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越剛重生的時候,也想過自己的未來,該走哪條路,重生與生俱來的超強記憶力,和比同齡人多二十年的邏輯思考能力,讓他學什麼都比別人快,別人需要一套套卷子才能琢磨清晰的題型,在他這裏只需要看一遍,就記得住。

    十幾年來學習成績根本沒有掉出班級第一過,也不存在低調,不出風頭,學生的本質就是學習,如果一個學生連成績都要低調,那無疑是對老師與自己最大的不尊重。

    所以,一個超強學習能力,且家庭財富超過百分之九十的人,未來該走哪條路,完全可以憑藉自己的愛好選擇了。

    安雪說的也沒錯,去了清北,學到更高等的知識,以後甚至有可能走上科研的道路,爲國家的未來發光發熱,可自家人知自家事,他只是比同齡人多活了二十年,即使前世,他也只是一個普通的大學生,真讓他去搞科研,與那些真正的天才同臺競爭,那不是差距,而是鴻溝。

    從博越初中發現本該大火的周董,俊傑等歌手都沒有出現的時候,他就知道,他真的不是重生這麼簡單,翻遍歷史,這個世界和前世的歷史卻並沒有太大的差距,依然有秦皇漢武,依然有唐宋元明清,但很多歷史名人卻都不同,前世耳熟能詳的李白,蘇軾等大家,都不存在,卻多了一個個博越前世沒有聽過的詩詞大家。

    基於以上種種,選擇未來走文娛道路的心,也更加堅定了,博越是一個確定方向就去行動的人,所以從初中開始他就自學樂理,電影,研究文學大家的筆法,爲此父母專門請了來到小村莊休閒度日的一位老者,專門輔導他,這位李老,博越並不瞭解,但他感覺的出來,自家老師的學識深不可測,老師也經常說,我就是一個唱戲的,一個表演的,沒啥稀奇的,當然,博越不信。

    之所以選擇自己去學,是因爲雖然他有一個世界的文學作品可以抄,但如果沒有相應的知識去匹配,他就是一個笑話,傷仲永的故事歷歷在目啊。

    所以博越的第一部小說並沒有選擇中外名著,而是典型的快餐網文,這類小說,爽之一字貫穿全文,足矣。

    在這些網文裏,《鬥破蒼穹》一書,無疑算上網文界的一座里程碑。

    在網文界,《鬥破蒼穹》發書的那年,無數的筆者前赴後繼,寫出了太多太多的老爺爺流小說,退婚這種情節也在那年成爲主流,讀者甚至戲稱那年爲網文界的鬥破年,雖然只是戲稱,但足矣見得這書有多火。

    博越思考了很久,最後下定決心寫鬥破。

    下定決心他也就沒有什麼好顧及的了,按鍵盤按的飛起,博越的手速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他現在這具身體,好似融合了前世和現世兩具身體的所有優點一樣,他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身穿還是魂穿,或許兩者皆有。

    碼了三萬字他就停了下來,自家不缺錢,也不靠寫書生活,哪天猝死了怎麼辦,總不能因小失大,所以每天三萬字,是他給自己訂的目標(比某些撲街作者好太多了)

    發佈以後他也就沒有去管,他相信這部小說的威力,在這個世界依然可以大放光彩,不是因爲什麼內涵,也不是什麼文學性,因爲這部小說明白讀者喜歡什麼。

    碼完字後,他打開了手機,不出所料,消息列表已經被某位安姓小可愛轟炸了一波。

    “博越博越博越”

    “快出來,我給你道歉,下午不該發脾氣,你的事情應該讓你自己做決定的”

    “我管的有點太多了”

    “不過你也是誒,聽說在你決定去北電的那天,校長氣的要死,他那張五十歲坑坑窪窪的臉好似一瞬間老了二十歲一樣”

    “快出來,媽媽說男孩子不能小氣”

    …………

    博越哭笑不得,這小可愛從小陪在他身後,按理來說,很難有同齡人和博越玩到一塊去,但安雪是個例外,她就像是小太陽一樣,溫暖着博越。

    猶記得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博越的性格,爲他帶來了很多麻煩,同齡男孩子看不慣他,覺得他裝,和大家玩不到一塊去,就欺負他。

    我們正義的安雪同學,出現了,在安雪同學打哭了帶頭小胖子的情況下,其他同學一鬨而散。

    哼,讓你們欺負博越,他是我的,只能我欺負。

    安雪回頭,很是溫柔的笑道,“沒事,以後我罩着你”

