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爺做事很認真。
他來了之後,先跟圍觀的人打聽事情的來龍去脈。
過了半晌,聽了邊上一個又一個人熱情無比的的描述,四爺總算理順了:原來是這胖丫頭,把慕容秀給睡了,卻不想負責!
這也太……
這慕容秀怕是眼瞎了不成?這樣的女人也看得上?
看來男人永遠忘不了他的第一個女人,是真理啊!
四爺既然負責這一片的安全,自然是不允許自己轄下的百姓做出這種不道德的事情的。
你凌肖肖使勁了花招上了人家,完事了就跑,採花大盜也不如你啊!
再說自古以來只有男人拋棄女人的份,哪有女人拋棄男人的道理?
四爺覺得這件事情很嚴肅,必須要認真處理,不然以後大家都有樣學樣,那還得了?貞操呢?責任心呢?
男人的貞操,也很重要的好吧。
想他四爺新婚時什麼都不懂,也是被妻子強上的,後來就貪上了……
咳咳,可能慕容公子現在也是想掌握主動權,卻發現對方不給機會了?
進了院子裏,四爺沉着臉,將凌老二拉到一邊,把自己聽來的事情,嚴肅認真的跟他說了一下,最後總結道:“你家凌肖肖,已經是慕容秀的人了,你還想咋地?”
凌老二簡直如五雷轟頂:他女兒,什麼時候受了這麼大的苦?怎麼都不跟家裏人說?
他瞬間紅了眼眶:“丫頭……”
什麼慕容秀被女兒強上了?他是堅決不信的。女兒一個嬌滴滴的女孩子,還能把一個壯男人怎樣?
肯定是慕容秀自己做了壞事卻想推責任。
凌肖肖不知父親爲何一副要哭的模樣,她疑惑的看向他。
凌老二最終還是不好意思跟女兒提這些,將妻子拉到一邊,把四爺說的話,原封不動的複述了一遍。
馮氏一下子懵了:女兒那天上吊,難道不是因爲沒成,是因爲被強了,無臉見人?
馮氏的眼眶瞬間也紅了,她哽咽的看向女兒:“肖肖……”
一個女孩子的貞潔多重要!
女兒這幾天,頂着多大的壓力啊?太委屈了,太可憐了!
四爺在邊上緊盯着他們,語氣中帶了絲威脅:“這婚事挺不錯的,我看你們還是答應下來吧。”
凌肖肖更加不解了:四爺到底跟父母說了什麼?爲什麼他們倆的表情這麼悲痛?
凌老二拉着妻子低聲商量。
過了一會,他走到慕容秀跟前:“你剛纔說的話,都做數?”
不管怎樣,女兒已經失身於他,不嫁給他,只能到廟裏做姑子。凌老二下不了這狠心。
“慕容向來說話算話。”慕容秀認真的看着凌老二:“凌肖肖嫁給我一天,我必尊重她一天。她若不放棄我,我必不離不棄。”
慕容秀很謹慎,將合約都考慮了進去。三年後可以讓凌肖肖提出來和離,或者休了他。
反正,這三年內,他是完全可以做到自己的承諾的。
馮氏看着慕容秀的眼神,早已充滿了憤怒。手被丈夫緊緊握住,她硬生生的壓下了想打他的衝動。
媒婆回過神來,馬上開始唱聘禮的禮單。
圍觀的人時不時的發出抽冷氣的聲音:這凌老二的運氣,也太好了吧?
甚至有些人想着:把女兒養的好看有什麼用?還不如教她看見喜歡的就直接上……
聽到慕容秀還給女兒送了三間鋪子,凌老二的心裏總算好過了些。有了這鋪子傍身,女兒以後哪怕一個人,也會不愁喫穿。
凌肖肖根本沒想到這傢伙會送這麼多東西。還有那三間鋪子,本以爲是成親後再給的,居然今天就給了?
凌老頭和老太太在邊上一直不說話,倆個人早一激動的滿臉通紅。這麼好的孫女婿,多難的啊,他們不知道老二還在猶豫個啥?
老頭實在忍不住開了口:“老二,既然人家這麼有誠意,你就答應了吧。”
凌老二想了下,還是提了要求:“若你以後對我女兒不敬重,我女兒隨時會離開你的。”
女兒留在夫家若是天天遭罪,還不如回孃家來。
“還請岳父督促,肖肖若是不滿意,我隨時可以改。”慕容秀態度很好,“肖肖既然跟了我,我定讓她一輩子衣食無憂。”
凌老二兩口子的態度,讓他對他們真正的產生了敬重。
世間人能抵擋住富貴的誘惑的,少之又少。這兩人是真心爲女兒好,值得敬重。
求親就這麼的,因爲四爺的誤會而成了。
院子裏,一聲聲的祝福,個個都笑容滿面。只有凌肖雲,渾身的不爽。他就知道,慕容秀不是個好人。
慕容秀禮物送到,自然要告辭:“岳父岳母,待慕容定好新房,再來商討成親的日子。”
馮氏突然想到:女兒跟他有了那事兒,萬一懷上了怎麼辦?
她不安的看向丈夫,輕聲道:“是不是早點比較好?”
凌老二很快也明白了妻子的想法。
是不能太拖延!
但是現在當着衆多人的面,不好提啊!剛剛他可是竭力反對的。
“我看啊,既然定下了,還是早點把婚事辦了吧!”說這話的,卻是媒婆。
媒婆見到了慕容秀的實力,眼熱的很。
自己幫他匆忙弄一次定親儀式,這個簡單,收到的錢不會多到哪裏去。可若是運作婚禮,那就厲害了,最賺錢的,就是婚禮啊。
夜長夢多,她想緊緊抓住這個厚厚的羊毛使勁薅。
“慕容公子,下個月就有個很好的吉日呢,您要不就把日子定在下個月?再往後可就難說了。”媒婆笑嘻嘻道。
“是嗎?”馮氏趕緊跟上,“只有下個月有好日子嗎?”
那太好了。
下個月,女兒如果懷上了,也不顯懷。真要是拖個三個月半年多,那可糟糕了。
“是啊,跟慕容公子的生辰相配的,應該是隻有下個月月底了。”媒婆拿出手絹,捂住嘴笑着。
緊接着就開始毛遂自薦,“公子若不嫌棄,您的婚禮,老身可以幫你好好的運作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