有信仰已經容納了神的他,才能得到救贖,才能在末日裏存活下來。
“這就有點普通異教,通過末世恫嚇、蠱惑人的意思了!”
王庭心裏沉吟着,不再打算在異教本身上糾纏,將問題拉回案件:
“末世的話,讓人信仰你,我可以理解。
但爲什麼要安排殺死家暴者呢?”
奧利茨的語氣,已經不再是剛“看到”神國建立成功時的興奮,非常舒緩道:
“幾年前,我剛剛因爲搶劫入獄的時候,整個人其實處於精神應激的狀態。
我從小生活在混亂的環境裏,我常常覺得,我能長大真的是一個奇蹟。
我的父親不知道是誰!
母親……
我母親肯定是愛我的,但,她也有自己的問題。
她的那些問題,讓她分心,無暇顧及我。
我不怪她!
因爲那些問題在本質上,並不來源於她,而是人類這個羣族千百萬年來累積的……垃圾和負擔!
換句話說,權利、財富、名聲、慾望等等將人類異化,帶來壓迫、奴役、禁錮和扭曲。
這些負面能量,會不斷積累,好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在某一個時刻,以文化運動、戰爭等形式爆發,帶來災難。
影響我母親的嬉皮士運動,就來源於此。
我之前‘看到’的,滅世的戰爭,也是起源於此。
當然,當年我是不懂這些的。
說回我剛剛入獄時……
由於缺少父母的庇護,而且,撫養我長大的,都是些黑幫、匪徒、竊賊、紅燈女等等。
這些人,對當初什麼都不懂的我,造成了深遠的影響。
幾乎沒有體會過關愛和幸福的我,厭惡這個世界。
我認爲整個社會都在排斥、嘲笑我!
在正常人眼裏,我就是陰溝裏的臭老鼠,連看我一眼,都會覺得噁心。
這讓我無力又絕望!
也正是因爲如此,從很早開始,我就想創造一個讓我自己滿意的社會。
在這個社會里,我擁有絕對的權利,所有人都受到我的支配和統治。
在那裏我可以爲所欲爲,所有財富都是我的,所有異性都是我的,所有人看到我,都要向我彎腰敬禮……”
奧利茨說着說着,自己竟然笑了起來:
“哈哈哈,多麼幼稚、多麼可笑、多麼自戀的理想啊!
但對當時的我來說,這確實是我想要的。
而且,我也的確爲此付出過努力!
原本,這理想只存在於我的大腦裏,當初的我,只是會偶爾幻想一下理想實現的場景,藉此麻醉自己。
但是,當我因爲搶劫被判入獄五年時,漫長且無聊的牢獄生活,讓我嘗試尋找完成理想的途徑。
而當初的我,沒有費什麼力,就完善了這條途徑!
首先,得益於剛出生,母親就不停的將我交給陌生人撫養。
我從小就學會了如何取得他人的信任……
不,說學會有些不準確,那更近似於一種本能。
特殊的成長環境,激發了這種求生的本能,長時間使用後,這種本能又固化成了我的一項技能!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就發現,我很敏感,很會察言觀色,能輕鬆看出別人的情緒、慾望和弱點。
並以此得到他人的信任,讓人相信我說的話,甚至,按照我說的去做。
只不過,這技能承載着我童年時期很多不好的經歷,因此我很少使用。
直到因盜竊入獄時,我都不知道這項技能可以做到什麼程度。
而嘗試了幾次後,我驚喜的發現,這技能似乎沒有極限,我完全有可能依託這項技能,完成我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