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霍家正牌太太,宣韻一向看不上冷清清這個兒媳。
原書中直到冷清清死,也沒得到她的認可。
這就不得不提一件事情,在冷清清與霍景森岌岌可危的幾年婚姻中,宣韻爲了迫使兩人離婚,甚至主動拉進一個第三者——
趙千金。
趙千金小姐是一位名副其實的千金小姐,她與霍景森青梅竹馬,且暗戀霍景森很久很久。
好歹是出身名門,宣韻不屑於用那種下三濫的方式對付冷清清,她最擅長的是軟刀子割肉。
宣韻知道冷清清的軟肋在哪裏。
現在,這位姿態優雅的美婦人,緩緩擡起眸,含笑望向了她的對面。
“千金,這次回國也不提前跟伯母說一聲,伯母好讓派人過去接你,今晚別走了,留下來,伯母給你接風。”
宣韻微微一笑,立馬有女傭上前,爲對面的漂亮女孩斟茶。
女孩穿戴不凡,一身季度限定高奢名媛套裝,棕色長卷發被蝴蝶綢帶系起,紮成一個馬尾。
她端坐在沙發上,姿態禮儀沒得說,一雙溫柔恬靜的眼睛,更是透露出感激的意味。
“伯母,這怎麼好意思呢?”
宣韻受用地牽起她的手,語氣寵溺道:“你跟景森從小一起長大,算得上是我半個女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三年沒見,還我客氣起來了。”
剛剛回國的趙千金小姐,用一雙大眼睛真誠地望着她:“謝謝伯母,伯母您剛纔是在給嫂子打電話嗎,我聽說嫂子帶珩珩上節目了,節目我看了,很有意思的樣子呢。”
宣韻笑容一僵,緩緩放下她的手。
“什麼嫂子,她算哪門子嫂子,以後不用叫她嫂子。”
再說那檔子節目,宣韻是更不願提!
放着好端端的霍家太太不當,偏偏帶着她孫子去參加什麼下九流的節目!
最令她生氣的是,冷清清甚至沒有向她報備,就私自做主,帶走了珩珩。
因爲冷清清的緣故,宣韻對珩珩不是很親近,但霍言珩畢竟是她親孫子,她還能害他不成。
宣韻深呼吸了兩下,臉色眼見着有些不太好。
趙千金小姐眸光微微一亮,繼續試探道:“伯母,這不太好吧……嫂子怎麼說也是景森哥明媒正娶的妻子,被景森哥知道的話,豈不是……”
“你以爲景森不知道?我看他也未見得對他這位妻子有多上心。”
宣韻被逗得笑起來,用食指點了點趙千金的鼻尖。
隨後,她收斂起笑容,用期望的眼神凝視着女孩:“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歡她那小家子氣的樣子,就算有了珩珩,我還是不覺得她能擔得起霍家兒媳的位置,我心中最滿意的兒媳人選,還是你啊千金。”
“你喜歡了景森這麼多年……”宣韻嘆了口氣:“說起來我也有錯,當初沒能讓景森聽話,居然真的娶了那個唱戲的。”
趙千金連忙握住她的手,搖頭:“伯母,您別這麼說,這跟您有什麼關係呢?”
雖然她討厭冷清清橫刀奪愛,但宣韻對趙千金也是沒得說。
霍景森這個男人,有自己的主意,旁人看不透,更猜不透。
這也是趙千金,喜歡他的一個原因 。
跟霍景森一比,回國這幾天相親遇到的那些男人,彷彿伸着舌頭流哈喇子的老年癡呆狗,狗跟獅子有可比性嗎?
趙千金:男人還是原來的好。
於是趙千金火速趕到霍家,想瞧瞧她這位白月光竹馬,並在內心乞求五百次霍景森千萬不要發福。
但不巧,霍景森前不久出國前往海外,處理海外分公司的事情,她跑空了。
宣韻的話將趙千金的思緒拉回。
“千金啊,你現在還喜歡景森嗎?伯母的意思是說,你願意等到他離婚的那一天嗎?”
