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罪證時限[刑偵] >第47章 頂級獵手(三):往事
    目前公司的兩位最大的股東已經雙雙殞命。按照公司合同的規定,現在最大的受益人是李復仁。

    警方找到了上次許國強死亡時給李復仁做不在場證明的那個女人。

    在警方的審訊下,迫於壓力,女人終於實話實說。

    在許國強死亡當天中午,李復仁的確來找過她。

    並給了她一大筆錢,要她向警方說自己說那天在這裏。

    女人想着他那天也確實來過,心想這樣不算也不算撒個謊。

    就這樣李復仁利用僞造的不在場證明矇騙了警方。

    李復仁有重大嫌疑。

    葉霄:“根據之前許國強的屍斑位置來看,兇手比他矮。而葛莉的屍斑位置低,兇手是比她要高的。而李復仁的身高在兩人身高之間。”

    李志:“之前許國強的指甲不是檢測出了和葛莉毛衣一樣的纖維成分嗎?”

    葉霄:“是的,我懷疑他們合夥殺了許國強。這也能解釋得通爲什麼許國強的指甲上有葛莉衣服的纖維殘留。而他的屍斑位置高高,兇手是比他矮的。”

    趙淼點頭說道:“從作案動機來看,這兩人應該是爲了公司的股份。”

    齊雲:“先把李復仁帶回警局審問。”

    警方在李復仁的家裏和公司裏都找了,不見他人影。

    李志:“不會是跑路了吧。”

    齊雲:“查找李復仁的所有熟人,聯繫最後看到他的人。”

    直到下午6:00左右。

    警方還是沒有找到李復仁的蹤跡。

    但再次接到報案。

    中心街金融樓d棟的垃圾箱發現一具屍體。

    專案組接到報案後趕往案發現場。

    死者正是李復仁。

    報案的是當天運送垃圾的環衛工人。

    據這位環衛工人說,他們目前是一天一運。今天下午他來清理的時候發現倒出來一個人。

    葉霄戴上手套,走上前查看李復仁的屍體。

    李復仁後腦有血跡,頸部有瘀斑。

    葉霄:“初步判斷也是窒息死亡,但是與之前不同的是,他的後腦勺還有擊打傷。從屍僵來看,死亡時間至少在10多個小時以上了。具體結果以帶回鑑定中心解剖後的結果爲準。”

    齊雲點點頭,看向四周。

    垃圾箱的斜對面約20米處是一個酒店後門停車場。

    他指了指那個酒店,轉身對李志說道:“可以看看那個酒店有沒有監控。一般來說像這種樓層的酒店後門停車場也是會有監控的。”

    警方問過酒店後,酒店的後門上方有一個出入監控。

    但至於能不能拍到那個位置距離的垃圾桶酒店也不知道。

    警方拷貝了酒店監控帶回警局。

    解剖完屍體後,葉霄走出來對衆說道:“李復仁的死亡時間在昨晚10點左右。後腦勺的鈍器傷不致命。死因是窒息。”

    李志:“和之前殺死葛莉、許國強的兇手是同一人嗎?”

    葉霄:“我對比了三名死者的屍斑痕跡。李復仁的屍斑痕跡與許國強的屍斑痕跡一致。兇手應該用的是同一種繩子殺了兩人。”

    李志:“殺葛莉的兇手看來另有其人。酒店帶回來的監控視頻中暫時沒有發現可疑之處。不過,李復仁的死亡時間在昨晚十點的話,夜晚的監控我還需要再仔細看看。”

    趙淼:“感覺兇手似乎還沒有進入我們的視線,如今這三個人都死了。連個嫌疑人都沒有。”

    一旁沉思的齊雲開口說道:“這起案件裏面一直存在的一個疑點我們還沒有解開,所以目前案子也查得雲裏霧裏。”

    衆人看向齊雲,不明白他所說的疑點。

    齊雲繼續解釋道:“當年李復仁的面臨破產,連員工的工資都發不出來,他後面又是如何東山再起的呢?中間我們漏掉了一些事情。”

    警方從李復仁破產到東山再起的時間內進行調查。發現這兩者之間的過渡李復仁僅用了三個月時間。

    讓警方不解的是李復仁哪裏來的週轉資金。

    幾經波折的調查,終於有了一絲眉目。

    據當年一個認識李復仁的律師說起,李復仁曾經找過他打官司,但他沒有接李復仁的案子。

    李復仁當年和別人打官司贏回了幾百萬。

    警方都認爲李復仁的起訴對象是許國強。

    但這位律師卻說李復仁所起訴的是一名律師。這讓衆人感到更迷惑了。

    一個公司破產老闆,通過起訴律師,要回了合夥人欠自己的500萬,這種事情還實在新鮮。

    齊雲問這位律師:“能否具體說說事件的始末。”

    律師擺擺手說道:“你們去“亦律律所”調查一下就知道了。因爲我也不方便議論已經死去的人。”

    警方來到“亦律律所”,請求調出當年關於李復仁的檔案。

    但負責人告訴警方,這份檔案在他們律所列進了禁案裏。他沒有權利私下給警方查看,如果是其他的正常檔案都可以。

    李志:“爲何唯獨李復仁這份不可以查看?”

    負責人無奈地搖搖頭說道:“當年因爲這個案子,我們律所名譽掃地,一名律師在壓力之下自殺。不過,你們如果真的想調查我需要向領導請示。”

    齊雲:“我們可以直接和那位領導溝通嗎?”

    警方順利找到律師領導。

    對方一再表示警方只能看檔案,不能帶走不能外傳,這件事關係到律所的聲譽。律所用了幾年才平復這件事帶來的負面影響。

    調查過程有些曲折。

    根據律師的檔案資料來看,當年李復仁請了“亦律律所”的一名叫王安的律師幫他打官司起訴許國強欠錢不還。

    這件事很正常,爲何會發酵到律所不能提及的地步。

    當年李復仁夫妻找到王安,請他幫忙起訴欠錢不還的許國強,並給出了高額的律師費。

    律師看了李復仁夫妻帶來的材料。

    非常簡單明瞭。

    王安當時認爲這只是一個很簡單的還錢案,但沒想到自己會傾家蕩產直到萬劫不復。

    李復仁夫妻將許國強的欠條材料等,都交給了王安。王安看後便接下了這個勝訴在握的案子。

    在開庭當天,許國強說欠條是假的。

    李復仁夫妻當場也反水。

    沒有見過原告和被告能在法庭上達成一致的案例。

    好比正方和反方意見統一,不存在辯論,也就不存在審判。

    結果可想而知,王安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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