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咣噹咣噹的向着遠方行駛,路過的風景再美,也有看膩的時候。

    乘務員剛剛通知過餐車已經開放,軟臥車廂既提供訂飯服務,也可以選擇自行去餐車就餐,林珍娜在包廂待久了覺得無聊,準備去體驗下這個年代的餐車。

    餐車是很華麗的歐式裝修,琉璃壁燈看上去已經有些年頭了,桌椅有些掉漆的地方也簡單翻修過,不過進口的天鵝絨窗簾應該還是原裝的。

    整個車廂無處不在透露着一種腐敗奢靡的小資氣息,跟當下的社會價值觀嚴重不符,但很符合林珍娜的審美。

    餐車的主要收入還是靠賣那種裝在鋁飯盒裏的盒飯,當然也能點炒菜,就是菜單選擇性不多,分量也只是一人份的,但是勝在物美價廉還不要票。

    “勞駕,我要一份炒青菜,一份土豆燒雞,一份米飯,謝謝。”

    乘務員疑惑的看了她一眼,使勁仰着下巴,語氣裏帶着幾分傲慢說:“爲人民服務!炒青菜三毛,土豆燒雞兩塊二,二兩米飯一毛錢。”

    “額......將革命進行到底!給您兩塊六,謝謝同志。”

    “反對自由主義!請問要在哪裏就餐?”

    “關心羣衆生活!就靠窗那桌。”

    “我們的責任是向人民負責!稍等會有人給您送餐過去。”

    林珍娜拿着號碼牌回到座位上,後背驚出了一身冷汗。

    語錄語錄!這個年代買什麼都要先背一句語錄的,剛剛在車廂裏還想着要萬事小心呢,結果買個飯的功夫就露了怯。

    等飯菜送過來林珍娜也沒了胃口,尤其是看起來像兩人份的一人份,但浪費糧食可恥,喫又喫不完,只能藉着椅背遮擋趕忙從系統裏買個鋁飯盒裝起來。

    喫完飯她點了杯咖啡慢慢喝着,咖啡很香,據說是爲了偶爾會坐這趟列車的外賓準備的,畢竟一杯‘中藥湯’賣兩塊錢,絕大部分華夏國人民是不會買單的。

    中午陽光正好,餐車只有寥寥幾人用餐,她覺得這裏飯菜口味還可以,消費也不貴,搞不懂爲什麼沒人來就餐,但她樂得清靜。

    這裏的光線比包廂好很多,她拿出速寫本和鉛筆寫寫畫畫打發時間。

    突然,一陣陰影打下來。

    “老肖老肖,這火車上賣的也忒貴了!一碗大米飯一毛錢,一個白麪饅頭一毛二,素面更貴要一毛五吶!”

    “你小點聲兒,我這有特供餐券,不用錢。”

    “這玩意兒可是稀罕物,你哪來的啊?”

    “退伍前營長給的。”

    “怪不得,我就說以你爹那個性子纔不會給你準備這些呢。”

    “少廢話,喫不喫?”

    “喫!我添兩塊錢咱再點個肉菜吧。”

    “成,下頓我請。”

    原來是兩個穿着軍裝的年輕男孩,他們路過的時候擋住了自己的陽光。

    林珍娜不禁心想,一毛錢的米飯算貴嗎?這放現代要三塊錢一碗呢。

    又畫了幾筆,她纔想起來這個年代的商品糧是一毛七一市斤,富強粉是一毛八一市斤,這麼算的話,二兩的米飯賣一毛錢確實算貴啊。

    那兩個男孩坐的不遠,一個又高又壯,面容剛毅表情卻憨憨的,另一個也不算矮,但生得劍眉星眸極其好看。

    他五官非常立體,皮相和骨相堪稱完美,一雙大眼睛眨起來睫毛忽扇忽扇的,勾脣一笑是那樣的眉眼彎彎,甚至還長了一顆小巧的脣下痣,顯得整個人又純又欲。

    林珍娜果斷換了張紙,趁他等餐的功夫拿他當模特。她小時候是學過半學期速寫的,但後來奶奶嫌學費貴不肯讓她繼續學,可她確實有畫畫的天賦,再加上原主美術功底深厚,沒一會兒,一張超寫實的人物素描就誕生了。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她在畫他,他也在偷看她。

    林珍娜坐在窗邊,微風吹起她的長髮,水鑽鬢夾在陽光照射下顯得格外閃亮。

    大大的本子輕易就擋住了她半張臉,時而微笑時而皺眉,因爲太過專注紙上,嘴脣微微上翹,不過從手腕的動作可以看得出是在畫畫。

    他起身,正好和她擦肩而過。

    修身的純白連衣裙和雕花小皮鞋,彰顯着少女的優雅和明媚。

    兩人同時側身的瞬間,裙襬悄悄掃過他的指尖,明明是極輕柔的雪紡面料,卻能清晰感覺到她身上傳來一股朝氣蓬勃的力量。

    “老肖,你瞅啥呢?站道兒中間發什麼愣,回神啦!”

    “老高!”

    “咋地?”

    “我剛剛...我感覺自己錯過了什麼。”

    “說什麼傻話呢?你喫撐了吧。”

    “就是有一種明明從未擁有過,卻失去全世界的感覺!”

    “你好像病得不輕!”

    林珍娜回了包廂,生怕那人追過來管自己要肖像權使用費,也是怕自己再待下去會錯過午睡時間。

    十年社畜生活,巨大的壓力讓她患上了神經衰弱,導致每天入睡都很困難。

    就是那種閉眼也睡不着,睡着了不停做夢,夢醒了很久才能打起精神,那種感覺真的很難受,雖然換了個身體這毛病依然存在,但好在原主有一個午睡的習慣,幾乎是到了時間就能睡着,也是她每天最重視的幾個小時。

    原主的記憶已經被她徹底消化,一些學過的東西也變成肌肉記憶和本能被保留下來,可以說如今的林珍娜算是完美適應了這副身體,只是兩人的靈魂截然不同。

    林珍娜生活在精神文明和經濟建設高度發達的21世紀,來到這裏之前一直按部就班的上學,工作,和所有年輕人一樣努力賺錢,熱愛生活,有一顆嚮往自由的心。

    她獨立自主,堅強自信,不甘屈居他人之下。

    職場上的她有些霸道專制,在自己的專業領域遊刃有餘,在生活裏又儘量與人爲善,喜歡追星,喜歡看小說,喜歡買一些好看沒用還浪費錢的東西,喜歡小動物,卻始終不肯養上一隻。

    其實她對自己有很清晰的認知,她骨子裏根本不是什麼乖乖女,不過是多年的寄人籬下養成了討好型人格,實則是個性情乖張,情緒不夠穩定的小魔女,和她那拋棄了自己的父母一樣生性涼薄,一樣狠心。

    她討厭偏見、討厭歧視、討厭壓迫。

    或許是童年的經歷,加上失敗的初戀給她留下了不好的回憶,在她很小的時候就自己給自己判了刑。

    她認定女孩子靠自己才能活成女王,認定不婚不育保平安,甚至早早的給自己簽訂了遺體捐贈,覺得自己即便活着的時候做不出多大事業,也要在死後爲醫療事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最好能名垂國家醫療青史。

    她的野心從未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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