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盤龍開端之以父之名 >第1242章 毀滅規則
    玉蘭大陸,龍血城堡內,一處密室中被開闢了穩定的空間亂流。

    一方不過丈餘的神位面,在空間亂流中震盪,卻佈置了魔法陣遮掩氣息,

    霍格的火系主神分身正待在這裏。

    在本尊與妻子環位面旅遊時,他的主神分身便在在潛修。

    如今擺放在他面前,參悟修行進步有三件事。

    第一件事,修煉至火元素法則大圓滿,這是最容易也是最簡單的一步——僅對他簡單。

    他一旦火系成就大圓滿,多一份意志威能,實力再提升十倍。對付光明主宰,還有他背後的命運主宰的把握就更大了。

    第二件事,則是繼續融合三大圓滿(近乎圓滿)的法則規則,創造出更強層次的太陽奧義招式。

    如今在在太陽奧義上,他已經創造出了堪比大圓滿的奧義——說是‘堪比大圓滿’,實際上太陽奧義集中不同法則/規則的優點,比大圓滿奧義更極端。

    但是在這一道上,還有更多的潛力可以挖掘。雖然想要三種法則徹底融合幾乎是不可能,但是三大法則(規則)各選兩種、三種奧妙合一,威能奧妙也是不可思議的,完全有望媲美七種玄奧融合的奧義。

    第三,便是參悟第四種法則(規則),第三次開啓金手指。一旦開啓金手指,首先便是能形成第四重靈魂變異,爾後是分出一道靈魂進入一方全新的宇宙修行。

    只不過,達到主神後,體內的神力和靈魂之力盡皆轉換爲主神之力,靈魂變異最大的好處——神力融合,威能暴增的效果就沒有了。

    除非同時有兩尊,三尊分身都是主神分身,方纔可以彼此融合。

    僅僅多一尊神分身,對實力沒有直接的影響。

    最大的好處是可以融合的法則多了一種。

    不過,這需要選擇的第四種法則/規則,霍格心中也有着種種想法。

    如果以從提升實力的角度,選擇水元素法則或者大地法則是最容易的。以他的靈魂本質和信仰之力加持,如果不追求玄奧融合,一年下位神,十年上位神不在話下。

    到時候向貝魯特再索求一大地主神格或者水系主神格,還能多一份意志威能,主神力也能提升一個程度,實力就更強了。

    但是,這樣的方法固然提升了實力,但是在修行上的潛力卻未必適合。

    原因也很簡單,霍格現在參悟的生命規則、光明法則和火元素法則雖然彼此不同,但是卻都蘊含‘正能量’‘陽性’的特徵,霍格集中其中奧妙,創造出太陽奧義。

    另外再將一種元素法則/天地規則對應的靈魂去融合,不能隨意亂選。

    雖然在霍格看來,七大元素法則四大天地規則理論上都能融爲一體,但是這之間融合也是有規律的。

    在霍格看來,在有選擇的情況下如果進行靈魂變異/玄奧融合,最好是走對立平衡的法則(規則),或者是有共同點的不同法則(規則)去進行靈魂變異。

    前者,比如光明與黑暗,或是生命與死亡這樣完美對立卻平衡的奧妙。

    後者,就猶如火元素法則與毀滅規則,黑暗法則與死亡規則這種。

    霍格現在的情況也屬於後者。

    但是四種法則/規則間的融合,最適合的應該是走‘平衡’的道路。

    比如原本歷史軌跡中最驚豔的靈魂變異——地風水火靈魂變異,直至鴻蒙本源。

    霍格也推測,如果是生命、死亡、毀滅、命運這四大規則靈魂變異,或許也有類似的效果。

    不過很顯然,霍格現在靈魂變異的三種,無法再引入第四種形成‘平衡’了。

    否則火與水、光與暗、生命與死亡——即便要平衡,那他還需要再使用三次金手指。

    問題是,主神已經是這一宇宙‘修行體系’的盡頭,至高神無法修行成爲的——再進一步,就是成爲鴻蒙掌控者了。

無論是哪一級的鴻蒙掌控者,也不再存在‘靈魂變異’的說法。

    所以,這一次的(提升)靈魂變異,便是最後一次了。

    這一次的選擇,尤爲重要。

    選擇什麼作爲自己參悟的第四種法則/規則?

    霍格的腦海中一個個念頭閃過。

    雷電法則?

    雷電的性質在不同宇宙有所不同。

    有的宇宙中是陰陽相薄爲雷,激揚爲電,譬如《莽荒紀》宇宙中便是如此。不過《盤龍》宇宙中,雷的‘陽’屬性還是比較強烈的。雷電法則融入太陽奧妙不中算契合,但是也不至於不相容。

    命運規則?

    太陽普照萬物,本也有至高至上,執掌一切的意味。將命運因果包容進去,也並非不可。

    但是,霍格在‘命運因果’方面並不擅長,《雪鷹領主》宇宙的九大神心中,因果神心是他最後掌握的。

    而且這一道是出了名的艱澀難以修煉。

    選擇命運規則,自己短時間內未必能踏入神級,更別說結合融入太陽奧義中了。

    死亡規則?

    太陽有賜予生命的一面,同時也有令萬物乾枯死亡的一面。

    在《莽荒紀》宇宙乃至其他泛東方神話的多元宇宙中,都有十日當空,房子,人畜,植物都被化爲灰燼的傳說。

    而霍格在‘生死輪迴’上的造詣也極深厚,這生死輪迴中當然也有死亡的奧妙在其中。

    但是《盤龍》的死亡規則與《莽荒紀》中的死亡毀滅天道不同,與太陽的‘高溫焚燒燬滅生命’的意境也是截然不同的。

    與其說是死亡規則,不如說是‘幽冥規則’。這裏的死亡,更偏向於靈魂層面的安眠,是一種‘死後長存’的概念。

    所以,死亡法則對應的上位魔法爲‘亡靈魔法’。

    陽光下,弱小的亡靈甚至都會受到壓制。這種死亡與太陽帶來的死亡是相反的概念。

    “與生命相反的‘死亡’,實際上是四大天地規則中的毀滅規則。若是參悟毀滅規則,也更容易與太陽奧義契合。”

    “適合我選擇的第四種法則/規則,無非就是雷電法則、命運規則和毀滅規則,選擇哪一門?!”

    霍格的識海中,海量的信仰之力加持下,意識運轉極快,瘋狂的推演接下來應該走的道路。

    他要考慮許多。

    最核心的,是如何將新參悟的這一法則/規則融入太陽奧義中,是新融合的太陽奧義有何等威能!

    選擇雷電法則,便是化作大日當空,雷霆從日冕迸發,純粹的自然意象!

    選擇命運規則,便是太陽位於中庭,執掌衆生命運!

    選擇毀滅規則,那便是太陽行於虛空,生滅爲一體,不偏不倚!

    哪一個最適合我?

    只是轉念,霍格便下了決定。

    “毀滅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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