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女皇的名義 >第101章 最後一杯,我發誓
    “亞當,這是我寫的劇本初稿,你先看看。”

    羅蘭和亞當在一個小酒館見面,將寫好的劇本拿給亞當。

    這是羅蘭熬了一整個通宵才改好的。

    他有自知之明,並不會隨便亂改果戈裏的藝術精華。

    他只是想辦法本地化。

    必須讓觀衆一聽就明白這羅剎國就是弗拉基米爾,這些該死的腐朽官員都是留裏克人。

    昨晚,羅蘭哼唱着神曲羅剎海市,找到靈感,奮筆疾書,將另一個世界的經典進行酣暢淋漓的本地化。

    他非常確信,看過這場表演的人肯定會產生共鳴。

    即使是卡姆登區最貧窮的紡織工,只要看到留裏克人腐爛成這樣,便會不由自主地挺起胸膛,爲自己是蘇賽克斯人而感到自傲。

    這場慶典,穩了。

    諷刺藝術就是拐着彎罵人,就得讓被罵的人氣抖冷卻無法還嘴。

    就算索菲婭女皇本人在這裏也無法反駁的那種。

    當然,如果索菲婭本人在這裏,羅蘭肯定不會編這種劇本,他會毫不猶豫的將歌頌的詩歌抄過來,歌頌留裏克人勇猛無畏,鐵血柔情。

    他甚至會把亞當推下臺,自己親自表演。

    藝術,就是要靈活。

    但索菲婭女皇本人不在場,他有什麼好怕的。

    諷刺,敞開了諷刺,狠狠地諷刺!

    亞當看着羅蘭的稿子,輕聲嘀咕着:“羅蘭先生,這劇本的諷刺力度是不是有點太狠了?”

    “力度太狠?我覺得還不夠。”

    羅蘭輕蔑的眼神落在亞當臉上,彷彿刀子扎進心裏。

    “怎麼,你怕了?”

    亞當的臉漲的通紅,雙手顫抖着,彷彿受到莫大的侮辱,他端起面前的酒杯,“咕咚咚”的猛灌下去,擦拭着嘴邊的酒漬,狠狠地說道:

    “你都不怕,我怕什麼?就這麼演!等會我就去報名,明天就是報名截止日,不能改了。”

    “去吧,記得原作者署名寫我。”羅蘭笑着說道。

    “行行行,知道伱想出名。”亞當笑嘻嘻的說着。

    羅蘭看着這傢伙嘻嘻哈哈的樣子,多少有點不放心,低聲提醒道:

    “記住,這幾天既不準喝酒也不準去特殊服務區,明白嗎?”

    亞當不以爲然的哼了一聲,正要說話,羅蘭盯着他冷冷的說道:

    “難聽話只說一遍,如果你誤了我的事,下輩子就在泰瑪仕河底給臭魚爛蝦表演。有人盯着你,別找死。”

    亞當猛地一個激靈,身上的酒氣瞬間消散。

    他趕緊向羅蘭詛咒發誓,表達誠意。

    羅蘭揮了揮手,示意他可以滾蛋了。

    亞當走後,羅蘭手中搖晃着酒杯,陷入沉思。

    會不會太順利了點?

    根據他的經驗,如果你發現某件事非常順利時,多半是幻覺。

    光輝日慶典演出,冠軍歸屬完全由羣衆決定。

    這是芬利的計劃,他對奪冠充滿自信。

    讓羣衆投票就是杜絕暗箱操作,純拼硬實力。

    像羅蘭這樣的小白臉,怎麼可能是他這當時文豪的對手?

    這邏輯完全閉環。

    但羅蘭總覺得沒這麼簡單。

    羅蘭閱讀過過芬利的作品,其中就有讓羅蘭驚歎的傳世經典。

    蠢人能寫出這種好作品嗎?

    他不信。

    芬利不蠢,那就是傲慢?

    這也說不通。

    如果事情發生在他擊殺卡爾文森之前,芬利這麼傲慢還有道理,但他這個月辦成了多少大事?

    反殺洛裏,徵文奪冠,擊殺卡爾,整頓騎士團。

    辦一件事可以說是運氣,兩件事是湊巧,三件四件還是運氣麼?

    芬利應該相信他有創造奇蹟的實力。

哪怕只是提高容錯率,也不該將所有賭注壓在一門。

    羅蘭猛地喝掉杯中的酒,快速離開酒館。

    他要去找萊科寧,甚至是阿麗娜。

    他必須收集儘可能多的情報。

    儘管希芙不希望他沒事就去找阿麗娜,但現在有事。

    事急從權,顧不得那麼多。

    暴風雨前的寧靜讓他感到窒息,至少得看清迷霧下藏着什麼髒東西。

    就在羅蘭快速離開時,亞當正好溜達到泰瑪仕河畔。

    河畔長街上來來往往的人很多,其中有很多是熱戀中的年輕男女。

    看着那些年輕人山盟海誓的樣子,亞當一口濃痰吐在路邊,暗罵幾句,隨後調整着呼吸。

    他也有些緊張。

    這場演出對羅蘭很重要,但對他更重要。

    他想要的不只是揚名立萬,還有更多。

    他是流浪的留裏克人。他的父親是超凡者,最終倒在九晉八的路上。

    父親臨死時說不出話,只是抓着他的手堅決不肯嚥氣。

    母親和兄弟姐妹說了好幾件事,父親都是搖頭,直到亞當比劃出八的手勢在父親面前晃了晃,老人家終於合上了眼。

    父親這輩子就想見識位階八的世界。

    父親沒做到,這個願望就交給他這個父親揍的最多的兒子。

    亞當表情苦澀,從衣兜裏取出一小瓶來自留裏克的烈酒,猛灌下去。

    辛辣難喝。

    真不知道這鳥東西有什麼好的。

    但這是家鄉的酒。

    父親去世後,受不了國內日益緊張的審查制度,亞當選擇出國。

    他在塔利亞學過歌唱,在金鳶學過詩歌,最終漂泊到蘇賽克斯。

    他聽父親說過迴歸日的傳說。

    迴歸日降臨,成爲超凡者的門檻也會降低。

    他總有機會實現父親的願望。

    哪怕實現不了位階八的宏願,好歹也混個位階九吧。

    “這是最後一口,我發誓!”

    亞當喃喃自語,似乎在說服自己。

    喝完瓶中酒,他隨手將酒瓶扔向河面,然後趕在氣急敗壞的巡警抓人前飛快的溜走。

    哈哈,真刺激。

    亞當拐入一條小巷,正要鬆口氣,卻發現小巷前後都站着人。

    他半開玩笑的揶揄道:“幾位先生別嚇我,我身上有三十五先令,請你們幾位喝杯酒,就當交個朋友,怎樣?”

    回答他的是刀光。

    匕首飛來,準確的命中亞當。

    要不是情急之下躲得快避開要害,這一刀就能要他半條命。

    想要老子的命是吧?

    那就來吧!

    亞當雙眸赤紅,拔出褲腿中的短劍,向前衝去。

    他知道,這種時候只有不要命纔有生路。

    “噗嗤!”

    短劍刺入正面阻攔者的身體。

    亞當發出狂野的怒吼,彷彿受傷的棕熊,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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