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主角阮汐汐顧蘇木 >第573章 李傲天換魂成功:差點被發現
    小胖子呆呆地坐在地上,看向四周的眼神,卻充滿了狂喜與亢奮,稚氣的臉蛋也因爲交織出種種慾望之色,而變得猙獰,又讓人覺得難以接受。

    他一眨不眨,雙目貪婪地看着房間裏的一切,就好像從未見過一般,像是要深深地刻進自己的腦海之中。

    過了好一會兒他才反應過來,自己坐在冰涼的地板上準備撐着胳膊起來,就在這個時候,他才發覺自己手裏還死死地捏着一吃了部分的大雞腿。

    小胖子第一時間就想將這油膩的雞腿甩出去,可是當他回過神來之後,口中屬於雞肉的香味殘存,反倒是讓他蠢蠢欲動起來。

    看着那被他壓在地板上油膩膩的雞腿,竟莫名地吞嚥起了口水。

    不行,李傲天你怎麼能連這樣的雞腿都覺得饞?

    小胖子狠狠地唾罵出聲,喊的卻不是自己的名字。

    沒錯,現在的小胖子不是宋之韻那好喫懶做,又喜歡阮汐汐的宋俊豪,而是之前在監獄裏埋伏許久,終於跟系統兌換靈魂成功的李傲天!

    李傲天一直期待這一天,直到今天,系統突然出聲告訴他,事情搞定了。

    他二話不說就跟系統賒了積分,換了靈魂,下一秒只覺得天昏地暗,失去知覺。

    等他再睜開眼睛的時候,就發現自己居然真的出現在了另一具身體上。

    “系統,你真的是太厲害了!”

    李傲天欣喜若狂,但同時對着這大雞腿,依舊在流口水。

    沒辦法,監獄雖然也有肉,但是能有什麼好肉,廚師的廚藝又有什麼好?

    吃了過山珍海味,再喫這些粗茶淡飯,再加上頭上懸着一把刀,李傲天是喫喫不香,睡睡不好。

    現在終於置之死地而後生,有了希望,又能夠崛起了,食慾也重新回來了。

    所以纔會看着這香噴噴的大雞腿流口水。

    但是身爲龍傲天的傲氣還在他身上,所以他怎麼也不肯承認自己居然饞一個小朋友的雞腿。

    可是再不怎麼承認,這雞腿就好像罌粟一般,散發着一股誘人的香氣,拼命地吸引着他。

    最後李傲天終於是忍不住了,不管三七二十一連雞腿上的那層碰觸到地板的雞皮,他都懶得去掉,直接就往嘴裏塞。

    雖然雞腿冷了一些,但是這雞腿之前被滷過,所以味道都已經融入了雞肉之中,這咬下去一口,他只覺得整個人都要活過來了。

    人生在世喫喝二字。【1】【6】【6】【小】【說】

    先前他有錢的時候一點沒覺得,只覺得喫什麼山珍海味都那個樣。

    可是現在他才知道,一個雞腿都能這麼讓人幸福。

    就在李傲天狼吞虎嚥之際,宋之韻拿着寫好的條約,嗯哼着小曲從樓上走了下來。

    一下來見到的便是自家胖弟弟那八百年沒喫過飯一樣的架勢。

    就好像黃鼠狼進了雞圈,吃出了一種六親不認的架勢。

    宋之韻忍不住翻了個白眼,以爲是自己跟弟弟約法三章,讓他要減肥,不讓他狂喫這些東西,所以他便趁着還沒印手印,所以先往自己肚子裏猛地塞。

    她無語地搖了搖頭,趕緊走了過去,“宋俊豪,你慢點喫,就是一個雞腿,你姐姐我還會虧待你嗎?再說了,這個雞腿你喫都吃了,我也不會讓你扔掉,那多浪費食物。”

    聽到動靜的李傲天被嚇了一跳,因爲滿嘴都是雞腿,一時間被突如其來的聲音驚到,所以被噎住了,咳的那個叫做撕心裂肺。

    嘴中的雞腿肉也到處飛,看得宋之韻覺得噁心死了。

    她趕緊去倒水,一邊爲李傲天喝水,一邊拍着他的胸脯,嫌棄萬分,“真的是服了你了,你都這麼大了,喫個雞腿都還噎到。”

    李傲天好不容易順了下食道,這纔有心思看向這具身體的姐姐。

    一看,眼中閃過一絲驚豔,沒想到這女人長得還挺不錯。

    不過他很快就回過神來,也是,能參加綜藝節目的必然是娛樂圈的明星,而明星自然是要長得不錯。

    否則的話,怎麼受大衆的追捧?

    但是李傲天只知道系統會幫他換魂,根本就不知道他換的對象是誰。

    系統也沒有提前通知,以至於李傲天現在看着宋之韻的這張臉,一時之間不知道如何反應。

    他不愛看電視,自然也不知道宋之韻是哪個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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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從他的嘴中能知道自己的名字以及兩人之間的關係。

    見到自家弟弟已經緩和下來,宋之韻趕緊掏出約法三章的紙條,“快把你的名字簽下,順便按個手印,確定了的話,我就帶你上綜藝,去見你的汐汐妹妹。看你姐對你好吧。以後你還不乖乖聽話,那這樣的好機會就沒有啦。”

    李傲天看着那張紙上所寫的種種條例,只覺得幼稚萬分。

    不過他的注意力不在這個上面,在宋之韻說的阮汐汐上。

    果然,系統沒有搞錯,他真的穿到了即將上綜藝的小孩子身上。

    而且看宋之韻的模樣,就知道他這具身體外貌應該長得也不錯。

    而且看這個家的大小,也是有錢人。

    李傲天的心裏非常滿意。

    他也沒有多說什麼,便立馬點點頭,“好的,你把筆給我。”

    見到小胖子這麼配合,宋之韻沒有想太多,只以爲對方太喜歡阮汐汐,爲了參加這個綜藝節目,所以啥都能答應。

    因此立馬遞出手中的筆,看着他簽名。

    然而當李傲天龍飛鳳舞地寫下宋俊豪三個字之後,宋之韻拿到這張紙,卻愣了一愣。

    “宋俊豪,你的字什麼時候這麼好看起來了?”

    才十歲的小屁孩,還是在小學,平時每個字一筆一畫都寫得格外的用力認真,並不太流暢。

    這是很多初學者的通病。

    但是現在這張紙上的簽名卻是那樣的,龍飛鳳舞,飄逸萬分。

    跟大人的字一樣。

    而面對宋之韻的疑惑,李傲天整個人僵了一家。

    糟糕,他怎麼忘記了自己附身的是個小屁孩?

    他太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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