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帶着惡霸去種田 >第254章 男人的偏愛
    他們家養了兔子的事,他是知道的,這兔子還是經他手收的!

    他所在的酒樓,可是他們家最大的客戶了!

    楊明皓點頭,“是啊,剛剛買下的,我們打算在塘裏養些魚,種些蓮藕之類的。”

    “那感情好,夏天的時候,可以賣蓮子,冬天可以賣魚,賣蓮藕,只要經管好了,不愁沒進項。”

    沈叔一臉贊同,就知道這小夫妻的日子會越過越好。

    這不,家裏養了一大羣兔子,又買了魚塘,以後得日子,指定是芝麻開花,節節高!

    “是啊,我們也是這麼想的!”

    沈叔看他們也忙,也就不耽誤他們的事了。

    直接在他們這裏要了兩百斤蓮藕,按照一文錢一斤的批發價採買的。

    沈新語將一個包袱遞給沈叔,“叔,這是我自己做的一點小喫食,拿回去給孩子們當零嘴喫。”

    沈叔可是他們夫妻的貴人,這些年他們在山上搞到的東西,大部分都是通過他,賣進了這家酒樓。

    沈叔看着她手裏的包袱,推辭道,“明皓家的,你就是客氣,我哪能回回都喫你們家的東西啊,那我成啥人了?”

    小夫妻是個會來事的,隔三差五的就會趁着賣東西的時候,給他送上一些喫食啥的。

    東西雖不貴重,但也都是用了心的。

    “叔,拿着吧!是我自己做的一些脆柿,皮蛋啥的,給孩子們解解饞!”沈新語將包袱直接塞到了他懷裏。

    “這……”沈叔見他們堅持,也就順勢收下了,看了一眼他們的板車。

    說道,“你們去聚福樓看看吧!我跟他們後廚的老孫有幾分交情,你去了就報我的名字就行。”

    楊明皓夫妻相視一笑,沈叔還真是他們的貴人,這不,又給他們指了一條路。

    兩人依言推着板車,直接來到了聚福樓後門處。

    聚福樓跟沈叔所在的酒樓,規模也差不多,是鎮上生意最好的酒樓之一。

    找到了後廚的孫師傅,兩人說明來意。

    老孫也是個爽快的,一聽是沈叔介紹來的,直接要了一百斤,直言現在快過年了,得多買些備着。

    現在板車上剩下的蓮藕已經不多了,兩人直接推着板車來到了集市上。

    今天正好當集,眼看着就要過年了,大家都會上集市上採買一些喫食之類的。

    用於過年喫,或者走親戚都可以。

    車上剩下的蓮藕已經不多了。

    沈新語不耐煩在這裏守着,她也有些日子沒有來趕集了,迫切的想要去好好逛逛。

    楊明皓也是這個意思,他還想帶着媳婦,好好去逛逛呢!

    見有人來問價格,他們乾脆一文錢一斤,的批發價全賣了。

    “夫君,我們去逛逛吧!也買些喫食啥的,留着過年的時候喫!”

    “好,多買些,你們餓了也可以墊墊。”

    兩人去了糕點鋪子,沈新語買了兩盒栗子糕,兩盒桃花酥,還買了兩瓶高粱酒。

    這些東西可不便宜,足足花了八十文錢,這可真是花錢容易,賺錢難啊!

    等買了喫食,楊明皓拉着媳婦就去了首飾鋪子。

    沈新語想着最近家裏開銷比較大,有些捨不得,“夫君,要不下次再買吧?我有首飾戴,根本不用買。

    再說了,咱們村哪有婦人帶首飾的,我要是帶上,沒準人家還以爲我顯擺呢!”

    楊明皓不以爲意,他們家的每一文錢,都是一點一點攢出來的。

    每一腚銀子,都是清清白白得來的,根本就不怕人家質疑,“我們自己的銀錢,想怎麼花就怎麼花,誰也管不着。

    再說了,他們要是願意也可以買,又沒有誰攔着?”

    說着放下手裏的板車,拉着媳婦就進了店鋪。

    沈新語無奈,也只得隨他了。

    楊明皓的意思是買金簪,金燦燦的又喜慶又好看,媳婦戴着再合適不過了。

    沈新語很堅定的拒絕了,一兩金等同十兩銀,更別提精美的簪子了,那得多貴啊!

    再說了,他們家現在的日子,在村裏已經很打眼了,要是她再帶上,這麼一根昂貴的金簪招搖過市。

    只怕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兩人意見相左,一時僵住了,沈新語說道,“你買這麼貴的簪子,我實在帶不出門,要是真買回去了,也只能放在櫃子里長灰了。”

    聽着媳婦略微有些幽怨的控訴,楊明皓只得妥協了,他就知道自己招架不住,“行,聽你的,但是……”

    “知道了,挑只貴重一點的。你傻呀!喊那麼大聲,不怕人家漫天要價啊?”沈新語在他耳邊悄聲說道。

    還真是!

    得,他還是閉嘴吧!

    沈新語自然知道他的心思,最後挑了一隻看起來很是精緻典雅,但又不失貴重的銀簪。

    想着快要過年了,兩人又去買了一些細棉布,家裏現在日子過好了,過年都得穿一身新纔行。

    兩人拉着一大車東西回了村,路過村口的時候。

    “明皓媳婦,你們買年貨呢?”有那眼尖的嬸子,立馬喊道。

    “是啊,眼看着過年了,我們就買了些,留着過年喫!”沈新語回道。

    “我們家今天也買年貨了,還買了糕點呢!對了,過幾天嬸子家殺豬,來我們家喫殺豬菜啊!”嬸子熱情的邀請着。

    “是啊,明皓媳婦,我們家過幾天也殺豬了,你們到時候也來啊!”其他嬸子也不甘示弱的喊道。

    “不了,各位嬸子,我們還有事呢,就先走了!”她話還沒有說完,就溜了。

    近些日子以來,村裏的嬸子們,對他們可熱情了,但凡在路上遇到了,都會打招呼的。

    跟之前比,態度大不相同。

    不過,沈新語對這份熱情有些招架不住。

    說到殺豬,她問楊明皓,“夫君,我們什麼時候殺豬啊?”

    “明天吧!早幾天殺了,咱們就可以做臘肉吃了,你不是念叨着喜歡喫臘肉嗎?”

    沈新語有些汗顏,這話說的她多貪喫似的!

    好吧!

    這話的確是她說的!

    可她也只是隨口說了一句,沒想到他就記住了!

    不過,對於男人的偏愛,她怎麼會反對呢!

    “好,等我做好臘肉,就炒給你喫,我們不是買酒了嗎?給你送酒剛剛好!”

    “好,我跟你一起做!等臘肉做好了,我去幫你挖些野蔥回來,野蔥炒臘肉最好吃了!”

    於是,楊明皓家成了村裏最早殺豬的。

    等別人家殺豬的時候,他們家的臘肉都已經可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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