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入骨即相思 >第119章 薛珊珊的案件3
    按照程序,顧青青掐着時間爲薛姍姍提交了新證人和證據的申請。

    直到開庭前兩天,顧青青和陳迪陳辯才找到這個送外賣的小哥,他被開除之後,自己開了一家小小的蛋糕奶茶店,就在太葡匯酒店1樓租了一個小店面,小哥店裏沒有店員,只有他一個人忙前忙後的。

    顧青青和陳迪一直坐到了晚上十二點,小哥看了顧青青許久,又盯了一下牆上的時間,實在是很晚了才走上前:“先生小姐,已經很晚了。”

    “那你現在方便聊一下嗎?曹軍先生。”

    小哥愣了愣,顧青青也按了一下錄音筆,又拿出一張薛姍姍的照片:“你見過照片裏的人嗎?”

    曹軍愣了愣:“見過。”

    “是5月18號星期五晚上在金鼎酒店嗎?”

    曹軍點了點頭:“嗯。”

    “你可以說一下當時的情況嗎?”

    “我出門送外賣到金鼎酒店,在酒店和她一同上了電梯,她當時喝了很多酒,滿嘴的髒話亂罵,出電梯的時候她男朋友一下沒有拉住,她就衝了出去從後面還推了我一下,我當時也沒站穩,所以提着的飲品全部給撒在地上,她不僅沒有道歉,反而更撒潑了,罵得更兇,看着女人認不認識上去就掐,接着破口就是大罵,什麼不要臉,弄死你之類的話……”

    “你確定是照片裏的女人?”

    顧青青正想解釋薛姍姍的情況,曹軍拿出手機:“我當時怕回去被投訴,都拍下來了,結果還是被投訴了,我性子也比較直,因爲態度不端正,最終還是被開除了。”

    “拍下來了?”顧青青拿出手機,加上了他的微信:“方便發給我看一下嗎?”

    視頻中薛姍姍忽然瘋了似的拽着一個小姐姐衝過去破口就是大罵,嚇得人家小姐姐趕緊就跑了,只見她追了兩步就開始嘔吐起來,直接就斷片了,被一旁的吳峯立刻扶走了。

    顧青青看完了視頻,是哭笑不得。曹軍忽然也笑了一下,可能是事後再看這個視頻除了可笑也沒有其它的事情了。

    顧青青是心裏展開眉一笑:“真的很抱歉害你丟了工作,可事情是這樣的。她叫薛姍姍,就是她撞你的那一天晚上,被她男朋友送回房間之後,可能她撥了一個陌生電話,讓人綁架了他未婚夫的前女友。”

    曹軍愣了愣:“你確定是綁架不是掐死嗎?”

    顧青青也無奈的笑了笑,因爲薛姍姍的視頻裏一直都在罵着:許小賤人,看我掐死你……

    “你願意出庭爲她作證嗎?”

    曹軍反問了一句:“證明什麼?”

    “證明她當時不清醒。”

    曹軍細想了一下:“她真的做了嗎?”

    顧青青反問了一句:“你覺得她在那種情況下,說出來的話算是教唆犯罪嗎?而且她自己完全不知道當時自己做了什麼。”

    曹軍沉默了許久,顧青青沒有打擾。

    “什麼時候?”

    “後天。如果可以的話,我過來接你。”

    “可以。”

    審判長敲錐:本法庭聽取了被告人劉國邦,被告人薛姍姍的供詞、辯解以及最後陳述,公訴人向法庭宣讀並出示了相關的證據,以及被告人請出了新的證人和證詞,以及相關物證,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了質證,並在法庭辯論階段充分闡述了各自的辯論意見。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認真評議,合議庭經評議後認爲:證人當庭所說證言及公訴人員當庭出示宣讀的證據材料,形式來源合法,內容相互印證,能夠作爲定案依據,本院予以確認,下面對本案進行宣判

    審判長敲錐:“本院認爲公訴人證據不足,被告人劉國邦對公訴人不構成綁架罪,但其行爲構成非法拘禁罪,應予懲處。被告人劉國邦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劉國邦系初犯,且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可依法比照給予減輕處罰,判決如下:被告人劉國邦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罰金2萬元。”

    “本院認爲被告人薛姍姍教唆罪名不成立,予以當庭釋放。判決如下:被告人薛珊珊酗酒滋事,辱罵他人,予以行政處罰,罰款500元。”

    審判長:“本判決爲口頭宣判,判決書將在五日內向你送達,如不服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提出上訴,被告人你聽清楚了嗎?”

    薛姍姍:“聽清楚了。”

    劉國邦看了一眼吳峯,有些激動:“我要上訴,我要上訴,誤會,都是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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