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奪舍?無所謂,我是鬼嬰 >第92章 他只是老色批,但她是真瘋批!
    白辰一套動作下來,行雲流水。

    可謂是半點猶豫和停滯都沒有。

    衆人完全沒想到他會有這番動作,都驚呆了。

    那可是潘福啊!

    潘家可是a市大家族!

    惹到他,即使是白家,都不會有什麼好果子喫。

    再說,白辰在白家,可並不受寵。

    “啊——!”

    潘福的一聲痛呼,叫衆人回了神。

    “潘哥,你沒事吧?”

    潘福捂着腦袋,伸手一看:“挖槽!血!”

    “白辰,敢動老子,你特麼瘋了是吧!”

    紈絝們瞬間慌了:“快,去讓經理拿藥箱過來,得把傷口先處理了再說!”

    白辰眸光淡漠,淡漠中,隱藏着些許蠢蠢欲動的戾氣。

    “白辰,我跟你說,這事兒沒完!”潘福一邊坐着讓人包紮,一邊惡狠狠地盯着白辰,“今天要是不給老子個說法,你就別想活着走出這裏!”

    一副打算要白辰命的模樣。

    白辰瞥了他一眼:“是嗎?”

    潘家養着的廢物而已。

    有那個能耐麼?

    潘福冷哼兩聲:“現在知道怕了?呵,晚了!”

    頭上剛上藥,他就罵罵咧咧:“疼疼疼!輕點輕點!”

    好不容易包紮好,他眸光滴溜溜又轉到了姜燭身上,嘴角緩緩勾起,在她的腰身上打轉。

    “白辰,姜燭今天是爲了你來的對吧?”

    白辰沒應聲,但在潘福視線落在姜燭身上的那一刻,他眼底冰冷得像是在看死人。

    “你想要活着從這裏走出去,也不是不可以。”潘福嘴角一咧,高高在上的說道,“把她給老子玩兒兩天就行。”

    “等老子玩膩了,再還給你,怎麼樣?”

    這話一出,白辰的手,便又摸到了腳邊的一個酒瓶。

    砸一次不夠。

    這小子不長記性。

    就在白辰即將動手時,卻見姜燭不知從哪兒拿了一個豬蹄在啃,一邊啃一邊樂呵呵地說道:

    “潘福,你要跟我一起玩嗎?”

    “我可喜歡玩了,但沒人願意陪我,你人真好,還願意陪我玩。”

    白辰手微微一頓。

    他太熟悉這樣的姜燭了。

    她只要嘴角一勾,人畜無害的笑,那就是要動手了。

    以前他每每被家裏欺負,她都會叉腰,也是這副人畜無害的模樣:

    “你慫個什麼!”

    “你慫他們就會放過你嗎?”

    “他們不是說,你不把你媽媽的遺物交出來,他們就死給你看嗎?”

    “那你就讓他們去死啊!”

    她把剪刀遞給他,笑得無辜極了:

    “去,到時候他們再逼你,你就拿剪刀衝上去!”

    “他們有本事跟你玩兒,那就拿命來玩!”

    “人行走江湖,人設都是自己給的。”

    “什麼?把你送精神病院?”

    “你讓他們試試!”

    “你就告訴他們,你背後有人!他們敢把你送精神病院,老子就把他們捆了都送進去!”

    “你就看他們敢不敢玩!”

    “要不,我先送一個進去?”

    一個星期後,她還真就把險些溺死他的二叔,送進了精神病院。

    雖然後來人被接出來了,但自那以後,白家就真再沒有人敢明面上欺負他了。

    姜燭從來就不是個會被人欺負的主兒。

    向來只有她欺負別人。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不再重要,而總是一副高高在上看不起所有人的模樣,對任何人都冷言冷語。

    而現在,她眸光閃爍,生氣十足。

    他已經很久沒見過這樣的姜燭了。

    白辰眼底不由自主閃過一絲柔光。

    “玩?”潘福眼底的猥瑣更甚,還不由自主舔了一下嘴角,“你早說啊!早知道你喜歡玩野的,我就不裝了。”

    白辰面色再次陰沉下來。

    姜燭樂呵呵的,啃着豬蹄兒:“對對對,我就喜歡野的,不過我小哥不喜歡,總攔着我,現在小哥不在,我們可以痛痛快快的玩了。”

    “嘿嘿嘿。”潘福猥瑣一笑,“你還怪燒呢,怎麼,之前跟你玩的都是慫貨,怕你小哥,所以不敢跟你玩了?”

    姜燭搖了搖頭:“也不是,他們說怕疼。”

    “啊?”潘福懵了一下,又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她的腰身,嘿嘿一笑,“喲,是不是你纏人纏得太緊了?”

    說着,也不顧頭上的傷,作勢就要摸姜燭。

    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樣。

    白辰眼底戾氣更甚,拳頭捏得發白。

    只要潘福再近一步,他就能叫他腦袋開花。

    “不是哦。”姜燭咧開嘴,露出八顆大牙,可愛極了,“只是我割他們舌頭的時候,沒打麻藥而已。”

    潘福僵在原地:“?”

    衆人:“?”

    白辰一頓,眼角閃過一絲笑意。

    “割……割舌頭?”

    “還不打麻藥?”

    他們是不是耳朵出了什麼問題?

    爲什麼全是中文,他們卻無法理解這話的意思?

    潘福幾乎是下意識地收回了手,不可置信地看向姜燭:

    “你剛纔說什麼?”

    姜燭啃完豬蹄,丟進垃圾桶,用桌上的溼紙巾擦了擦手。

    “就割舌頭啊,你們難道沒喫過嗎?人舌頭滷來喫,可美味了!”

    衆人瞪大了眼睛:“你……你還喫人?!”

    是她瘋了?

    還是世道變了?

    媽媽!

    這裏有瘋子!

    救命!

    “說什麼呢!”姜燭似乎被盯得有些不好意思了,眼神飄忽,“就滷個舌頭而已,怎麼能算喫人?”

    美食家的事兒,能算喫人嗎?

    “我給他們錢,他們把舌頭賣給我,事後他們人還活着,只是喫個舌頭,說什麼喫人啊?你們說話怪嚇人的!”

    衆人:“!”

    嚇人的是你丫啊!

    姜燭摸了摸下巴,繼續說道:

    “我之前研究過,這人舌頭吧,是這樣,越胖的人的舌頭,就越有嚼勁兒。”

    她一邊說着,一邊指着潘福,笑得殷切極了:

    “比如你,你這體型太完美了!真的!”

    “之前我碰到過跟你差不多體型的男人,他那舌頭啊,可太勁道了!”

    在衆人驚駭的目光下,她砸吧了一下嘴巴,似乎在回味:

    “本來他們都愛跟我玩,都愛賣舌頭給我的,後來還有人說能把耳朵賣給我滷來喫,但我小哥不許,他們就不來了。”

    “哎,超可惜的。”

    說着,她眸光一亮,看向潘福:

    “但你就不一樣!”

    “你願意跟我玩,你人還怪好呢!”

    潘福:“!”

    他只是老色批。

    但她是真瘋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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