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神婿風麟 >第一千三百七十九章 太平谷劫匪被屠;布衣巷狗子受傷
    東方旭日初昇,一縷紫芒劃破天際,風麟便早起收拾了一番,隨後便帶着滿滿的收穫和喜悅,朝着青木城的方向啓程了。

    離開黑風山,大概走了三十里路,風麟來到一處叫“太平谷”的地方。

    名爲“太平谷”,其實並不太平,真正“太平”的,是路。

    因爲這裏道路寬闊、平整,所以叫“太平谷”。

    只是,路雖好走,卻比較蜿蜒,兩邊常有百丈高的巖壁,也有彎折崎嶇的分叉小路。

    那些小路是延伸到哪裏的,風麟不知。

    但他知道,這些地方可都是打劫最好的埋伏地點。

    聽狗子說,出城的人,不管去哪裏打獵的人,出去時都不會遭遇打劫,但返程時,卻都要交“過路錢”,也就是被打劫。

    肯捨得花錢,能留下命;若是自命不凡,想跟人幹一架,估計最後都得身首異處。

    他還囑咐風麟,若是真的遇到他們,就把東西分一半——這是規矩。

    畢竟都靠打劫過活,不到萬不得已,他們不會真的動手殺人。

    所以,走進太平谷,風麟的心也提了起來。

    在黑風山度過了七天,風麟的肉身力量也恢復了一些,但沒個對比,他還真不知道自己是什麼實力。

    瞥了眼身後扛着的二百多斤鹿肉,一想着要分出去一半兒,風麟就有些心疼。

    一斤鹿肉,50靈石,一百斤就是五千。

    五千靈石,在青木城可是能買不少草藥的,用這些草藥再配製成藥液,利潤可是會翻好幾倍的。

    太平谷的這一段路,足有三十多里長。

    以風麟如今的體力,若是全力跑過去,大概也就盞茶時間即可。

    可是他怕有埋伏啊!

    能夠明目張膽打劫的,實力肯定不弱。

    以風麟的推斷,他們肯定要比那個“耗子尾汁”少女厲害許多。

    從當時那少女的速度上看,對方即便沒有跨入通玄境,恐怕距離也不遠了。

    打獵的獵戶若是都有那些本事,敢打劫的,就更不用說了。

    這樣一對比,風麟想要反抗的心,瞬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心裏想明白了,也就坦然了。

    左右都要挨一刀,他也認了!

    平安就好!

    如此想着,腳下的步子,不知不覺便快了幾分。

    走着走着,風麟似乎聽到了打鬥的聲音,這讓他神經一緊。

    “我擦!”

    “幹上了!?”

    眉頭微微一蹙,風麟心底暗道一句,雖然有幾分好奇,但風麟終究還是沒敢繼續往前走。

    風麟如果沒記錯,幾百米前,就是一個“m”形的拐彎。

    那裏也是最容易被打劫的地方。

    想來,戰鬥就是在那裏發生的。

    如果不是實力沒有恢復,風麟還真想懲惡揚善,現如今他只能自保。

    回頭望了望,風麟找了一處能遮身的巖壁,藏了起來。

    沒辦法,身後的路,恰巧就是爲數不多的直路,將近十里。

    兩邊又都是陡峭的石壁,他根本沒處躲。

    只希望,他們別打着打着跑出來殃及池魚,否則風麟就要哭了!

    僅僅兩分多鐘,裏面的打鬥聲便停了。

    風麟又等了盞茶時間,沒有聽到任何聲音,便嘗試着要過去看看。

    他總不能一直在這裏等着。

    打劫的若是贏了還好,他們有了收穫,自然就走了。

    可若是打劫的被打死了,萬一再來一波,他這個“耳擊證人”恐怕就要被抓走了!

    說實話,青木城有四個城門,便有四個出城的方向。

    四條官路,陸陸續續又延伸出十幾個方向。

    風麟走的這條路,若是按級別歸類,就是最低級的那一條,所以,這條路上的獵戶並不多。

    他想等人組隊一起,怕是有些難了。

    沒見他在黑風山七天,都沒遇到什麼人麼?

