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子得裝裝,她忽然拿出一大堆張一鳴的出軌證據,委託人的父母肯定會懷疑這些證據的來路,所以她乾脆直接找了個私家偵探。

    《民事證據規定》中第六十八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同時,第七十條第三款規定:“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覈對無誤的複製件,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效力。

    因此私家偵探只要不是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信息即可作爲法庭上的證據,如果私家偵探是通過非法的手段獲得的證據,法院將不會採信這些證據。

    她只是讓私家偵探幫忙跟蹤查找孫慧敏現在居住的那套房子信息而已,又不讓他去偷拍那些動作視頻,所以並沒有嚴重侵害到孫慧敏和張一鳴的合法權益。

    盧長青很快就從偵探那裏拿到了張一鳴的購房信息,看到房產證複印件上只有張一鳴一個人的名字。

    盧長青笑了起來,要不說張一鳴這男人物質自私又利己呢,要是換做是她,她決定不會將這套房子登記在自己的名下。

    結婚後,用自己的私房錢買房即便登記在自己的名下,那也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啊。

    看來這張一鳴是窮怕了,哪怕再愛孫慧敏,愛到肯讓對方給他生兒子,還是信不過她呀。

    盧長青分了好幾批將卡里七十五萬塊的錢全轉到委託人父母的銀行卡上,她之前還在想怎麼弄平這筆賬,後來還是委託人的媽媽出了個主意。

    委託人爸媽之前私下轉了多少錢給她,她現在還父母錢不行嗎?

    還要什麼藉口!還要什麼證據!

    他父母每次幾萬十幾萬的轉賬記錄那就是借錢的證據。

    張一鳴那輛車二十多萬,孩子這一年多也算個二十五萬吧,這差不多就是五十萬,剩下的雜七雜八,這樣那樣的,少說也得好幾十萬吧,這麼一算七十五萬還少了呢。

    這期間盧長青又去了三次張一鳴的診所,每次去胳膊上都掛着一個不同的金鐲子,等孫慧敏有空的時候就跟着她聊天,故意在她面前顯擺她親親老公送她的鐲子。

    盧長青做在辦公室裏將系統幫她整理好的張一鳴的銀行流水,一一打印了出來,尤其是他購房記錄和與孫慧敏的轉賬記錄。

    好傢伙,轉賬金額不是520就是1314,委託人若是站在這裏,怕不是得活活氣死。

    盧長青掂了掂手中這厚厚一沓複印資料,好好地用文件袋保管起來,然後扔進空間裏。

    晚上兩人喫完飯後,等張一鳴將碗筷收拾好之後,盧長青將手中的房產證複印件擺到了張一鳴面前,“老公,這是什麼東西呀?”

    張一鳴看到複印件內容臉色就是一變,忙拉着盧長青的手,急忙解釋道:“老婆,你聽我解釋。”

    盧長青笑看着張一鳴,點了點頭,“你解釋吧,我聽着呢。”

    看你能編出什麼樣的花來。

    張一鳴強壓住心裏的驚慌,努力在腦中想着藉口。

    “我爸媽養我不容易,在農村種了一輩子的田,現在我日子好過一點了,便想着把他們接到城裏來享福。因爲之前你坐月子的事跟他們鬧得很不愉快,我怕你知道我把他們接到城裏來這事心裏會不痛快,所以就想着先瞞着你買房的事。”

    盧長青歪着腦袋問道:“所以這事還怪我咯?”

    “沒有沒有,這事怎麼能怪你,這事怪我之前沒有跟你商量。”張一鳴趕忙認下自己的錯誤。

    盧長青甩掉手中的複印件譏諷道:“張一鳴,你對你爸媽可真是夠孝順啊,你結婚他們一分錢沒出,你就急着把他們接到城裏來住,我爸媽給我又買房子又買車還自己掏錢給我養孩子,你平日對他們一毛不拔,輪到你那個分錢不出還怪我亂花錢的爹媽時可真是夠捨得哈?”

    張一鳴隱忍着心裏的怒氣,臉上懊悔道:“我爸媽養我不容易,我現在有了點出息便想着回報他們。”

    “你爸爸養你不容易,我爸媽養我就容易了?我告訴你張一鳴,我爸媽養我的錢夠養十個你!”盧長青一拍桌子站了起來,“買房子這麼大的事都不跟我說一聲,張一鳴,是不是我平日裏對你太好了,你就覺得我朱欣的錢很好拿?”

    張一鳴眼中閃過一絲惱意,朱欣從來沒有跟他發過這麼大的脾氣,這是第一次對方衝他發這麼大的火。

    “對不起,老婆錯了,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明天咱們就去房管局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

    盧長青冷笑,“難怪我爸媽養了小棠一年多,你從來不提給他們錢的事,合着你的錢全拿去買房孝順你親爸媽了!張一鳴,你算盤打得挺響啊,我用朱家的錢養你張家的孫女。不行,明天你得跟我去警察局把小棠的姓改了,不然今天這事我跟你沒完。”

    小棠改姓這事張一鳴絕對不同意,在外人的眼裏他張一鳴無論再優秀那都是朱家的上門女婿。

    這年頭,女人靠男人,別人會說女人命好,男人靠女人,別人會罵男人無用。

    小棠跟他一個姓,就是張一鳴的遮羞布,他不允許任何人扯下這層遮羞布。

    “不改也行,那咱們就去離婚,以我家這條件,離婚了孩子肯定判給我,到時我一樣能給孩子改姓。”

    張一鳴知道夫妻雙方離婚後,如果母親要帶着孩子改名必須要經過孩子的父親簽字同意纔行,但他長了腦子,知道這話是絕對不能在這個時候說出來的,除非這潑天的富貴日子他今天不想過了。

    盧長青像是看到了對方腦子裏的想法似的,“你不同意改姓沒關係,等孩子成年了,讓她自己去改。”

    張一鳴伸手想要去拉盧長青的手,卻被她一把拍開,“別碰我,我現在很生氣,惹毛了我,我可是要打人的。”

    張一鳴不信朱欣這女人會打人,結婚這麼多年,這女人性格雖然驕縱了一些,但脾氣還是挺好的。

    但張一鳴不知道的是,現在站在他面前的人已經不是朱欣了。

    把眼前這位煞神惹毛了,她是真的會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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