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雄蹲在徐楓家的房頂。這兒居高臨下,能看到整個村子的情況。

    一天中,人員上山,全村搜索,他都看得一清二楚。

    他是在從那位老頭家喫完飯出來,就沿學校後牆,到徐楓家房後,見四周沒人,就爬上房後邊的大樹而攀到徐楓家房頂的。

    因爲這兒,後邊緊鄰大山,如被發現,就往山上竄。

    前邊可縱觀全村,各種情況一覽無餘,是最好的觀測點。

    看到警用照明燈的光束照來,他本能地扭身就逃。

    公安人員一聲令下,周圍公安人員迅速把房子前後包圍起來。

    立即有人衝進徐楓家院子。告知殺人犯在樓頂。

    徐楓趕緊讓娘帶着一家人去臥室,並鎖好門。

    自己和周大哥帶領公安人員向樓頂衝去。

    樓頂是從裏邊雙插銷插緊的。徐楓打開門,樓頂已空無一人。

    徐楓和公安人員往房後一看。

    王雄已站在大樹的樹杈上,

    樹下已圍了不少公安人員。王雄自知罪孽深重,死路一條。

    拿出口袋裏的繩子,往樹枝上搭,想上吊。

    公安人員爬上樹,拉過繩子,順勢一帶,王雄一個趔趄,差點從樹上跌下來。

    公安人員拉住他張開的胳膊,下邊兩人拉住兩腿,

    咔咔幾聲,還沒下樹,手銬腳鐐都已戴上。

    利落地把他從樹上卸了下來。

    站在樹下的公安人員立即接住,押往指揮部。

    自此,歷時兩天一夜的抓捕,終於結束。

    王雄帶着手銬腳鐐,如喪家之犬,嚇得立都立不穩,被兩名公安架上警車,絕塵而去。

    村裏人聽說人抓住了,才長長地了舒一口氣。

    籠罩在徐家村的烏雲散去,人們這纔敢輕鬆地交流,大膽地出行。

    被壓抑幾天的人們,自發地買了鞭炮,在廣場上放起來。以此來慶賀這個快樂的時刻。

    “今晚可以睡個好覺了,再也不提心吊膽了。”

    “這死人,臨死還禍害咱全村人幾天不得安寧。”

    “我這兩天一夜都在驚恐中度過,連飯都喫不下。”

    “你平時那麼膽大還害怕王雄?”

    “唉,窮的怕橫的,橫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他是將死之人,臨死再拉個墊背的,我纔不去陪他死哩。”

    噼裏啪啦,噼裏啪啦,繼續放鞭炮慶賀……

    王雄被拉回縣公安局,連夜審問。

    王雄交代了全部殺人過程。

    原來,劉美倩和王雄去年開始勾搭成奸。

    剛開始三元兩元的給她,後來三十五十的給。

    但劉美倩的胃口一天天增大。

    王雄那次分錢,劉美倩知道後,一下問他要了五千。

    說是日後會天天和他在一起。

    自此,王雄每晚就在劉美倩家住了下來。

    今年開始,外出打工的人增多,麻將桌很難湊齊人。

    所以劉美倩就整天纏着我,只要我有空,就陪劉美倩去買衣服,買化妝品。

    平時也沒少在他身上花錢。我也幾乎每晚都在她家過夜。

    那天我去他家睡覺。被他兒子發現了。

    他兒子就和我打鬥起來。

    我一氣之下就給了他兒子一刀,然後往門外走。

    他兒子捱了一刀,捂着傷口還追着我打。

    我惱了,就又連刺他兒子幾刀,劉美倩上前阻止,爲了他兒子也和我撕打起來。

    我就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給劉美倩也刺了幾刀。

    他們受傷後鬆開我,倒在門口,我才脫身。

    我一口氣跑回家,看到這滿身血污。

    就把全身沖洗乾淨,又把血衣也洗了,換上衣服,拿上錢,往山上跑去。

    我跑到山上,在山林裏躲了一上午。

    其實我可以跑很遠,翻過山,但我從小就沒離開過徐家村,我又不識字,往哪跑?

    再個我也不確定劉美倩和她兒子的情況,當時是一氣之下,拿刀捅了他倆。

    後來我在山林中看到了放羊老頭。我就問他要了水和饃,他也沒給我說劉美倩家的事。

    我就心想,那肯定是人沒死。人沒死就好,大不了把這兩年掙的錢都賠她得了。

    我就趁黑繞遠路潛回村子。反正村子裏我熟。

    進村看這陣勢,人是死了。

    我既然殺了人,那我也就是死路一條。

    我也就不想再逃了,逃也沒有意義。

    但我現在才深有體會,人不到最後一步,是真不想死。

    能活一分鐘是一分鐘,能活一天是一天。

    王雄痛哭流涕。

    “這都是錢惹的惹呀。以前,住在土窯裏,吃了上頓沒下頓,能娶上個老婆,我都覺得我是行了狗屎運了,後來,有了孩子,覺得上天待我不薄。

    天天想着咋讓孩子老婆喫飽飯。

    有錢了,就膨脹了,經不起誘惑,就和別人搞一塊了。

    在劉美倩的挑唆下,看自己的老婆哪哪都不順眼,就經常打罵她。

    唉,想想,這一輩子,最對不起的也就是孩子老婆了。

    我只所以去徐楓的房頂。一方面,那裏最高,可以看到全村,當然也可以看到我家。我那新蓋的房子。

    更重要的是,他家就緊臨學校,在那兒能看到整個學校。我想最後再看看我的孩子,哪怕遠遠地看幾眼就夠了。

    沒想到,等了一天,都沒有看到我的孩子,路上沒有、校園沒有。

    我知道他在哪個班,我就爬在房頂,一個一個看着班裏學生進教室、出教室。看了一天,唯獨沒有我的孩子。”

    王雄禁不住全身抽搐,淚流不止。

    審訊員問:

    你既然這麼愛自己的孩子,那怎麼忍心殺了別人的孩子?”

    “當時,他上來就撲打我,我頭腦一熱,就出手了,事後想想,也是不該。”

    “你怎麼身上有刀?”

    “刀是我隨身攜帶的。我平時經常和人發生矛盾,想置我於死地人多了,我帶着隨時防身。

    別人知道我不好惹,也就禮讓三分。”

    對這樣無知而狂妄之人,讓人無語。

    簽字畫押,蓋棺定論。

    一個月之後,所有司法程序進行完畢,一聲槍響,結束了王雄三十多歲的生命。

    一時作孽,致使兩個家庭從此在災難中度過。

    死者死了,萬事皆休,而生者,造成一生都無法癒合的傷痛。

    只能在這世界上苟延殘喘的生活着。時時舔食着死去之人帶來的生命創傷。

    或恨、或愛、或無法言說、或暗自悲傷。

    總之,這道陰影,成爲了兩家人,此生揮之不去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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