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個名叫李小峯的富家子弟,對兩名玩伴兒說道:“怎麼樣,要不咱們過去保護妹子的安危?”
玩伴兒領會一笑:“峯哥憐香惜玉之心,值得咱們學習。”
“誰說不是,能考慮女孩子的安全問題,峯哥太用心了。”
“那還等什麼,走吧。”
李小峯領着那倆小弟,朝着童寶兒、陸嬌離去的方向追趕。
幾分鐘過後,他們追上了對方。
李小峯走上前打着招呼:“喂,美女,一起同行啊!”
“用不着。”
陸嬌望着不懷好意的對方,果斷拒絕。
李小峯不死心地說:“這山林比較偏僻,若是遇到什麼危險,咱們結個伴還能相互照應。”
“不勞大駕。”
童寶兒接口道,“我們能夠保護好自己。”
李小峯迴應:“那可以留個聯繫方式嗎,一會兒你們出來,我帶二位兜風。”
旁邊小弟附和:“是啊是啊,咱們峯哥人帥多金,擁有好幾輛跑車。”
“有多少妹子,想上他的跑車,還沒機會呢。”
“不得不說,兩位美女還是比較幸運的。”
童寶兒嗤之以鼻:“你們富二代在外面,是不是特別喜歡顯擺,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自己多有錢。”
“或者說,這樣來泡馬子特別容易。”
“不過今天你可能要失望了,我們對跑車豪宅不感興趣,所以麻煩不要再糾纏。”
“美女,我勸你別不識好歹。”
李小峯屢遭拒絕,終於失去了耐心,露出真面目。
“怎麼着,以我富少的身份,不配跟二位交朋友嗎?”
“不過是留個聯繫方式而已,沒必要那麼小氣吧。”
“很少有女人敢這麼拒絕我。”
“現在告訴我手機號,還來得及。”
“那麼如果我要說不呢。”童寶兒根本就不喫對方那一套。
“那就是敬酒不喫喫罰酒。”
李小峯指了指周圍的環境,“這裏荒無人煙,如果我要動起手來,你倆就算喊破嗓子,也無人迴應。”
陸嬌聽聞,當即怒道:“你想怎樣?”
李小峯厚顏無恥地笑了起來:“我現在改變主意了,準備好好疼愛你倆一番。”
陸嬌厲聲呵斥:“你敢!”
“我怎麼不敢?!!!”
李小峯搖頭晃腦道,“別說是在荒山野嶺,就算是在外頭,也沒有我李小峯不敢的。”
他指使着倆小弟:“你倆一會兒控制住她們,保證不會虧待,等我完事了,你們隨便玩。”
兩名小弟一聽,頓時兩眼放光,笑道:“那就多謝峯哥了。”
兩大校花的美貌,早已令他們垂涎欲滴。
若是能嚐嚐鮮,豈不是逍遙樂翻天。
二人領命後,大搖大擺地走向童寶兒與陸嬌,勸說道:“正所謂,識時務者爲俊傑,你們乖乖就範,只要將峯哥伺候好了,保不齊還能獲得一筆錢。”
“若是膽敢反抗,拳腳伺候,甚至扔到深山裏喂狼,也不是不可能。”
“站住,不要再向前了!”
李小峯的倆小弟嚇得當場立在原地。
他們萬萬沒料到,如此貌美如花的女生,竟藏手槍在身。
李小峯則嗤之以鼻地笑道:“拜託美女,能不能別拿玩具槍嚇唬人。”
“看你的樣子,應該還是個學生吧,一個女生怎會有槍支呢,又非混社會的,只能說明,你拿的,充其量是仿真槍。”
他的玩伴兒恍然大悟的樣子:“原來如此,肯定是她們爲了提防壞人靠近,故意準備仿真槍嚇唬人。”
“只可惜,我們不是傻瓜,這種不入流的小把戲,根本忽悠不到咱們。”
“那麼,你覺得我這隻呢。”童寶兒邊說邊從身上取出一把槍。
“也是仿真槍。”
李小峯笑了起來,“倘若是真的,你倒是開槍試試啊。”
兩名小弟跟着叫囂:“沒錯,對我們狠狠地打,不敢打就只能說明,槍支是假的。”
童寶兒與陸嬌默默地相互對視了一眼。
李小峯搖頭晃腦地說:“怎麼着,不敢開槍了?”
他似乎早已料到了這般結果,得意洋洋又十分猥瑣地說,“想玩槍?我這裏有啊,隨時能夠滿足你們。”
另外兩人,跟着肆無忌憚地笑着。
童寶兒怒了:“姑奶奶一度容忍,真以爲老孃不敢開槍嗎?”
她衝着李小峯,怒火沖天地扣動了扳機。
陸嬌跟上,不過她的槍口,對準的是另外一人。
“啪!”、“啪!”
兩聲槍響,一前一後地響起,打破了山林的寂靜。
隨後,李小峯捂着手臂,哀嚎不止。
另外一名中彈者,受傷部位在小腿,當場跌坐在地,面色驚慌又痛苦不堪地嚎叫着。
二人彷彿是受傷的野豬般,鬼哭狼嚎着。
另外一人見狀,拔腿就跑。
“想跑,哪那麼容易!”
童寶兒言罷,將槍口轉移過去,不由分說地再次扣動扳機。
對方腿部中彈,噗通一聲倒地,齜牙咧嘴着。
“玩具槍?”
“仿真槍?”
童寶兒揚了揚手中的槍支,冷然道,“一羣有眼無珠的傢伙兒。”
“既然你們一再要求開槍,姑奶奶只能儘可能滿足要求了。”
她詢問向李小峯:“還要不要繼續開槍了?”
李小峯慌忙搖頭如撥浪鼓:“不了,不了!”
“你們倆呢?”童寶兒又問向對方小弟。
那二人同樣面如死灰地連連搖晃着腦袋。
他們怎麼也不會想到,兩名女學生,身上攜帶的,竟然是真槍。
今天真是見了鬼了,搭訕妹子,居然撞到槍口上了!
“來,接着搭訕,不是讓我們敬酒不喫喫罰酒的嗎?”
童寶兒擡腳將李小峯踹翻在地,“搭訕不成,竟要劫持進行霸王硬上弓,色膽包天,不可饒恕,平時不知道禍害過多少良家女人。”
“既然碰上我了,那就是天意,不如讓我來替天行道,爲民除害吧!”
李小峯聽聞,頓時嚇得不輕,急忙澄清:“大姐,你誤會了,我平時老實的很,今天是一時糊塗,絕對是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