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跟沈修澤談事的顧椋,在接到商鬱電話的時候直接懵了。
這傢伙居然犯事?
臉都不要了?
同樣在公司的諾寶聽到這個消息,立馬從沙發上跳下來,“噠噠噠”的跑到顧椋跟前,“程粑粑腫麼了?他做壞事被警察叔叔抓走了嗎?!”
商鬱工作的地方不就是抓壞人的嗎?
爲什麼他們要把程爸爸帶走?
“諾寶也聽到了?你們打電話居然開免提?!真是…”
商鬱差點爆粗口,這種事情怎麼可以讓小孩子聽到?
“我們哪知道你要說什麼?!”
顧椋把諾寶抱進懷裏哄着,“諾寶不着急,我們先問問商爸爸,到底是怎麼回事。”
諾寶:“嗯,顧粑粑快點問問。”
“商鬱,這到底怎麼回事?程熠怎麼會捲進這種事情裏面?”
沈修澤皺着眉頭問道。
能直接抓人,說明已經有了相對完整的證據,證明程熠確實有參與其中。
這也太不可思議了!
且不論程熠有沒有這個本事和渠道,就說特辦處那幫人,真是恨不得扒皮式的調查過他的所有信息。
程熠要真有這事,怎麼可能會半點痕跡都沒暴露出來?
而且,諾寶還是個氣息十分敏感的小傢伙。
這不是開國際玩笑嗎?
“我現在也很懵圈,好不好?”
商鬱真是氣不打一出來。
他今天剛上班就遇到這麼個重磅消息,而且對象還是自己認識的那個程熠,鬼知道他當時有多麼的震驚。
“證據齊全,人證物證皆在,若不是我知道程熠是被特辦處反覆調查過的人,我都要相信他確實是個參與者了!”
“那你確定那些證據不是僞造的嗎?”
顧椋同樣也是一臉疑惑。
程熠這個人,頭腦簡單的很,根本不可能參與這種事情,唯一可以想到的就是僞造陷害了。
“詭異的就在這裏。”
商鬱語氣有些沉重,“我們現在也算是家屬身份,再加上特辦處的特權和程熠公衆人物的身份,我提前向你們透露一些消息,也不算是違規,但你們得替我保密。”
“嗯,你說。”
“昨天下午,我們經過層層調查之後,找到了這個組織中層犯罪分子的交易記錄和聊天記錄,賬號已經確定,就是程熠的。至於人證,是這個組織相對底層的人物,也是他們娛樂圈的人,只不過是個十八線小明星,按照他的意思,一切都是程熠指使的。”
“……”
“最關鍵的是…”想到他們調查出來的結果,商鬱的臉色越發難看。
“近三個月的失蹤案中,有三個是程熠的粉絲,並且都是在參與程熠相關的活動之後失蹤的,其中一個女孩已經確定遇害。據女孩身邊的人表示,當天活動之後,是個自稱程熠工作室員工的人把她帶走的,而這個人,就在我們剛剛去程熠工作室抓捕時落網了。你們說,這事巧不巧?”
沈修澤心裏一沉。
這麼多證據堆積在一起,要說完全跟程熠無關,肯定不會有人相信。
諾寶似乎聽明白了,扒拉着顧椋的襯衣領口,開口爲他辯解。
如果那麼多的證據都在證明程熠是壞人,那大家是不是都已經相信了?
這怎麼可以?
程粑粑是要上電視的,絕對不可以讓別人以爲他是壞人!
諾寶心裏急的不行,掙扎着跳下顧椋的懷抱,鞋子甩丟了都沒注意。
“諾寶,你要去哪?”
見諾寶準備出去,顧椋連忙抓住她,不讓她亂跑。
“諾寶要去找商粑粑,證明程粑粑沒有做壞事!”
諾寶紅着眼睛,用力的蹬着小腿,“程粑粑是大明星,不可以被誤會做壞事!”
顧椋無奈地抱住她,出聲安撫,“諾寶別鬧,你還小,所以這件事情交給爸爸們好不好?”
“我覺得這件事情可以交給諾寶。”電話那頭傳來商鬱的聲音,“只要諾寶能找到真正的罪犯和證據,程熠就可以恢復清白了。”
商鬱之前光顧着不想讓諾寶擔心,卻忘了諾寶可是幫他們抓住過罪犯的錦鯉寶貝!
“現在這種情況走正常的路線去調查,肯定是沒有辦法的,若是諾寶能……”
“商鬱,別說了!”
顧椋冷聲打斷了商鬱的話,“我不會同意讓諾寶參與進去的。”
不是他不想讓程熠早點洗清嫌疑,但要諾寶去幫忙調查,這件事絕對不行!
他們剛剛經歷過一場危險,背後之人也沒有抓到。
現在的諾寶已經是羣狼環伺的危險狀態了,如果再招惹一個惡性買賣的組織,豈不是更危險?
況且警署那邊人多眼雜,之前那次沒有惹出什麼事情,已經算是幸運。
這次如果再摻和進去,以後會有多少眉眼盯着諾寶?!
他的女兒絕對不可以陷入危險中!
“顧粑粑,讓諾寶去吧,諾寶想去救程粑粑!”
諾寶抓着顧椋的衣服,一邊抹眼淚,一邊哀求。
她的程粑粑被抓走了,她得去救他,不能放他一個人的!
不然程粑粑偷偷哭怎麼辦?
“諾寶聽話,這件事讓爸爸來做。”
顧椋強硬的拒絕了諾寶的要求,拿起手機跟商鬱說道:“這件事,我會動用顧家的地下力量幫忙調查,但諾寶絕對不行。”
“顧椋,我知道你是擔心諾寶的安全。可你想過沒有,程熠是個公衆人物,而且還是頂流巨星,這件事情一旦傳播出去,到時候和他以父女組合出現過的諾寶,會不會捲入輿論中心?你知道,現在的網絡暴力有多麼可怕?”
商鬱沒有放棄自己的想法,反而條理清楚的繼續勸說:“這件事影響極其惡劣,他同時牽扯了好幾個娛樂圈的流量明星,所以根本不可能像其他的犯罪要案一樣隱藏,一旦沒有找到真正的罪犯而導致程熠罪名坐實,不止諾寶,就連你和顧氏也會受到影響。”
“所以呢?”
“顧椋,這件事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危險,別忘了諾寶身後還有特辦處和雲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