宣韻女士眉梢掛上些許愁色。
“伯母已經決定了,說什麼都要把那個唱戲的掃地出門。”
趙千金:!!!
趙千金:“沒事的伯母,我很開放的!在國外結過婚算什麼,霍景森這樣的,三婚也有大把人要!”
趙千金:“我就喜歡結過婚的,結過婚的男人會疼人!”
說着,她笑嘻嘻地,眼中卻有些溼意。
霍景森,她整個少年時代的白月光。
她真的有機會得到他嗎?
趙千金揉揉眼睛,笑了,已婚有娃算什麼,她現在,可是有伯母的許可。
身前久久沒有聲音,趙千金有些好奇和忐忑地擡起眼。
宣韻的手臂上一片溼潤的水跡,神色有些尷尬。
很明顯,她不小心打翻了茶杯。
宣韻眨眨眼,緩緩說道道:“千金……你剛纔說什麼?”
她記憶中的千金,講話什麼時候變得這麼open了?
*
冷清清只說了一句話,就被婆婆扣掉電話,不過她也沒回去,而是兀自望着地面上的樹影,發呆。
“趙千金……回國了?”
原書劇情中,趙千金是典型的惡毒女配,也是一位真正的豪門千金。
而冷清清這個花瓶呢,則是要學識有身材,要家世有顏值。
在宣韻的授意下,她們兩人聯手,只用很短的時間,就把冷清清這個刺頭給整治得服服帖帖的。
但在外人面前不敢言不敢怒的冷清清,轉頭就將怒氣,全部發泄到孩子身上。
終是年僅五歲的霍言珩承受下了一切。
系統:“霍言珩實慘,你就說他慘不慘,從小爹不疼媽不愛,長大好不容易有了喜歡的人,結果人家跟男主纔是官配,爲了跟男主幹仗,最後把自己搭進去了。”
冷清清倚着樹幹,從口袋裏掏出一把瓜子嗑起來:“慘,慘,慘,我要在霍言珩大腿上刻一個‘慘’字。”
趙千金小姐一直喜歡霍景森,從幼兒園開始,就以霍景森女朋友的身份自居。
小學到高中這段時期,她從不允許霍景森身邊有任何鶯鶯燕燕出現。
從劇情上來推測,趙千金小姐不是個省油的燈。
趙千金蹭以爲畢業後能就跟霍景森結婚,順理成章坐上霍太太的位置,但美夢止步於高中。
高中畢業後,霍景森考入了海外斯坦福。
趙千金沒追上。
趙千金小姐只能化身王寶釧,在苦守霍家五年後,終於等到霍景森回國。
可霍景森從沒拿正眼看過她。
從小,周邊人甚至是宣韻,無時無刻不在向她灌輸這樣的思想——她一定會成爲霍太太。
而她自己也是這樣認爲的。
但沒想到,在趙千金等到霍景森回國之後,半路殺出個程咬金。
一個娛樂圈小明星橫空出世,帶球一屁股坐在了霍太太的位置上。
趙千金難以接受,她憤而出國深造,離開三年,歸來仍是戀愛腦。
她發誓,這一次,要把失去的全都奪回來。
霍景森遠赴海外,處理分公司事宜,根據趙千金剛打聽到的消息,起碼也要半個月後纔會回國。
對面,宣韻女士輕輕拭去眼角的淚花,“千金,伯母果然沒看錯你,在伯母心裏,兒媳人選從來都只有你一個。”
如果這次能順利除掉冷清清,真是皆大歡喜。
但趙千金又想到一個問題:“伯母,那珩珩……”
宣韻嘴角微微上揚,語氣中透出勢在必得:“霍氏集團有最專業的律師團隊。”
霍家的種,當然要留在霍家。
去母留子,是最好的辦法。
這時候,管家腳步匆忙地走過來,附耳對宣韻小聲說了幾個字。
宣韻端茶的手微微顫抖了一下,美目瞬間睜大:“什麼,景森回國了?他怎麼沒提前跟我說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