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從來不缺聰明人,魏玄清等人樂不知疲外出。
危險伴隨着機遇,一些人開始跟在他們身後。
接着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魏玄清等人居然虐菜。
沒錯就是虐菜。
十幾個神王帶隊,遇到神王境界帶隊的族羣繞着走。
總之,
他們在保持體力,隨時都能跑的那種。
兇獸被擊殺,化爲灰色氣團被收起……
漸漸的混沌氣團被傳開,越來越多的人走出巨石城,開始獵殺周圍的兇獸。
……
兩個月後的某個夜晚,
瑤池聖地第二駐地,魏玄清和其他神王弟子齊聚一堂。
“魏師姐,巨石城周圍沒有多少低級兇獸讓我們獵殺,而且今天一個小隊在回來的路上遭遇食巨人。”
十三個人目光齊齊看向魏玄清。
中位神王三級!
這就是魏玄清現在的實力,兩個月時間跨越一個大境界。
這是他們誰都不敢想的。
作爲第一個喫螃蟹的隊伍,瑤池聖地第二駐地的現在最弱的都已經踏入神王境界。
如果再遇到狼羣,他們可以簡單滅殺。
但……
隨着實力提升,外出人數增多,巨石城周圍兇獸越來越少,他們不得不走到更遠的地方獵殺。
走的遠就意味着危險。
兩個月時間,
衆人大致弄清楚食巨人出現的規律。
夜晚巨石城被食巨人包圍,進出不得。
白天時候,巨石城周圍有部分食巨人遊蕩,只要不被對方逮住,進出還是沒有問題的。
但現在,
進出的人多了,自然就引起食巨人的注意,每天都有人成爲食巨人的口糧。
在野外,
聚集的人越多,出現食巨人的概率越大。
但只要遮掩好氣息,就能躲過食巨人的探查。
可……
一經被發現,十死無生。
巨石城周圍的兇獸越來越少,不足以支撐全城的獵殺。
走遠又無法一天返回,在外過夜無法避免。
魏玄清閉目沉思,過了一會兒銀鈴的聲音傳開。
“告訴師弟師妹們,接下來我們將離開巨石城,前往更遠的地方狩獵。”
“這一去生死難料,去與不去都由他們自己決定。”
“好!”
兩個月時間,雖然有部分人隕落,再也回不來。
但活下來的人得到了極大好處,她相信有很多人願意離開。
第二天夜晚,人們發現瑤池聖地第二駐地冷冷清清。
一連幾天,駐地還是一個人都沒有。
大家都猜測,
瑤池聖地弟子外出時遭遇強大凶獸,一個也沒有活着回來。
從這一天開始,外出的人少了不少。
瑤池聖地第二駐地弟子都在神王境界,連他們的隕落了。
自己等人出去,跟送死沒有絲毫區別。
等他們回來的時候,將與同齡人拉開極大差距。
距離巨石城幾萬裏一出山洞內,一堆堆篝火熊熊燃燒,篝火圍滿青年男女,臉上滿是笑容。
百萬裏外,
大地震顫,兇獸嘶吼着,奔逃着……
獸潮!
虛空之中,一個白衣青年躺着,邊上站着一個個漂亮女孩兒。
他們在欣賞這場殺戮盛宴。
這裏是支流核心,兇獸更強,引起的獸潮更加恐怖。
巨石城再堅固,僅僅持續十年時間。
不管其他人怎麼看他,能避免就儘量避免。
至於其他世界的……就不在考慮範圍。
“小逸,你真是太厲害了!”洛星兒“吧唧”在林逸臉上親一口,開心說道。
跟着林逸,根本不需要動手,就有無數混沌氣團入賬。
有足夠的混沌氣團提供靈力,衆女的境界快速提升。
要說提升最大的莫過於林逸,小白的吞噬天賦,再多的靈力都無法填滿這個無底洞。
小白變強,就是他變強。
總之,
林逸境界明明比其他人高,突破速度卻一點都不慢。
按照這種速度,
千年後說不定真能突破到半帝。
“嗡嗡嗡嗡……”
噬靈蜂所過,再強的兇獸都要乖乖化爲混沌氣團。
至於不遇到上位帝尊級別的兇獸,林逸都是享受的躺在次元虛空之中,好不瀟灑自在。
在別人心驚膽戰獵殺落單兇獸的時候,林逸不僅羣殺,殺的還都是尊境以上強者。
只能說人與人之間是不一樣的。
殺戮!
殺戮!
還是殺戮!
衆人已經熟悉了這種瘋狂的殺戮模式。
一路享受,殺兇獸有噬靈蜂羣,修煉有靈獸,生活有老婆。
妥妥的人生贏家,他只負責躺平就好。
這種日子,就算神仙來了都要羨慕。
這次開啓的空間非常大,屠戮了兩個多月,獸潮依舊沒有影響其他人的獵殺。
只能說,
距離有時候也是一種力量。
獵殺兇獸,噬靈蜂最在行了,放出來不用林逸發佈命令,噬靈蜂羣自主獵殺,然後把一半戰利品傳送到御獸空間。
作爲御獸師,御獸空間內的東西不就是自己的嗎?
兩個月時間,秀兒的御獸空間堆滿了混沌氣團。
這些混沌氣團需要林逸自己轉到青蓮界內。
作爲主人,每天還要搬磚,做這個主人還有什麼意思。
最後,林逸將御獸空間和青蓮界聯通,留下一部分噬靈蜂,讓它們將混沌氣團搬到青蓮界內。
狩獵雖慢了一些。
林逸並不後悔,修煉爲了長生,長生的目的是爲了更好的享受。
既然終點是享受,爲什麼不一邊享受一邊前進呢?
前世,
爲了生活,男人們都非常卷,爲此網絡上出現了無數擺爛的短視頻。
“你怎麼不去上班?”
“爲什麼要上班?”
“上班做什麼?”
“上班掙錢啊!”
“掙錢做什麼?”
“娶老婆。”
“娶老婆做什麼?”
“享受生活。”
“那我現在做什麼?”
“……”
最後一起擺爛,等待下一個的到來。
短視頻只是人們的妄想。
肩上沒有千斤重擔,誰會低頭負重前行。
現在就不一樣了,他有了他們,有八隻恐怖的靈獸。
就算躺一點,實力依舊突飛猛進。
既然如此,
爲什麼不珍惜眼前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