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幹宋 >第三百七十三章 大乾太子李標(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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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飛是一個天才統帥,但他的認知也侷限在了統帥這裏,而不能像李存一樣以一個帝王的視角來看待和解決問題。

    具體就是,

    岳飛想要在攻佔取了金國的東京路之後,出其不意攻其無備的去攻取高麗,這個大的戰略沒有問題。

    但有問題的是,岳飛想大乾王朝出兵幫高麗驅除金人的統治,幫高麗王王楷恢復其統治,這就沒有帝王的視角來看待和解決問題了。

    是。

    按照岳飛的想法,肯定很有效率,在王楷以及高麗國內那些保王派和愛國派的支持下,大乾王朝能在最短時間內攻取高麗。

    可問題是,王楷又不是李存的兒子,李存憑什麼出兵幫高麗王王楷恢復其統治?!

    難道,打仗不要錢糧,不用死人,不用擔負風險?

    所以啊,付出必須要有回報,既然乾軍能攻取高麗,李存當然要將高麗併入大乾王朝的版圖。

    再者,別管大乾王朝最終能不能幹翻金國,但只要大乾王朝能攻取高麗,將隋唐時期都沒能徹底吞併的高句麗給徹底併入到大乾王朝的版圖,李存這次出兵就不虧,也肯定就能堵住那些天天唱衰李存的大乾王朝的士大夫階層的嘴。

    換而言之,千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落袋爲安,纔是最明智的選擇。

    關鍵,不將高麗徹底變成大乾王朝的,說不準高麗爲了擺脫大乾王朝的控制,能幹出來,在大乾王朝滅金的關鍵時刻,臨陣倒戈,出兵斷了大乾王朝的糧道或者直接出兵偷襲前線的乾軍,那麼前線的乾軍可能就危險了,更爲重要的是,李存好不容易纔等來的滅金的機會,恐怕也沒了。

    如果是那樣的話,大乾王朝還能不能滅掉金國,可就是未必的事了,需知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關鍵的關鍵,李存也要擔負伐金失敗的政治風險。

    所以,只有徹底將高麗徹底變成大乾王朝的,才能保證大乾王朝真正後顧無憂,才能保證李存真正立於不敗之地。

    當然,大乾王朝徹底吞併高麗,好是好,但這裏也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這不可能是短時間內能辦到的事。

    這其實也是岳飛想幫王楷奪權的最主要的原因。

    無它,效率耳!

    如果按照岳飛的想法,大乾王朝應該不會在攻取高麗的時候浪費太多的時間,這樣,就完全不用擔心,攻取高麗會浪費大乾王朝的時間和精力,甚至不會浪費大乾王朝太多的兵力,幾乎不影響大乾王朝繼續伐金。

    然而——

    即便岳飛將他想速戰速決向李存做出了詳細的闡述,並表示兵貴神速,可李存還是選擇先徹底吞併高麗。

    有人可能會問,那李存難道就不擔心,他因爲太過貪婪,而使得大乾王朝的時間和精力以及兵力浪費在高麗這裏,進而失去伐金這場至關重要的國戰的最終勝利嗎?

    老實說,李存也擔心這一點。

    不過,李存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二百年前,高麗太祖王建結束了半島“後三國”時代,高麗建國。

    但是高麗建國之初,其王權並不穩定。

    在王建統一了半島以後,豪族出身的將軍仍然擁有強大的私兵組織,一些地方城主仍然維持着半獨立狀態,他們把俘虜和難民強納爲奴隸,奴隸的增長意味着經濟和軍事實爲的增長,要遏制這種増長,必須減少奴隸數量。

    王建因此曾試圖改革高麗的奴婢制度。

    但是奈何,君弱臣強,衆心不一,王建的改革最終也只能是不了而了之。

    結果,高麗的奴婢制度就一直貫穿了整個高麗時期,後來還被高麗的下一個王朝給繼承,並延續到了二十世紀。

    因此,如果沒有強人改變這一局面,半島的奴婢制度將一直延續到了整個半島的封建社會的結束。

    由此也可以說,半島一直沒有從奴隸社會徹底進化到封建社會,至少要比中原王朝落後了上千年。

    所以,這個時期的高麗,是有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的,並且歷史如果不發生改變,這種社會現象將要往後一直延續上千年。

    簡單來說,統治階級分爲兩個階梯:

    最上面是兩班階層,通常被稱爲“文班”與“武班”,也即“東班”和“西班”;

    被統治階級則分爲三個階梯:平民階層,身良役賤階層,賤民階層。

    在高麗,身良役賤階層、賤民階層的最重要成份就是奴婢。

    ——男爲奴,女爲婢,奴婢是一個籠統的稱謂。

    奴婢主要分爲兩種,即官奴和私奴。

    《韓國史新論》:“奴婢或爲公賤、或爲私賤,屬公奴婢,載於官籍,固宜屬官府而立役納貢,則於本主無所幹攝;私賤則由本主役使。官奴分爲服勞役的和交代役稅的。前者聽從政府的指令一年要幹一定時期的活,後者要交納人頭稅。私奴當中也有這樣的差別。率居奴婢在主人家裏幹雜役或在鄰近的田裏耕作,外居奴婢則向主人交納一定的費用。”

    高麗實行嚴格的身份等級制度,因此擁有數量極其龐大的奴婢。

    ——高麗的良人和奴婢的數量達到了驚人的三比一,也就是說,高麗四分之一的人都是奴婢。

    這些奴婢的來源有四:

    第一來源是血脈傳承。

    良賤結婚婚是爲高麗法律所禁止的,《高麗史刑法志》說,‘小邦之法,於其八世戶籍,不幹賤類,然後乃得筮仕;凡爲賤類,若父若母,一賤則賤。’,也就是說,高麗的法律規定,父母中有一方爲奴婢,則子女也必爲奴婢。

    第二是因犯罪而沒爲公賤。

    因犯罪,特別是犯謀反、大逆、盜竊等罪,妻以夫罪,子從父罪,沒爲公賤者非常多。

    三是購買外國人充當奴婢。

    日本與高麗臨近,朝鮮貴族有時也會購買倭人作爲奴婢。

    順便說一句,人們的刻板印象,一直都是日本強,高麗弱。

    這其實是一個錯覺,事實上,這個時代的高麗,不論是從經濟上,還是從軍事上,亦或是從文化上,都要比日本強出不少,畢竟,高麗離發展的中原和草原更近,而且這個時代的高麗沒像這個時期的日本那樣搞閉關鎖國,而是一直積極向中原王朝宋朝和草原王朝遼朝學習。

    所以,高麗人敢買日本人當奴隸,而日本的統治階層就是知道此事,也敢怒不敢言。

    四是因戰爭,戰俘淪爲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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