    思索片刻,風麟便走了出去。

    來到拐彎處,風麟的兩隻耳朵都豎了起來,聽了半天沒聽到一點兒聲音,便帶着幾分好奇,小心翼翼地把身子挪了出去。

    目光露出石壁,眼前的一幕,瞬間把風麟嚇得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兒。

    只見數十米外,二十多具身穿獸皮的屍體,倒成一片。

    一顆顆帶着面具的頭顱,滾得到處都是。

    論殺人,天上地下,恐怕沒誰比他殺得多。

    可現在是在哪裏?

    他是什麼實力?

    人的勇氣,跟自身實力是成正比的。

    別跟我說,什麼勇者無畏,都他媽是騙人的。

    風麟現在就喉嚨發乾,腿都有些軟了!

    很顯然,這一次,是劫匪輸了,輸得很徹底!

    深深吐了口氣,風麟挑着沒有鮮血的地方,迅速逃離了現場。

    他是真的不敢在這裏拖延時間。

    不管被誰發現,他都要倒黴。

    離開案發現場,風麟的速度便越來越快。

    用了不到盞茶時間,便一口氣跑完了剩下的十幾里路。

    剛出山谷,山風一吹,風麟的背後便是一涼。

    抹了抹額頭的汗水,沒有任何歇息,風麟便繼續趕路。

    眼見離青木城越來越近,風麟心裏踏實了不少。

    在城門處驗明瞭身份,風麟便朝着一家肉鋪走了過去。

    賣了一百五十斤鹿肉,得了7500靈石。

    買了一口鐵鍋,又置辦了一些零零散散的物拾,風麟便拎着剩下的五十多斤鹿肉,朝着城東的“布衣巷”走了過去。

    布衣巷,就是小乞丐狗子居住的地方,也是青木城的貧民區。

    一走進兩米多寬的巷子,各種難聞的氣味兒便一股腦兒涌了過來,頓時薰得風麟一陣乾嘔。

    常言道“久居蘭室不聞其香,久居鮑市不聞其臭”。

    想來,之前在這裏待得太久,嗅覺早就適應了,便也沒覺得多麼不舒服。

    如今,風麟在外多日,突然回來,卻有些受不了了!

    “得趕緊掙錢,置處宅子!”

    風麟心裏暗自想着,強忍着胃部的不適,快步朝着巷子深處走去。

    由於是下午,布衣巷裏的乞丐倒是不多。

    狗子住的地方,在巷子的最深處,那裏也是最破的。

    分別了七八天,對於這個小救命恩人,風麟還是多少有些想念的。

    更多的,其實還是心疼。

    風麟畢竟也是做父親的人,看着十幾歲的少年就成了乞丐,他的心裏多少是有些不舒服的。

    想着想着,風麟便回到了住處。

    踏進破爛的宅門,掃了一眼空蕩蕩的院子,又看了看沒有門的臥室,沒有看到狗子的身影。

    “不是給了他三百靈石麼?”

    “又出去乞討了?”

    心裏稍微有些疑惑,風麟也沒有多麼擔心。

    一個當了不知多久乞丐的孩子,應該不會遇到什麼危險,否則也活不到現在了。

    想着給狗子一個驚喜,風麟便準備給狗子燉一鍋鹿肉。

    常年不食肉,烤肉雖香,估計狗子的腸胃也受不了。

    院子裏破爛的木材不少,風麟倒省了外出尋找柴火了。

    半個時辰之後,鐵鍋裏鹿肉的香味兒,便驅散了院子裏難聞的氣味兒。

    “快來,有肉!”

    忽然間,風麟看到一個賊頭賊腦的漢子,在圍牆外露出一個腦袋,隨後便是大聲喊了一嗓子。

    風麟聞言,瞬間一愣。

    緊接着,趿拉趿拉的腳步聲,就充滿了巷子,隨後就是一羣髒兮兮的身影,翻牆的翻牆,擠門的擠門。

    風麟有些傻眼了!

    想着要把他們趕出去,可憐憫之心氾濫,風麟也就忍着了。

    眼疾手快地撈了兩大塊兒肉出來,風麟一個閃身躲開了衆人的擁擠,也就不管了!

    微微嘆了口氣,忽然間,門口倒下了一個身影。

    風麟定睛一看,竟然是狗子!

    手臂和臉頰上那血淋淋的血痕,看得風麟心底一痛,胸中怒火中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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