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快的男人,跟風一樣.......
李明達和吳娟兩人問了下李詩雨經常去喫的店,和姜政通完電話就在羅園小區門口等着,他們只知道大衆的suv,還記得車牌號,所以兩人一邊聊着天,一邊看着馬路上,看看自己的“準女婿”到哪了。
剛剛走過一輛同樣的車型,可惜車牌號不是。
又看到一輛白色的轎車,無論是車高還是車的寬度都很大,一看就很高端大氣上檔次。
李明達看見豪車也是有些羨慕,就像剛剛過去的jeep牧馬人,還有一輛紅色的法拉利跑車,炸街一般的飛過。
這才十幾分鍾,見過五十萬以上的車就已經十幾輛。
大都市不愧是大都市,要是放小城鎮,就算是過年的時候,都很難見到這麼多豪車。
就算是一輛普通的奔馳都很難見一輛。
就算是進城也不是想見都能見到的。
正在他們感嘆城裏人有錢人真多的時候,這輛白色保時捷的車門開了,一個身穿白色襯衫,淺藍色修身牛仔褲的男生走了下來,襯衫紮在褲子裏,顯得腿格外的長。
“李叔,吳姨,上車”
李明達和吳娟兩人對視一眼,姜政這孩子怎麼開上這麼豪氣的車了?
兩人剛上車,感覺裏面的車飾都很新,李明達忍不住問道:“這是剛買的車?”
姜政一邊扶着方向盤,一邊笑着回答道:‘對的’
“今天上午原本去買了一棟寫字樓,想着車也該換換了,免得出去談生意,別人瞧不起,就直接換了一輛”
“呃”
李明達和吳娟都愣住了,搞半天這車還是順便買的,原來是去買寫字樓。
等等,買的一棟?
咱纔剛剛買了房子,你小子就去買一棟樓?
老李心情不是很美妙了,你這讓我怎麼跟你炫耀,老李一時間都不知道該怎麼說話了。
車上一時間沉默了下來。
兩個人需要消化下這個事情。
不過很快就到達喫飯的地方,去的是和李詩雨經常來的咸亨飯店。
李明達讓姜政點完菜之後又加了兩個,吳娟就開始問道:“是不是現在公司發展的不錯啊”
姜政點着頭:“現在公司藝人開始增加了,我們除了原本的藝人,後續想着再打造新的男團和女團,還有國內看着要不要再簽約一些其他藝人。”
“萬一有的藝人忽然糊了,我還有其他的藝人可以推,總要給自己多一些準備。”
“藝人能不能紅這個事情說不好,我們現在的工作室都是租的,時間長了,辦公肯定是不夠的。”
“等到後面我們再有了自己的練習生,肯定還要有練習的地方,歌手要有自己的錄音棚”
“辦公人員肯定也要有專門的辦公場所,所以,我就想着買一個屬於自己辦公的地方。”
吳娟和李明達一聽這解釋心裏就明白了幾分,李明達心裏也慶幸,沒在通城買房子,人家姜政都在這邊買辦公樓了,可以想象一下這種情況下,兩個人回通城的可能性會有多大。
“全款?”
“當然不是”
姜政微微一笑:“我們付了六成,一千多萬,剩下的走貸款,我們賬面上還是要有流動資金的”
嘶~
李明達和吳娟心裏開始是震驚,一千多萬就這麼沒了,就算是剩下的四成,那也得好幾百萬,加上貸款,那不還是上千萬。
不過他們雖然擔心,但一想姜政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賺到上千萬,再說他也說了,公司賬面上還有流動資金,說明人家有自己的商業運作。
涉及到這些,他們也不會多問,只能完全相信他。
不過他們還是提出想去看看那棟樓是什麼樣子。
姜政自然不會不答應。
這時候的李明達和吳娟都沒什麼太多心思在喫飯上面了,更多的還是在這個辦公樓上面。
等到三人到達紫金裏面的時候,心裏也是震撼了一下。
雖然這棟大樓和外面的三四十層的大樓相比差點意思,但這畢竟是買下來的,感覺還是不一樣的。
李明達心裏還是很自豪的。
姜政不僅僅是自己的女婿,還是自己的學生,教過這麼多年書,能自己買下一棟樓的到今天爲止,還真沒有出現過。
不過女婿這麼優秀,讓兩個要強的長輩挺難受的。
剛買房子的那種欣喜感都沒有了。
兩人都沒好意思說,最後兩人第二天興致缺缺的走了,等着下次過戶的時候再說.....
姜政現在也有比較頭疼的事情,房貸大概預期一個月就要放下來,到時候纔是真正的交付,也就意味着,自己這棟樓就可以動工了。
可是設計圖沒有,創意和想法自己也沒有。
這就是自己遇到最難的一個問題。
而且外面設計師價格要的很高,基本都是二三十萬起,關鍵有的聽得比較老氣,也並沒有達到自己想要的要求。
索性姜政就趁着方青曼閒來無事,帶着她來到誠園。
方青曼也不知道什麼意思,直到姜政拿着鑰匙開門,又拿出一個紅本本遞給了她。
“給我的?”
方青曼一臉的不敢置信。
“昂”
姜政把本子塞到她手裏:“學校的公寓說到底還是太小了,這邊比較大,隔音也比較好,是我送給你的禮物”
方青曼原本想着拒絕,但是一想,這應該就是他對自己的一個補償。
看來他是要準備確認大家的關係圖了。
“謝謝”
方青曼頓時感覺身上一鬆,一直藏在心裏的負擔就沒有了,在他嘴脣上輕輕一啄。
“那裝修我來”
“你喜歡什麼風格?”
對此,姜政只有一個要求:“我想要一個大圓牀”
“可以從一邊滾到另一邊的,其他的隨你”
聽他這麼一描述,方青曼腦子裏頓時產生了無數個打架的畫面,招式極其複雜。
“那晚上我們還是回去試一試,看下能滾多大的圈。”
說完舌頭還打了個圈
甜甜圈
姜政對這個提議表示十分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