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這裏是老家,和江城不一樣,自己的父母還要在這裏生活,處理不好,日後會有無窮的煩惱。
而且,按照黃家的霸道邏輯,林天如果直接去把阿黃天一宰了,即使他們奈何不了林天,還真有可能會把氣撒在十三嬸這些無辜的人身上。
林天不想連累他們。
不過現在不找黃天一,不代表以後不找。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從來都是林天的風格。
何況黃天一把自家害的這麼慘!
只不過考慮牽涉的關係太多,可能需要換一種方式。
“你難道真的會放過他們?!”
江冰兒不知什麼時候來到了旁邊,偷聽了二人的談話。
十三嬸一走,她就擔心地問林天。
以她對林天的瞭解,不宰了對方大概不會罷休。
“想都不要想!”
送走了十三嬸,在自己的未婚妻面前,林天沒必要藏着掖着。
“你不會直接殺上門去,像蘇俊英一樣宰了他們吧?”江冰兒撲閃着一雙大眼睛,不知道是反對還是不反對。
“我是那麼殘忍的人嗎?”
林天目露兇光,“我要他們傾家蕩產,連根拔起!”
……
“喫飯囉,喫飯!”
屋裏傳來林母熱情的招呼聲。
兩人走進屋裏,只見一桌子的菜熱氣騰騰。
土雞炒香菇。土雞是家裏養的喫着穀米蟲子長大的的走地雞,純正的農家禽!香菇是山上摘的野生蘑菇,香氣濃郁清爽!
一碟五花肉炒山筍。一碟白灼蒜蓉大白菜。
和在流花酒店時候林天與田一刀比試的時候一模一樣!
只是這些食材,比鄭家村的食材更加接近大自然的原生味道,說是山珍野味也不爲過。
因爲這裏的雞都是放出去滿山跑的,喫野生蟲子長大!
無論是肉質還是味道,都要比鄭老頭家養的雞更勝一籌。
豬肉和山筍、白菜等也是同樣道理,更加的香氣撲鼻,令人食慾大振!
除了這幾道菜,還有一碟煎泥鰍。
這些泥鰍更加難得,是村裏的孩子放學後到河水裏、田裏一把泥巴一把泥巴挖開,才捉到的,絕對的純野生,沒有半點污染和雜質。
正常情況下,人們抓到泥鰍都是自家喫的,不會出售。因爲數量很少,很難捉,當然也因爲太好喫。
這可是戴春芳花了大價錢求幾個小孩賣給自己的。就爲了招待江冰兒!
可見她對這個兒媳是多麼喜歡。
林天都有些妒忌了。
自己回家這麼多次,老媽每次都是給自己喫青菜,最多就是幾塊肥豬肉。
看着眼前色香味俱全的菜餚,林天口水直流,伸筷子就去夾雞肉。
啪!
一隻手伸了過來,把林天的手打了回去。
戴春芳一臉慍怒:“媳婦還沒喫你就想喫,沒禮貌!”
範冰兒本來正要感謝婆婆,聽到後半句,直接就把話嚥了回去。
敢情這婆婆不是關心自己,是關心生娃啊!
看着老媽不停地給江冰兒夾菜,林天改變方向,伸筷子去夾泥鰍。
咔!
一雙筷子伸了過來,直接把林天的筷子撥開。
林大山認真地說:“媳婦來一次咱家不容易,而且城裏喫不到野味,這些泥鰍給媳婦喫吧,你就喫肥豬肉得了!”
“額……”
林天心裏快生陰影了,小夫妻一同回來,兩人的待遇竟然天壤之別。
好像自己不是他們的兒子,江冰兒反倒是他們的兒子一樣。
“唉!”
林天嘆了口氣,伸出筷子夾了一隻雞爪。
這次沒有人阻攔他。
村裏人愛喫肉,不愛喫骨頭。
林天啃掉雞爪上僅有的一點皮和筋,然後對着遠處的大黃狗招手。
大黃屁顛屁顛地跑過來,拼命搖着尾巴。
林天把雞爪骨頭丟給它:“大黃呀,我們纔是同類呀,只配喫骨頭!……”
大黃啃的津津有味,拼命擺尾,好像是表示同意。
飯後沒多久,天就暗了下來。
農村和城市不同,沒有什麼夜生活,天一入黑,也差不多到了休息的時候。
戴春芳手腳麻利地收拾了房子,就來督促林天和江冰兒:“你們趕了一天路,也累了,早點休息吧。”
江冰兒一陣頭大!
因爲戴春芳只給他們收拾了一間房!
這意味着要和林天這貨同居。
江冰兒慌了。
這裏是可不是江城,而是林家,一個閉塞的小山村。
如果林天圖謀不軌怎麼辦?
她相信林父和林母雖然對自己極好,可是在這種事情上,絕對會站在林天一邊。
如果林天霸王硬上弓,兩老恐怕不會阻攔,只會偷笑。
“你睡地上!”
江冰兒蠻橫地說。
“憑什麼啊?這可是我家!”林天懶洋洋地躺在炕上。
“就憑我們曾經約法N章!”
江冰兒終於找到了理由。
“我不記得了!”林天裝瘋賣傻。
“你走不走?不走我把你閹了!”江冰兒秒變一個悍婦。
“喂,你講不講道理啊?”林天委屈極了。
“瑪德,你跟我講道理?你什麼時候見過女人講道理?!”
江冰兒蠻橫至極,說着直接一腳把林天踹下了炕。
噗!
塵土飛揚!
“叮鈴鈴!”突然間電話響了起來。
“誰啊?這麼晚還打電話!”
林天抓起電話一看,眼睛不禁一亮:“有了,有辦法搞黃天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