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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1章  國策【求月票!】

    “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奉天殿內,姜星火併沒有急着解釋這幾個名詞的意思,而是認真看向殿內的高官們。

    “任何變法都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脫離實際情況去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就如同刻舟求劍一般,是不符合客觀規律的。”

    “那麼請問諸位,王安石變法爲什麼要搞青苗法和市易法?這兩個針對國內市場的法,基礎是什麼?只有搞明白這兩個問題,我們才能以史爲鑑,看清楚眼下的大明到底需不需要變革國內商業,還是說繼續在國內保持重農抑商的政策.海禁的解除與海外貿易的開放,與國內的商業政策並非是捆綁的,如果沒有必要性,那麼大明國內完全可以如黃尚書所說,繼續保持重農抑商的現行政策。”

    姜星火的退步,讓黃福覺得有些不可思議,或者說,黃福對姜星火如此自信,頗爲不解。

    【海外貿易】+【重農抑商】的國策組合是否可行?

    當然是可行的,對外貿易不代表讓國內也充分貿易,雖然有點奇怪,但在短時間內,無疑是能保持住雙軌制的。

    當然了,如果時間線拉長,那麼這種雙軌制定然是不可行的,因爲海外貿易的充分展開必然會帶動國內貿易,到時候重農抑商就維持不下去了。

    因此雖然姜星火出現了意料之外的讓步,但黃福並不覺得姜星火是真的在爲了順利推行變法而做出妥協,反而是某種胸有成竹的表現。

    畢竟,文武雙全也太難爲人了。

    朱棣又get了一個新知識點。

    聽聞此言,就連一直默默地當隱形人的內閣衆人也停下了手中的筆,認真以待。

    “海外貿易的事情,臣等已經沒有任何可質疑的地方,畢竟短中長期,對於大明來說都是有利的,所以解除海禁,臣等不反對.但國內廢除‘重農抑商’,重新提‘四民皆本’,一旦朝廷這麼提,那就是對現有社會秩序的巨大沖擊,是必須要慎重考慮的,所以臣等請求陛下,有一段時間的驗證期。”

    儘管姜星火已經打定主意,可在皇帝面前,他依舊裝模作樣地沉吟片刻,這才搖頭說道:“還是要看執行的情況。”

    這裏要說的是,姜星火最想實現的,當然不是財產私有,而是相反的一條路,但基於目前15世紀的具體時代條件而言,顯然是先搞財產私有,把邪龍孵化出來更爲靠譜一點,畢竟歷史是螺旋上升的嘛。

    不然呢?近代英國的文官制跟誰學的?

    夏原吉躬身答道。

    蹇義這時候也說道:“國師的辦法是否可行,總該有個驗證,改弦更張也得有個說法。”

    “喔?”

    姜星火倒也沒打算一步登天,他知道朱棣九成九不會接受,這時候也沒什麼失望.更何況,這有什麼可失望的?只要朝廷能夠在事實上保護私有財產,那麼有朝一日,這個“名”自然會與“實”相匹配。

    “如果你的財產隨時可能會被剝奪,那麼就算你公平交易,又有什麼用的?或許下一瞬間,你的財產就不是伱的了。”

    “可惜北宋沒有,所以王安石變法是在透支北宋的國運,幾乎把整個江山給賠掉了。”

    聽到這句話,內閣衆人鬆了口氣,黃福、蹇義也放下了心裏的大石頭。

    “哦?”

    “不能!”

    朱棣看向兩位尚書,問道:“兩位尚書的意思是?”

    如果承認財產私有,那就意味着對皇權的破壞,這是朱棣這個皇帝,乃至他身旁的皇子和國公們所不能接受的,因爲他們的權力,從根本上講,都源自於皇權。

    片刻之後,當聖旨擬好,朱高熾將它送至朱棣面前,恭敬地遞到父皇的手上。

    這兩種政策,幾乎是與北宋截然相反的。

    只要能達到目的,姜星火不介意給大吸血蟲說點好聽的。

    是的,他們並沒有意識到這是什麼劃時代的創舉,只是覺得“哦,國師搞的新玩意聽起來挺有道理的,似乎有助於商業的發展,能讓商人們開展交易更加清晰、便捷”,也僅此而已了。

    姜星火頓了頓才繼續說道:“不管是王安石變法還是我們的變法,核心目標就是快速改善國家的財政情況,並且最好是不留隱患地改善.那麼天下田地總量有限就意味着農業稅有限,大明每年能收上來的農業稅是一定的,所以我們要看向商業能爲國家提供的稅收,也就是國內商稅和海外貿易,海外貿易方纔已經分析過了,姜某要說的,便是我們如何吸收王安石變法在商業上政策失敗的教訓,以及王安石到底失敗在了哪裏,我們要怎麼做,才能讓商業上的變法成功,從而讓國家的財政實現快速增長。”

    答案自然是隨着田地商品化的進程加快,田地裏的農作物開始追求經濟利益,不一定都種小麥、水稻等主食了,而是根據市場上的需求和價格來種植,所以才需要錢來買,而不是直接需要最常用的種子。

    朱棣的眉頭挑了挑,卻又追問道:“那依照國師看,大明還要不要重新啓動國內的商業貿易呢?如果有了‘四民爲本’的理念,有了‘公司制’、‘民間錢莊’、‘中央銀行’,大明的財政收入,就能實現跨越式的攀升嗎?”

    “是,父皇。”

    “至於信貸組織的專業化,便是國家控制的中央銀行,以及民間的商業錢莊。”

    整個大明的一切,從法理層面,都是大明皇帝的所有物,個人不存在私產。

    “便是如此。”

    他也讀過史書,但倒是真不知道青苗法與北宋的田地商品化有關係,想都沒往哪裏想,如今仔細想來倒是確實有些蹊蹺爲什麼北宋以前就沒人搞青苗法?若是說常平倉,但常平倉是直接放糧食調節的,也就是所謂的“貴量減市價糶,遇賤量增市價糴”,並非是以貨幣形式,也就是“青苗錢”來放貸。

    朱棣想了想後也覺得可行,黃福的提議是老成謀國之見,畢竟“士農工商”的排序,其實是大明社會階層的排序,如果重新提北宋的“四民皆本”,那麼必然會導致百姓思想混亂,不拿出足夠的理由或者說一個能交代的說法,是不行的。

    “前者,也就是目前寶鈔提舉司所負責的寶鈔發行,以及寶源局所負責的銅錢鑄造的集合體。”

    被皇帝允許後,徐輝祖自然要表現出忠君愛國的態度來,畢竟他和朱棣這個妹夫的關係可說不上好    徐輝祖站起身來拱手行禮,隨即侃侃而談:“臣以爲,王安石變法的根本,都在於北宋政權推動的‘不立田制’與‘不抑兼併’兩大國策。在宋朝以前,便如夏尚書所言,靜態的理財術,無非是‘整頓’和‘節流’這兩個手段,而其中的‘整頓’,便是清查田畝,調整田制,然而北宋繼承了晚唐以來的兩稅法制度,國家收稅收的是田地的稅,而具體某一塊田地歸誰,國家並不在乎這一點,對於國家來說,只要田地的主人按時足額繳稅,那麼愛歸誰歸誰正因如此,北宋乾脆徹底放開了田地交易的限制,不再確立某種類似於井田制、均田制之類的制度來維持稅基,而是完全按田收稅,不在乎田地性質和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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