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大明國師 >第五百二十二章 科舉
    第522章  科舉

    對於收稅這件事情,姜星火非常上心。

    土地稅自不必說,就算是以浙江爲試點開始建設的商道,也需要稅卒衛進行維護,與此同時,皇權下鄉必然會面臨非常多的問題,而且因爲現在國內的商貿網絡剛剛開始建設,稅收必須從頭抓起,所以更得投入。

    而海洋貿易則稍微好點。

    現在海洋貿易的稅收,因爲審法寺已經修改了海禁的天憲條文,所以,洪武時代嚴格的海禁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關稅呈現出逐步恢復增長的態勢。

    趙羾負責的市舶司,基於現有的寧波、泉州、廣州三個市舶司,開始逐步整頓和培訓官吏,建立完整的緝私艦隊,而這,都需要大量的人手。

    現有的人手,肯定是不夠的。

    而姜星火手裏最主要的人才來源,就是從國子監的高級學堂“率性堂”中畢業的監生,這些人都是從小到大讀書,又有一部分臨畢業時觀政(類似於實習)耳濡目染積累起來的經驗和能力。

    但這些人卻並不能完全地補充到空缺的大量崗位中,因爲這些監生,都是奔着當官,尤其是當京官去的,這樣的人才不算太少但卻非常重要,如果沒有合適的機會,想要放到外地使用並不容易。

    爲此,姜星火大刀闊斧地提出了改革建議。

    嗯,還是用的老朱的名義。

    提到這裏,要簡單說一下老朱對科舉的態度,突出一個反覆無常。

    在吳王時期,老朱就下詔籌備開科舉,並且放了狠話,“使中外文臣皆由科舉而進,非科舉者毋得與官”,瞧瞧,不考科舉不讓人當官。

    但打臉很快就來了,洪武六年的時候,老朱就發現了,科舉招來的這幫人,筆桿子可以,真辦事還真就不行,所以說了“既而謂所取多後生少年,能以所學措諸行事者寡,乃但令有司察舉賢才,而罷科舉不用”,又把科舉給暫時罷黜了。

    但是不用科舉用什麼呢?光靠國子監,肯定是不行的,大明的國土太大了,總得給其他遠離首都地區的讀書人一條出路吧。

    而且,胡惟庸案和空印案相繼發生,官員空缺的實在是厲害。

    於是,老朱在洪武十五年又下令恢復科舉制度,京師及各布政使司三年一次舉行鄉試,被錄取者爲舉人,翌年會試於京師,被錄取者爲進士,中了進士馬上就能當官。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現在。

    但正所謂千軍萬馬擠獨木橋,進士是通天坦途,舉人想做官卻困難的多得多。

    顯而易見的是,這種以考試來確定前途的人事制度,雖然形式公平,但存在着實際效率低的事實,不利於發掘人才潛質,調動落榜人才的積極性,很多科舉名次很高的才子,仕途爬的很高,但卻極度缺乏治國理政的能力。

    這種能力的缺乏,或許可以通過大明行政學校的輪訓和針對性培訓,來部分彌補,但制度性的缺憾,顯然是無法完全彌補的。….

    而眼下,又確實缺進士和國子監監生都不願意去從事的地方基層官員位置,那怎麼辦?

    小吏晉升成官員,是想都別想了,現在的阻力不是一般的大,那就只能空着?

    可雖然空着,總不能學帶清賣官鬻爵吧?

    姜星火給的辦法,就是增加舉人做官的機會,開放新的上升通道。

    “國家之用人,皆欲其砥礪名節,建立事功,以共成盛世,非徒以一日之短長,遂爲終身定例,而故有所抑滯於其間也。今佈列中外,自州縣正官而上,大較皆科目之人。而科目分數,進士居其三,舉人居其七,所謂進士舉人者,亦惟假此爲綱羅之具,以觀其它日之何如,而非謂此必賢於彼也.而今日之宦場,其系舉人出身者,則衆甚薄之。

    進士未必皆賢,舉人未必皆不賢,至於升遷,則進士治績之最下者,猶勝於舉人治績之最上者也,即幸有一二與進士同升,然要其後日則進士之俸少而升官又高,舉人之俸多而升官又劣也,若夫京堂之選,則惟進士得之,而舉人不復有矣。其偏如此,遂使進士氣常盈,舉人氣常怯。盈者日驕,每襲取而寡實;怯者日沮,率隳墮而恬汗。

    臣以爲欲興治道,宜破拘攣之說,以開功名之路,凡舉人就選者初只以資格授官,授官之後則惟考其政績,而不必問其出身,進士而優則先之,苟未必優即後以舉人無妨也;舉人而劣則後之,苟未必劣即先以進士無妨也。

    吏部自行體訪,但系賢能,一例升取,不得復有所低昂。夫舉人與進士並用,則進士不敢獨驕而善政必多;進士不敢獨驕,則舉人皆益自効,而善政亦必多;善政多則民安,民安則國可富,而教化可行。

    永樂盛世,可庶幾望也。”

    姜星火的奏疏寫的相當有水平,先陳述問題現狀,然後陳述自己改革制度的理由,再講具體方法,最後展望未來。

    尤其是倒數第二段,說白了就是鮎魚效應。

    朱棣看的很高興,能解決現實問題的辦法就是好辦法,朱棣的腦袋沒那麼死板,讓舉人當官,在他看來沒什麼不可以,並不一定非得要進士,在北方舉人學歷已經很高了好嘛。

    所以,朱棣大筆一揮,批示道“祖宗用人原不拘資格,近來國朝用人制度以致人無實用、事功不興,國師所奏具見經濟宏猷,於治道人才大有禆益,依議着實舉行”。

    在地方人事制度上,姜星火也下了一番功夫。

    府、州一級,依舊維持現狀,但對於縣一級的基層吏治,爲了配合皇權下鄉的行動,開放了經歷、照磨、主簿、典史等基層官員的舉人新人任用,但必須保證異地用人,也就是該舉人的戶籍地跟任職地至少要跨一個布政使司,也就是還保持流官,只不過資格要求降低了,省掉了漫長的排隊派位時間,同時這是爲了防止這項政策淪爲地方豪強反過來加強地方控制力的措施。….

    同時對於迴避制度也做了一定的改革,也就是彈性迴避,對於不入流且基本只有責任沒有油水的官員崗位,譬如學官、司教、驛官、閘壩官等,在沒位置的時候,允許在本布政使司跨2-3個府任職,不再強制要求必須安排在其他布政使司。

    當然了,制度有放鬆的地方,那就肯定就有收緊的地方,爲了擴大用人範圍和效率做出的改變,必然在監管上要進行配套。

    對於都察院和吏部的考察範圍,也對應地擴大。

    以往一般性的考察,通常僅到知縣這種基層正職爲之,而現在,既然其他基層的首領官及佐貳官享受了政策放鬆的待遇,那就得承擔相應的義務,而且這些基層官員在地方上,由於直接負責治理民事,就算不是“土皇帝”那也是“土大王”,在地方耀武揚威者甚多,爲非作歹者也不少,所以人事考察制度必須擴大到這一層級。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