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近距離追星是一種什麼感受?

    答:心跳加速,血脈倒流,控制不了激動的情緒,和洶涌而出的愛意。

    追星人,追星魂,追星人都是人上人。

    每個人都有追星的理由,比如愛豆長得帥、唱歌好、演技好、人品好、作品好、性格好,一個眼神一個動作,或是一個微笑,都能成爲粉絲入坑的瞬間。

    但追根究底,追星的本質是以愛豆爲榜樣,讓自己能夠成爲更好的自己,屬於愛豆與粉絲之間的雙向奔赴和相互成就。

    人吶,僅僅活着是不夠的,還需要陽光、空氣、自由,和一點花的芬芳。

    追星不能當飯喫,卻能從愛豆身上看見自由,聞到花香。

    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個體,當渴望達到一定程度,就會去找尋生命裏可能出現,或正在出現的自由和花香,我們會不由自主的去靠近,去追隨,會因此沖淡生命裏的孤獨感。

    追星是否高尚,取決於每個人價值觀的不同,且先不予置評。

    爬牆、脫粉、回踩、私生,前兩個是私人問題,後兩個就是人品問題,說嚴重點是人性問題,沒辦法,生活在言論自由的法治社會,這是不可避免,且維權艱難的。

    愛豆被雪藏,粉絲跟着乾着急幫不上,愛豆塌房,對粉絲來說更是晴天霹靂,少女心不可承受之重。

    拋開負面影響暫時不談,追星的積極影響可謂是如長江黃河滔滔不絕。

    多數普通人是分配不到社會中的一些資源,和各種隱藏便利的,但他們會想象,會試圖去追求,這就是古早霸總文誕生原因。

    追星的意義在於‘我’想從平庸至極的普通人,變得和愛豆一樣優秀。

    在於‘我’可以藉着愛豆的光和力量激勵並提升自己,從愛豆身上汲取到我丟失或沒有的一部分東西,然後給予自己朝着想去的方向的勇氣和動力。

    仰望星空的同時,也在努力成爲那個和愛豆一樣,閃閃發亮的星星。

    在追星這條路上,有人結識了來自五湖四海的朋友,有人遇到了一生摯愛,也有人爲離開的朋友感到惋惜。

    或遇到志同道合一路同行的夥伴,或遇到共情共鳴的靈魂伴侶,或遇到同甘共苦熬夜排隊買唱片的陌生人。

    他們存在的意義,有時候甚至超越了愛豆和追星本身,他們在青春裏留下的痕跡,產生的影響,足以感激和懷念餘生,那段時光更會成爲記憶裏永遠的白月光。

    林珍娜喜歡哥哥,正是因爲哥哥帶給她自由和芬芳,更讓她看到不一樣的世界。

    “哇~哥哥好帥,我好愛!”

    林珍娜從地上竄起來,揮舞着手臂帶着觀衆們一起喊:“哥哥!哥哥~哥哥~哥哥~”

    今晚,Leslie提早喜提哥哥這個愛稱,感受到什麼叫人氣,什麼叫受歡迎,而林珍娜圓了她少女時代的夢。

    “哥哥,你會不會唱《風的季節》?”

    “當然會,你想唱嗎?”

    “是啊,我們合作一曲吧。”

    Leslie點頭答應,然後跟觀衆用粵語介紹道:“妹妹說想合唱她寫的歌,叫做《風的季節》,大家都聽過這首歌吧?”

    觀衆的反響非常熱烈,這首歌已經流行好幾個月了,一直是着名歌手徐小鳳在唱,沒想到今天竟然能見到歌曲的原作者,還是這麼漂亮的細妹。

    剛聽她說,她要發唱片了,那今天唱的這些歌,買張唱片豈不是都能聽到,很多人已經決定了唱片出來一定要去買。

    比起觀衆們的萬衆期待,林珍娜心裏慌得一批,她知道自己粵語水平是個什麼德行,能唱粵語歌,純是因爲那些年對港娛和TVB電視劇的熱愛。

    她學的都是野路子粵語,發音不準不說,還總出錯,尤其舞到哥哥這個地道香江人面前,那就更不夠看了。

    但她有張良計和過牆梯,唱到沒把握的地方,她就把麥克風往觀衆那邊一遞,另一隻手放在耳邊做聆聽狀。

    這樣的互動能給觀衆帶來極大的參與感,跟着合唱的聲音,儼然要超過麥克風的聲音。

    哥哥唱到動情之處,直接牽起她的手,要不是她意志力堅定(愣神沒反應過來),肯定要當場表演土撥鼠尖叫。

    音樂結束,觀衆們獻上了雷霆般的掌聲,還有好多人給她扔錢。

    這是默認的一種回報方式,聽街頭藝人賣唱,如果覺得唱的好,聽完了整曲那就是要給打賞的。

    換了在夜總會,能稍微委婉一點,送花籃。

    一個普通小花籃一萬塊,大花籃五萬塊,歌手跟東家按談好的提成分賬,唱得特別好的,一晚上能淨賺十幾萬。

    林珍娜沒想收打賞,就沒準備盆,這會兒看着也不行了,於是拖着一個閒置的吉他箱子擺在了空地邊上。

    還沒鬆手呢,鋪天蓋地的港紙就朝箱子飄了下來,沒辦法,她只能先叫停演出,讓工作人員幫忙撿錢。

    自己則是趁機跟哥哥聊天。

    “哥哥,你收好我的名片,剛剛說送你那兩首歌只要你喜歡,就可以拿着我的名片去籤合同。”

    Leslie低頭一看,竟然是張純金的名片,左上角刻着‘TOP Entertainment ’,正中間是她的名字,CEO:Jenna Lin,又用國語刻了‘林珍娜’三個字,背面面是電話號碼和公司地址。

    “你不是新人歌手嗎?你還開公司?”

    “是啊,這公司是我的,因爲我不想給別人打工嘛。”

    “哇,厲害兩個字我都說倦了。”

    “你要是不想在寶麗金待了就來我這裏呀,我捧你!”

    “真的假的?”

    “當然是真的,我有最少五十首錄好的歌,還有很多寫了但是沒時間錄的,每一首都很好聽,保準讓你一炮而紅,而且我還有錢,特別特別有錢!”

    Leslie被她孩子氣的話逗笑了,於是揶揄道:“是嘛,有多有錢啊?”

    “上億肯定是有的,我還管包船王叫爺爺呢。”

    Leslie見她表情不似作假,頓時有些猶豫,畢竟在香江這一畝三分地上,誰不認識包船王啊,可認識歸認識,沒人會拿和包船王的關係開玩笑。

    “是真的,你都不看報紙的嗎?”

    他低頭,正好看到林珍娜手腕上的百達翡麗,他前段時間剛在商場櫃檯看過,這款好像就是海報上那款,要一百多萬。

    這還有什麼好懷疑的?他瞬間覺得眼前一黑,內心狂喜不已,感嘆自己終於要熬出頭了。

    他沉浸在自己的突如其來的喜悅中無法自拔,卻沒注意到,此時的林珍娜死死盯着他身後的觀衆,準確來說是盯着觀衆裏一個戴帽子的男人。

    專注到,指甲掐進掌心,都無知無覺。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