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倆人當着大家的面公開撒糧,只是包括林木在內,都還沉浸在對他剛纔一番政治上的宏篇大論折服的回味中,一時半會來不及回到現實。
鄭炫意猶未盡:
“我再說說美國的‘土地財政’。其實你們大概不知道,‘土地財政’並非泰國專有。從美國建國至1862年的近百年間,美國聯邦政府依靠的也是‘土地財政’。同土地私有化的舊大陸不同,殖民者幾乎無償地從原住民手中奪得大片土地。當時,聯邦法律規定,創始13州的新拓展地和新加入州的境內土地,都由聯邦政府所有、管理和支配。公共土地收入和關稅,構成了聯邦收入最主要的部分。土地出售收入佔聯邦政府收入的比重最高達到48%。
關於美國‘土地財政’的規模,有部分學者認爲‘早期美國的土地財政收入佔總財政收入的比重較高,達到了60%多,後來呈現緩慢下降的態勢。進入21世紀,美國的土地財政收入佔總財政收入的比重爲30%不到,並且變化不大’,整理1820年7月至1842年9月聯邦政府土地拍賣收入情況後得出結論:政府總計收到95351萬美元,佔整個聯邦總收入的11%,其中1835年的土地拍賣收入超過當年關稅收入。
對比泰國‘土地財政’,就可以想象當年美國的‘土地財政’規模有多大:即使按10%計算,考慮到聯邦政府以贈予形式注入市場的土地,這也是一筆巨大的財富。比如,聯邦政府規定新州必須將其境內1/36的公共土地用於學校建設和其他小額贈予。對每個鎮的學校土地捐贈起初爲81公頃,到1850年加利福尼亞州加入聯邦時擴展爲162公頃。
美國從建國伊始,直到1862年《宅地法》(HomeSteadAct)規定土地免費轉讓給新移民,前後持續近百年。1862年後,聯邦政府的‘土地財政’才逐漸被地方政府的財產稅所代替。
直到今天,聯邦政府仍是美國絕對的‘頭號地主’。聯邦政府擁有的土地面積高達263億公頃,約佔全部國土面積的30%。聯邦政府擁有82%的內華達州、68%的阿拉斯加州、64%的猶他州、63%的愛達荷州、61%的加利福尼亞州以及將近一半的懷俄明州和俄勒岡州。這些聯邦土地不僅由聯邦政府全權管理,而且也因其聯邦所有權而享受徵稅豁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