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盛唐輓歌 >唐和鹽,百姓不能承受之重
    這篇談談爲什麼安史之亂以前,絕對不能實行中唐兩稅法背景的鹽政改革(包括劉晏版本的榷鹽法:民產官收商運商銷)。

    這篇很重要,與劇情強相關,如果你只想看爽文的話,可以跳過這一篇。

    粟特錦的劇情,我查了一兩天的資料;而鹽稅,我從上本都督開始,斷斷續續,光資料就查了幾個月。

    從第一層來到第二層,再從第二層回到第一層。從天下無鹽稅,到“科學收稅”,再到天下無鹽稅。

    反反覆覆逐漸深入對鹽稅的各種認識,我現在應該是起點作者裏面,研究鹽稅的第一人,曾經在夢裏都是怎麼在封建時代收鹽稅。

    歷史之所以有魅力,是在於它的不可更改與發人深省,在於拋去紛繁複雜的花俏迷人眼,最後依舊會迴歸到它原有的本質。

    揭開美麗的面紗,鮮血淋漓的本質會表露在你面前,這便是歷史。

    按照爽文的套路,小方長大後,“應該”正好遭遇大唐天寶財政危機。小方順勢出手,提出“科學收鹽稅”,部分解決盛唐的財政問題,順便“強勢”上位攝取權力,這應該是“合理”的套路劇情。

    但是很遺憾的告訴各位,如果後續劇情這麼寫了,這本書就廢了。

    不算劇透,只是想告訴各位讀者老爺,我這個深度研究鹽稅的起點作者,反倒是不會讓小方在大亂來臨前,搞什麼“利國利民鹽稅”。

    爲什麼這麼說呢,因爲稅收的本質,就是國家從百姓兜裏拿錢出來,用在當權者們想用,或者需要用的地方。

    它的用途或有不同,但從百姓兜裏拿錢的本質卻並無不同。

    第一個謬誤:大唐前期對於鹽是放任自流的狀態。只有“大聰明”一般的穿越者才知道要給鹽收稅。

    其實不是,唐初鹽稅不僅不放任自流,甚至管得比安史之亂後還要嚴格。而又因爲不收稅,而食鹽的開採成本又比較低,所以形成了良性循環。

    因爲不收稅,所以鹽價低;

    又因爲鹽價低,所以官府在其中無利可圖,讓鹽變成了遠離商品屬性的生活必需品,鹽政基層官員也普遍比較廉潔。

    當差事無利可圖的時候,升官就變成了唯一的利益,這其實是很好理解的一件事。

    還因爲鹽價在社會生活中的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所以一定程度上舒緩了社會矛盾。

    國家居然不知道要收鹽稅,這樣的事情,自李淵在位的時候,就沒有發生過。不是不想收,而是因爲各種原因,選擇不收。

    唐代前期的社會安定,無鹽稅的政策功不可沒。穿越者提出要在開元或者天寶年間“科學收稅”,並不能證明“卓爾不羣”。

    第二個謬誤:安史之亂前,大唐完全不收鹽稅。

    其實不是,自武周時期以來,就在“低水平”運轉。鹽稅不僅在收,而且收的很科學合理,不同性質的鹽礦或者鹽池,收稅的幅度與方式,也都不同。

    大體上分爲三種:

    1、實物稅:租用鹽池鹽井進行開採的鹽戶,開採3石鹽,就要交1石給官府。而這1石鹽,則是進入常平倉,以供軍需或者抑平市場鹽價。

    2、力役稅:官方開採的鹽池鹽井,裏面的勞工,以勞力抵償租庸調。

    3、貨幣稅:民營鹽井或鹽池,一般背後都是大世家大豪強。

    有據可查的信息,是開元十年,就已經在實行這種稅收方式,但稅率很低。真實情況,收稅的時間,一定會提前。

    第三個謬誤:大唐朝廷都是蠢豬,居然不知道用榷鹽法。

    實際上大唐的政策制定者們不僅不蠢,而且還知道“試運行”與“經濟特區”的概念。早就做過榷鹽法的政策試驗。

    然後他們得到了一個讓幾乎讓自己崩潰的結論:

    經濟中心的關中與河北,食鹽來源的鹽池鹽井鹽場,絕大部分,都是官營的!榷鹽法幾乎無法實施!

