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松的第一張專輯能賣這麼多,主要有三個因素。

    第一,許松的這張專輯有着非常高的品質,每首歌都非常好聽。

    第二,小米家園已經擁有一億六千多萬的註冊會員,這麼大的宣傳渠道當然能帶來恐怖的銷量。

    第三,小米家園發佈了通告,只有在小米娛樂網店以及小米服飾加盟店才能購買正版。

    如此一來,極大程度的擠壓了盜版的市場。

    在許松專輯的幫助下,小米服飾的銷量也是驟增。

    除了內地之外,小米娛樂還在灣灣以及香江爲許松進行宣傳。

    小米家園在內地有很大的影響力,但在香江和灣灣的影響力就太弱了。

    因爲沒有自己的宣傳渠道,只能花錢爲許松進行宣傳。

    在金錢的作用下,最終在灣灣取得了四萬張的銷量,香江則是三萬張的銷量。

    別看數量不多,但銷量其實已經很不錯。

    在同年的銷量榜上,絕對能夠排進前八!

    隨着專輯的爆火,許松正式從網絡歌手轉變爲了正式歌手。

    藍狗、企鵝音樂、天天音樂、音樂臺相繼前來購買許松的音樂版權。

    在秦漢初的授意下,所有版權合同都只籤兩年的時間。

    緊隨而來的還有很多的商演邀約。

    如果許松願意出席商演,至少能賺上千萬!

    但許松喜歡專心做音樂,並不喜歡出席太多的活動。

    秦漢初尊重許松的選擇,沒有進行干預!

    與此同時,王金松接受了秦漢初的邀請。

    在秦漢初的安排下,小米娛樂的演出藝人相繼來京,然後在秦漢初的四合院裏接受演員培訓。

    四月一號,秦漢初接到了秦凱的電話。

    他跟英子決定加盟小米服飾。

    兩家人一共湊了四萬五千塊錢,距離六萬還差一萬五。

    只要秦漢初願意借給他們一批貨,他們就可以把加盟店開起來。

    秦漢初之前已經說過這事,所以痛快的答應下來。

    兩天後,小米服飾在丫丫頻道召開了加盟商會議。

    在會議中,汪青寒宣佈了小米服飾接下來的計劃。

    得知小米服飾要擴大市場,這些加盟商都緊張起來。

    一旦同城的加盟店增多,他們的利潤就會降低。

    就在他們擔心的時候,汪青寒提出了旗艦加盟商的計劃。

    只要是第一批的加盟商,都可以申請成爲旗艦加盟商。

    不過,旗艦加盟商有多個條件。

    只有符合條件才能獲得旗艦加盟商的特權。

    首要的條件是需要繳納二十五萬加盟費!

    這筆加盟費是購買了加盟資格,小米服飾不會再退還!

    僅僅願意購買資格還不行,必須還得保證在當地增加五個以上的銷售門店。

    可以找人合作,但不能轉賣加盟資格!

    只要願意接受這兩個條件,就可以成爲旗艦加盟商。

    對這些加盟商來說,二十五萬的加盟費並不算什麼,但增加五個以上的門店卻讓很多人感受到了壓力。

    大城市的開店成本實在太高,裝修亂七八糟的加在一起,每個門店都得二十萬左右。

    五個門店就得一百萬!

    雖然可以找人合作,但有些人並不喜歡合夥做生意。

    經過五天的思考,總共有二百二十個加盟商選擇升級爲旗艦加盟商。

    這些人通過小米服飾賺了錢,他們相信增加門店也會爲自己帶來更大的利潤。

    只要他們有能力,就算在當地開十個加盟店都可以!

    二十五萬的加盟費已經讓他們買斷了當地的市場。

    以“利寧”服飾爲例,僅僅在京都就有幾十家銷售店鋪。

    對於那些放棄買斷市場的加盟商,小米服飾也做出了承諾。

    在增加加盟商的時候,會根據當地的區域劃分規定加盟商的經商區域,儘量避免加盟商之間產生惡意競爭。

    小米服飾的承諾讓這些加盟商放心了不少。

    減掉之前的保證金,那二百二十個加盟商每人要繳納二十萬的加盟費。

    三天後,小米服飾的賬戶上多了四千四百萬的現金流。

    搞定了旗艦加盟商的事情,小米服飾這才發佈了招收加盟商的通告。

    通告就掛在小米家園的首頁,有意加盟的會員可以前往丫丫語音平臺進行了解。

    全國共有兩千八百多個縣,減掉一些偏遠地區,至少有一千多個較爲繁華的縣城。

    再加上一百多個地級市的分區,小米服飾的潛在加盟商至少有一千五百個。

    小米服飾的火爆,可謂是有目共睹。

    得知小米服飾再次招募加盟商,無數人蜂擁而至。

    短短一個小時,審覈頻道就涌進了上萬人。

    現在的小米服飾有不少的員工,用不着秦漢初親自出手。

    島城李村步行街,皇朝網吧!

    此時的秦漢明正戴着耳機沉浸在“穿越火線”的戰場。

    正玩着,電腦上彈出了餘額不足的提醒。

    秦漢明起身摸向褲子的口袋,想要拿錢去充值。

    可就在這時,秦漢明的表情突變。

    他的錢呢?

    不僅錢沒了,手機好像也沒了!

    秦漢明焦急的在座位上翻找,可就是找不到。

    他終於意識到自己被偷了。

    半個月前,秦漢明拿着林淑芬給的一千元來到島城。

    本想着在島城找份工作,但進了網吧之後他就出不去了。

    這半個月以來,他差不多每天都在網吧裏待着。

    一千塊錢花的只剩下二百塊。

    他本想着玩完今天就出去找工作,可沒想到手機跟二百塊錢全被偷了。

    焦急的秦漢明急忙來到前臺找網管,但網管可不管這事。

    無奈,秦漢明只好借網管的手機報了警。

    可報警又有什麼用?

    二百塊錢加一個手機,根本不值得去調查。

    除非那小偷正好被逮住。

    可就算被逮住,錢財也追不回來了。

    做了登記,執法者便讓秦漢明等通知。

    可秦漢明連個手機都沒有,他怎麼等通知?

    此時的秦漢明身無分文,他像是行屍走肉,無助的走在島城的街道上。

    此刻的他就像是一個流浪漢。

    嗚嗚……

    越想越委屈,秦漢明坐在路邊的排椅上哭了起來。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

    別說回家的車費,就連買泡麪的錢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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