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她也沒什麼太多需要整理的東西,只要將爹孃房間的牀鋪鋪好就行了,至於別的就先這樣吧。
才敲了一下門,孫月茹便從裏面將門打開了。
“夏夏,你可算來了,你再不來,我就要去醫院接你下班了。”
“這個老譚也真是的,明知道你還要收拾家裏,還不讓你早點下班,等他回來,我非得教訓教訓他不可。”
孫月茹臉上微帶怒氣的吐槽着自己的丈夫。
她下午三四點鐘的時候,就已經坐在院子裏等着沈知夏上門叫她,以爲她今天能早點下班。
結果現在都快六點了,人才來。
“月茹嬸,今天還真的不是譚叔的問題,是我給他們講解東西,拖了太長的時間。”
“不過沒事兒,這不是才六點嗎,走,上我家去,我給你做好喫的。”
孫月茹鎖上門,挽着沈知夏的手,便朝着她新買的院子走去。
她很喜歡這種感覺,有種和閨中密友散步的愉悅感,可惜這種歡快的感覺,只持續了一百米左右而已。
打開門,沈知夏放下揹包後,便帶着孫月茹來到了廚房。
今天太累了,而且又沒有喫午飯,非得做幾個好喫的菜,犒勞犒勞自己纔行。
她覺得嵐城醫院似乎有毒,從她第一次進去開始到今天,也有三次了,沒有一次喫上過午飯。
明明早上的時候,她還在包裏裝了一些零食,結果都沒有給她機會派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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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茹嬸,你平常喜歡喫什麼東西呢?”
進入廚房後,沈知夏看着昨天放在竈臺上的東西,有點茫然。
一時間竟然不知道自己想喫什麼東西,可能是餓過頭了,此刻完全沒有任何頭緒。
“我嗎?”
“相對於甜食,我覺得自己更喜歡喫鹹口的東西。”
“而且相對於麪食來說,米飯更合我的胃口。”
“好在我們家老譚每個月工資還行,不然按照我這每天喫米飯的操作,非得喫窮了不可。”
沈知夏想了一下,昨天在譚叔家的時候,月茹嬸確實是煮了一鍋米飯。
原本她還以爲是爲了招待她和郝院長,現在聽她這麼一說,可能不全是。
人家是自己也愛喫米飯,而且似乎每天如此。
看着竈臺上的黃瓜,玉米,還有火腿,思索了片刻後,做好了決定。
“嬸子,你幫我把黃瓜和火腿切成丁狀吧,再把土豆和蘿蔔切成絲就行。”
她自己則將米洗好,煮上了。
然後把玉米脫粒,剝了沒兩顆,嫌麻煩,索性用刀直接從上往下切了下來。
雖然浪費了一點點,但是總好過大拇指疼。
在煮米飯的過程中,她快速的做了蒜泥白肉,擂辣椒皮蛋,素炒三絲,和一個雞蛋湯。
隨後又將切好丁的黃瓜,玉米和香腸簡單的過了一下油。
等下譚叔應該也會過來,他們三個人喫三菜一湯,完全足夠了。
如果不夠喫的話,她還有各種各樣的下飯醬可以拿出來。
“夏夏,這幾個切成粒的就這樣喫嗎?”
孫月茹一臉好奇的望着她。
“不是,我準備將它們做成飯糰。”
她拿了一個大一點的盆,將米飯都盛在裏面,再把準備好的食材都倒了進去,最後放了一點切的細碎的榨菜和一勺鹽調味,隨後充分攪拌均勻。
“嬸子,你也過來一起弄吧,超級簡單,只要將它們團成你想要的形狀就可以了。”
其實可以直接就這麼喫,但是沈知夏還是覺得做成可愛的形狀更加有意思。
讓原本平淡的飯菜,增添一絲樂趣。
孫月茹聽她這麼一說,頓時來了興趣,學着沈知夏的樣子,開始做飯糰。
不一會兒,倆人便將整個大盆裏的米飯,都捏成了可愛的形狀。
孫月茹看着裝在盤子裏的小飯糰,樂不可支。
但隨即又感到有些憂傷。
“這個東西小孩子肯定非常喜歡,如果我兒子在的話肯定也非常喜歡。”
“你以後給他做也行呀。”
沈知夏一直以爲譚叔他們夫妻倆是沒有小孩的。
昨天去他們家喫飯的時候,沒有看到絲毫小孩子留下的痕跡。
“他已經不在了。”
“對不起嬸子,我不知道...”
“沒關係,不知者無罪,而且都已經過去很久了。”
“不過他如果還在的話,應該也像你這般大。”
隨後,孫月茹給沈知夏講了一下她的兒子。
原來譚叔他們一家人以前生活在雲市,本來一家三口非常幸福,可就在小孩七歲的時候,被查出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症,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白血病的前期。
在雲市的醫院無法治療之後,譚叔夫妻倆仍舊不放棄,賣掉工作一路北上,到了京市。
最後堅持了不到三年,小孩還是走了。
沈知夏聽後,更多的是感到遺憾。
如果她沒記錯的話,白血病在華國的有效治療,還需要再過十年。
現在都沒有相應的儀器,更別說十年之前。
夫妻倆在小孩去世之後,都刻意的迴避在雲市的家,就怕看到兒子曾經生活過的痕跡,會受不了。
正好在京市的時候,遇上了去參加會議的郝院長。
最後在郝院長的邀請下,譚叔加入了嵐城醫院,他們夫妻也在嵐城重新安了一個家,也算是他們的新生。
沈知夏不知道該如何安慰孫月茹,畢竟這種事情旁人說再多都是多餘,還得當事人自己走出來。
“嬸子,別想這麼多了,我們將飯菜端出去吧,譚叔應該快回來了。”
孫月茹擦了擦臉上的淚水,迅速從回憶中抽離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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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廳坐着等了不到十分鐘,譚嚮明便敲響了院門。
他連家都沒回,徑直就過來了。
以他對妻子的瞭解,肯定還在夏夏家幫忙。
果不其然,在沈知夏開了門後,便看到了坐着喝水的妻子。
孫月茹見丈夫來了,立馬起身將他手裏的東西接過來放在了一邊。
“快洗洗手喫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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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愛的飯糰獲得了三個人的一致喜愛。
最後,沈知夏還將沒有喫完的,給他們打包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