    具體來說,這幾大產地,就是河東鹽池,河北長蘆(滄州)鹽場,以及涼州鹽池。

    官方鹽池,自己給自己收稅,那錢從哪裏來呢?

    如果加稅,這些錢依舊會間接推高官府採買成本,左手倒右手的經濟遊戲,在封建時代除了增加行政成本外,沒有任何意義。

    安史之亂後,與安史之亂前,大唐經濟有什麼本質區別呢?

    沒錯,大唐失去了河北!失去了足以供養幾百萬人喫鹽的長蘆鹽場,同時涼州還被吐蕃攻克,河東亦是處於戰火之中。

    也就是說,劉晏實施“科學榷鹽法”的經濟前提,是大唐失去北方的三個主要鹽產地,大型國營鹽場不復存在,不得不從江淮那邊大力發展私營鹽場。

    很顯然,在安史之亂以前,並不存在這個前提。

    第四個謬誤:在安史之亂前,用中唐的“科學榷鹽法”,可以實現財政大補而不損(或少損)民生。

    這個也只是一廂情願而已。

    要弄明白鹽稅的本質,就要把鹽和稅兩者都分析透徹了。鹽是稅的載體,鹽必有“鹽稅”,但“鹽稅”不一定需要鹽。

    看明白這個問題,剩下的就好理解了。

    中唐之所以可以實行榷鹽法,其實是因爲大唐經過戰亂,原有的戶籍體系完全解體。換句話說,大唐賬冊上只有一千萬人實際繳租庸調,而收稅卻還是按六千萬人在收!

    除了那些死於戰亂的人以外,大約有不到兩千萬人只是從賬冊上消失了,他們變成了隱戶。

    說得再明白點,就是朝廷在完全沒有辦法重建戶籍的情況下,利用“人不喫鹽會死”的鐵律,以鹽稅來彌補租庸調的損失,讓那些隱戶們用鹽稅來交戶稅地稅。

    中唐鹽稅爲什麼到後來一年比一年離譜,根本原因就在於,朝廷重建了戶籍體系,重建了以兩稅法爲主體的新型稅收體系,但卻依舊往死裏收鹽稅!

    值得一提的是,河北從唐廷分離的後面150年,一共實行了4個月的榷鹽法。然後河北的那些牙兵們一致認爲,很不爽,還是自己單獨過比較好,於是河北地方又脫離唐廷的經濟掌控,抵制榷鹽法。

    安史之亂後,河北百姓比其他地方的百姓過得稍微好點,原因是什麼,大概也不用說太明白了,懂的都懂。

    回到正題來,如果在安史之亂前,就實行中唐榷鹽法,會發生什麼?

    泡鹽池裏洗澡的狗大戶們肯定無所謂,但底層百姓怎麼辦?無數人會被這“不起眼”的鹽稅壓得家破人亡。

    由於鹽的開採成本,只有加稅後的十分之一,私鹽必定氾濫成災。然後朝廷又不得不組建新的軍隊(沒錯,想想鹽商黃巢)打擊走私,這樣一定會極大增加行政成本。

    被鹽稅壓得破產的百姓,會鋌而走險販賣私鹽或者加入鹽商的行列,收稅鹽的銷量暴跌;爲了收稅,朝廷又不得不提高稅率,逼得更多的人喫私鹽,以此惡性循環。

    太陽下面沒有新鮮事,宋朝的時候,私鹽已經無法禁絕,佔百姓用鹽三分之二還要多。客觀規律,不是一個兩個穿越者可以扭轉的。

    鴨子死了嘴都是硬的,可還是沒法飛到天上去。

    近代長蘆鹽場,民國政府將其交給英國人打理,這個英國人就提出了一個公式,與劉晏的思想高度重合。

    把政府鹽稅設爲X,市場零售的鹽價爲Y。那麼Y=F(X),所謂鹽稅,不過就是求F函數而已。

    鹽稅的魔鬼,全部都在細節裏,哪怕只是給散裝食鹽套上麻袋運輸,也能極大減輕食鹽損耗,在不損害鹽價的前提下提高稅收。這個例子都是在鹽稅歷史上被證實過的方法。

    高鹽稅的危害性,不亞於富人得了糖尿病,這是個很大的話題,由於這些不是本篇內容,所以就不在此多說了。

    更新晚點送到。

    PS:哪位大哥要是穿越回古代當了權貴,記得對百姓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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