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魂天賦意味着什麼,不用說也知道。
“這胖子有毛病吧!”突然,李胖胖耳邊傳來一道女聲。
李胖胖一驚,擡頭看向夜成,問:“你剛纔有聽到什麼聲音嗎?”
夜成心裏有些慌,不過他還是表現的很平靜,搖了搖頭說:“我什麼都沒有聽到呀!”
他自然是不會告訴李胖胖,他身體裏還住着一個女人的靈魂。
話說回來,袁木野都還不知道這件事情呢!
“好吧,可能是我幻聽了!”
畢竟辦公室裏就只有他們兩個人,李胖胖也不會往其他方面想,只能當自己是幻聽了。
測試完畢之後,李胖胖帶着夜成去了袁木野的辦公室。
去的路上,他興奮的嘴裏都在哼歌。
王亞傑看到李胖胖哼着歌,身後還跟着個新人,就知道肯定是發生了什麼好事。
“胖哥,發生什麼好事了?”
李胖胖笑眯眯地看着王亞傑說道:“我告訴你一個天大的好事,我身後這小子,是金魂天賦。”
一聽這話,王亞傑也是呆住了,反應過來之後,更多的也是興奮。
畢竟要找到一個金魂天賦的人,太難了!
王亞傑還是很意外的,因爲眼前這小子看起來瘦瘦弱弱的,人也不是特別有精神,一般人怎麼可能會想到他是擁有金魂天賦的人呢?
“胖哥,你是從哪裏找到他的?”王亞傑好奇地問了一句。
“這樣的人才,我怎麼可能找得到,是木野帶回來的,我現在要帶他去木野的辦公室,你跟我一起去唄!”
王亞傑絲毫沒有猶豫,跟着李胖胖一起去了袁木野的辦公室。
一進門,李胖胖就笑得合不攏嘴。
袁木野一看到他這個反應,就大概猜到了什麼。
“這麼高興,看來,你是得了一個滿意的結果。”袁木野淡淡地說到。
李胖胖咧着嘴,走到袁木野面前,語氣裏都帶着難以掩飾的興奮。
“這小子時金魂天賦,我們可的好好培養他!”
對於這樣的人才,他們肯定是不願意浪費的。
若是把一個金魂天賦的人培養好了,可以抵十個金魂以下的高手!
這絕對不誇張!
袁木野也有些意外,他只覺得夜成的身份有些特殊,沒想到夜成的魂魄天賦還這麼高!
這次,當真是撿到寶藏了!
“很好,亞傑,以後夜成就交給你帶了,你一定要好好教他。”
王亞傑進步的很快,所以袁木野很放心把夜成交給他。
“好,我一定會好好帶他的。”
“對了,我這兩天可能會去趟雲城,我不在的時候,你們要更加小心,還有就是要是發現什麼可疑人物,你們最好就是有個戒備,現在那些惡鬼的等級越來越高了,附身在活人身上,我都不一定能察覺出來。”
提起這件事情,袁木野還是有些頭疼的,看不出來,也就意外着,人鬼共同生存了,而你什麼時候死的都不知道。
李胖胖心裏疑惑:“這好端端的,上雲城做什麼?”
“我昨天不是碰到了一些麻煩,目前爲止還沒有解決,如果解決不了,到時候雲城就會出事,不過我會盡量解決這件事情。”
對於這件事情,他真的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李胖胖聽袁木野的語氣就知道這件事情肯定不簡單,雖然他也想替袁木野分擔,但他深知自己的能力,不給袁木野添麻煩已經是很好了。
所以他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也算是給袁木野分擔了。
“我知道了。”
“好了,你們兩個先下去吧,我還有事情要和夜成說!”袁木野看了李胖胖和王亞傑一眼,說。
兩人利索的退出了辦公室。
袁木野看着夜成,開門見山地說道:“夜成,現在可以告訴我你的事情了吧?”
本來昨晚上他就想問這件事情的,結果給忘了。
夜成早就已經做好了告訴他的準備,所以沒有任何猶豫,直接說了出來。
“我本來是個正常的男人,但後來發生了一些事情,等我醒來的時候,我女朋友的魂魄已經在我的身體裏,和我共生了。”
靈魂共生,袁木野還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情,覺得很新奇。
一個身體裏,真的可以共生兩個靈魂嗎,而且還是一男一女。
“你還記得發生了什麼嗎?”
袁木野猜測肯定是發生了什麼大事,所以他們兩個的靈魂纔會共生。
夜成回想了一下說道:“具體的我也記不太清了,我是一個月前到江城的,就在我到江城的前一天晚上,碰到了一個怪人,他說我快死了,我女朋友很生氣,就罵了他一頓。怪人也沒有生氣,反而衝我女朋友笑了,說什麼想讓我活下來,只有我女朋友能救我。”
“我們以爲他是神經病,就沒有理會,直接走了,但是沒有走出多遠,就莫名其妙的暈了過去,我醒來之後,就是現在這樣了。”
對於這件事情,夜成到現在也沒有想通是怎麼回事。
不過這對他來說,也算是一件好事,因爲這麼一來,他就可以和他女朋友一直在一起,不用分開了。
以前,他還總擔心他們會分開,這下,除了死,都分不開了。
“那你女朋友的肉身呢?”袁木野若有所思地問了一句。
夜成搖頭:“不知道,醒來的時候就不見了。”
不見了?
這一切顯然是有計劃,有陰謀的。
讓袁木野更奇怪的是,夜成居然有女朋友……
袁木野並不是看不起夜成,而是夜成的身世如此悲慘,怎麼會有女孩子願意跟着他流浪呢?
要麼就是女孩也是無家可歸,他們途中遇到,惺惺相惜,所以在一起了。
能在這樣的末世,碰到一個互相喜歡的人,真的是很不容易。
“你還記得那個怪人長什麼樣子嗎?”
袁木野覺得這是個很重要的線索,若是能找到那個人,就能知道他的目的了。
雖然這個可能性不太大。
夜成回想了一下說道:“記得,因爲他長得很醜,所以我對他的印象很深刻,他的眼睛很小,鼻子卻很大,上嘴脣有道傷疤,左臉上有顆很大的痣,比我矮一些,也是瘦瘦的,還有些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