    博越一時間愣住了,他印象中的安雪,是初見時那張很是漂亮卻掛着鼻涕泡的樣子,邋遢兩字足以形容她。

    博越盯着她看了很久,什麼都沒說,只說了句無聊就坐下了。

    安雪也不在意,他好像感受不到博越散發出的冷意,依然像一個小太陽一樣,圍着博越散發暖意。

    如果不是博越坐下後那微翹的嘴角,任誰也會覺得他真的覺得安雪無聊。

    最是那一瞬間的心動,讓人記得很清晰。

    ……

    博越沒有再讓安雪同學一個人碎碎念。

    博越:我沒有生氣,鼻涕蟲。

    安雪:什麼呀,我都說了多少遍了,不準叫我鼻涕蟲,呀,你是不是不想好了。

    博越:好的呢,知道了,鼻涕蟲。

    安雪:我…我那是…博越,你要不要這麼強大的記憶力呀,第一次討厭你的記憶力,學前班的事,你記得這麼清晰,你就不能記着我的好,我們之間明明有很多值得記住的美好回憶,而且學前班的事情我都忘記了,我怎麼不記得我有鼻涕泡。

    博越:因爲是你,所以你的事情,我都記得,比你自己更加清晰。

    安雪:你…你怎麼突然說這些呀,讓人家怪不好意思的,你是不是對我有那種意思呀。

    博越:不,因爲從小到大腦海裏都是你掛着鼻涕泡的醜態,忘不掉的,主要太醜了。

    安雪:呀,博越,你想死是不是!

    安雪:你給我出來,別躲着不回消息!

    安雪:我知道你看得見,你有本事說我,有本事出來呀!

    ……

    博越沒有再回復,安雪每條消息後面都有感嘆號的情況下,對博越代表着危險信號,炸毛的鼻涕蟲惹不起的,鬼知道小學三年級能打哭一個小胖子的安雪,讓博越有多記憶猶新。

    其實博越很明白,他喜歡安雪,或許是因爲小學三年級那一瞬間的心動,或許是因爲初中那咬着筆頭,寫不出答案,急哭了的安雪,又或許是因爲,高中時期,爲他阻擋住所有外來女孩的安雪,或許更早。

    都讓他深深的明白,他愛安雪,很愛,不是一瞬間的衝動,而是他用了十幾年印證得出的結果。

    他也知道,安雪也愛自己,從小學時天天跟在他屁股後,好像一個元氣滿滿的少女,初中時,看到有其他女孩子往自己身邊湊,給自己情書,帶早飯,安雪那極度危險的眼神,以及更加粘他的行動,高中時那私底下把自己描述成一個無惡不作的惡霸一樣的人物,爲了讓其他女孩子不去注意自己的安雪,都讓博越很確信安雪也喜歡自己。

    雙向奔赴的感覺,讓博越情不自禁笑了笑,那勾起的嘴角,好似七月天的冰霜,很是誘人,若是安雪在此,那小可愛一定會盯着他看,然後說一句,博越,你笑了誒!

    外面媽媽的叫聲把博越從記憶裏拿了出來。

    博越,出來一下,小雪來了。

    臥…臥槽…,還真追上門了呀

    博越一時間有點慌,不過還是悻悻的走了出去。

    博越出去的時候,看到的便是這麼一幅場景,安雪乖巧的坐在媽媽身邊,那雙眸子好像有神采一樣,一隻看向媽媽的眼睛,滿滿的乖巧,另一隻瞪向自己的眼睛,格外的危險,即使安雪那雙筆直渾圓的腿上穿着齊膝長筒襪,上身一件小吊帶,披着件防曬服,讓班裏的男生看到,定要大呼受不了,受不了的絕美面孔,博越也絲毫不敢看,只是假裝冷冷的吸了吸鼻子,坐在了另一側的沙發上。

    博越,你是不是又欺負安雪了,安雪剛纔都哭了,你一個男孩子,怎麼能欺負安雪,安雪多乖啊,討打是不是。

    不是,媽,親愛的媽媽,我真沒,她哭也就你信了,她從小到大就是個戲精,表演界的天才,連我老師都說他是天生的表演家,共情能力超強的哪種,還有…

    閉嘴,肯定是你欺負的,你以爲安雪是你啊那麼多戲,媽媽去做飯,你們好好玩,不準惹安雪。

    即使家裏財富已經很足夠,司機,保鏢都有,但做飯依然是當媽的親手做,不是因爲愛好,也不是因爲她做的有多好喫,用當媽的話來說就是,進自己家人嘴的東西,花錢讓別人做我不放心,現在的人心思多,找個好的做飯廚師還好,要是對主家不滿,故意在飯裏搞怪,倒黴的是自己家人,博越對此也是無話可說,畢竟當媽的也是爲了家人。

    媽媽去廚房以後,博越就感受到了一道凌厲的目光,好似要把她千刀萬剮,挫骨揚灰一般。

    他好想逃,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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