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美娛之花瓶影帝 >第430章 不是英雄
    貝斯,四弦,低頻、穩重。

    在一支樂隊裏,貝斯手無法像主唱那樣站在聚光燈底下,也沒有吉他手急風驟雨的掃弦,又缺少鍵盤手眼花繚亂的操作,甚至就連躲在陰影后面的架子鼓一番雨打沙灘的鼓點也輕而易舉能夠調動情緒。

    正是因爲如此,在樂隊裏的存在感不強,好像也比較難炫技,無法炸場,即使站在聚光燈底下也無法和觀衆產生共鳴,這讓貝斯的地位被嚴重低估。

    不少樂隊裏,貝斯手都是沒有人願意擔任以至於由鍵盤或者吉他轉行頂替位置的,但這顯然是一個誤解。

    在樂隊裏,貝斯纔是掌握節奏的核心。

    平克-弗洛伊德樂隊(Pink-Floyd)鼓手尼克-馬森(Nick-Mason)就曾經說過,樂隊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個鼓手和一個貝斯手,外加一些新奇的表演。

    在現代音樂裏,鼓點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樂隊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它可以控制整首歌的速度和律動;同時,鼓的聲音非常霸道,是所有樂器裏最適合表現節奏的樂器,既能夠提供高頻也能夠提供低頻,同時穿透力出衆。

    那麼,爲什麼專業人士常常說,在大部分音樂裏,有鼓點也必須有貝斯,二者是密不可分的夥伴呢?

    因爲鼓的缺點顯而易見:

    它沒有固定的音高,也無法演奏出延續音。

    而貝斯扮演的,恰恰就是這樣的角色,提供音高並且補足延續音,兩個樂器配合在一起,共同創造漂亮的節奏線條。

    對於一支樂隊來說,吉他,是骨架;鼓,是肌肉;鍵盤,是皮膚;而貝斯,則是血液——

    也許,肉眼看不到血液的流動,但不代表它就不重要。

    眼前,就是如此。

    繼“喚醒我”另闢蹊徑地以大提琴開場技驚四座之後,眼前這支樂隊又聞所未聞地以無品貝斯拉開序幕。

    全場視線,落在康納身上。

    康納,低垂眼瞼,所有心神全部凝聚在貝斯之上,指尖輕輕撥動琴絃,低沉而厚重的絃音帶着一種古韻和悠揚輕輕盪漾開來,溫暖的音符宛若月光一般灑落滿地。

    不由自主地,就屏住呼吸。

    遙遠地、輕盈地、透亮地,吉他絃音響起。

    是安森。

    安森嘴裏叼着吉他撥片,專心致志地注視琴絃,指尖碰撞琴絃的清亮聲響彷彿凜冽溪流一般潺潺流淌而出,在牢牢抓住心絃的貝斯絃音周圍翻飛舞動,不同的音色時而碰撞時而交纏,牢牢地抓住心臟。

    嗡,嗡嗡嗡。

    等等,那是……大提琴。

    邁爾斯的琴弓在G弦之上緩緩拉扯,曼妙而細膩的絃音帶着些許滄桑和溫柔剎那間宣泄而下,不同層次不同頻率的音符瞬間鋪滿聽覺的角角落落,不知不覺整顆心臟就這樣填滿,充盈着哀傷而破碎的清冷。

    再然後,叮咚作響的風鈴旋律在絃音之間輕盈跳躍。

    莉莉並沒有特別的動作,悄無聲息地加入演奏,宛若微風,撲面而來。

    閉上眼睛,不由自主就徜徉在音符之中振翅高飛——

    坐在一輛皮卡車裏,在筆直筆直的六十六號公路之上前行,打開車窗,讓微風捲帶着滿世界裏的綠樹、泥土、溪流、蒼鷹、藍天、玉米田填滿整個車廂,生活的傷痛和煩惱在車輪的碾壓之中徐徐後退,忍不住伸出右手去捕捉風的痕跡,細細感受滑過指尖的歲月滄桑,千瘡百孔的心臟一點一點舒展開來。

    人們總是認爲,生活一切都好,一天一天忙碌得腳不沾地,沒有時間悲傷沒有時間痛苦也沒有時間思考;卻在某個午後,端着一杯熱茶靜靜發呆,短暫地喘一口氣,毫無預警地就這樣被音符狠狠擊中——

    其實,自己並不好。

    那些痛苦那些煎熬那些傷痕,並不是消失了,只是暫時隱藏在記憶角落裏,一點一點滲透侵蝕靈魂。

    自己經歷過的,只有自己能夠體會。

    然後,就這樣陷入時間的縫隙裏。

潺潺流淌的旋律。如此簡單,如此輕盈,卻又如此豐富。

    層次感,畫面感,真實感,就這樣輕輕地、溫柔地包裹着心臟,一下、再一下拉扯着,在自己意識到之前,就已經緩緩墜落,墜入時間的長河裏、墜入記憶的窠臼裏,五味雜陳的苦澀在舌尖泛開。

    布萊爾愣住了,就這樣愣住了。

    毫無預警地,束手無策地。

    眼眶,微微有些溫熱,彷彿能夠看到金色音符從樂器之上飛揚而出,震動翅膀,最後小心翼翼地落在自己的睫毛上。

    不由,屏住呼吸。

    徐徐地,演奏就這樣徐徐地平靜下來,整個攝影棚裏鴉雀無聲,甚至就連呼吸和心跳也全部消失。

    演唱,甚至還沒有開始,全場就已經淪陷。

    一盞聚光燈,落在安森身上,靜謐而絢爛,一點一點勾勒出臉部輪廓,修長濃密的睫毛投下一片陰影,眼神悄然隱藏其中。

    叮。

    安森輕輕撥動琴絃,其他樂器全部靜靜地注視安森——

    一如表演開始前他們的約定一般。

    就只有吉他,一把吉他而已,清澈透亮的絃音把所有雜質所有繁瑣全部褪去,返璞歸真,還原音樂最簡單也最本質的模樣,整個世界的目光全部落在安森的身上。

    他,輕聲哼唱。

    “讓我走吧。”

    微風,襲來,帶着溪流的水汽、陽光的乾爽和草地的清香,就這樣踏上旅途,拔足狂奔邁向一切的未知。

    “我不想成爲你的英雄(Hero),我不想成爲什麼大人物,只是想要像普通人一般認真生活。”(注1)

    輕盈而隨性的哼唱,沒有特別的技巧,就是一把吉他和一把嗓音,似乎還能夠從歌聲裏捕捉到輕輕上揚的嘴角,那是歷盡滄桑、洗盡鉛華之後的淡然與從容,明亮的嗓音裏悄悄隱藏支離破碎的哀傷。

    指尖,在吉他琴絃之上翻飛。

    安森希望那個紐約少年能夠看到這一期節目,他希望那個少年能夠聽到這一首歌,然後,勇敢地轉身離開,邁開腳步、追逐一個未知,不要讓過去那些傷痛與黑暗捆綁住手腳,不要在日復一日的生活裏緩緩窒息。

    他,不需要英雄,也不需要成爲英雄,依舊能夠拯救自己。

    他依舊可以擁有一個普通平凡的生活。

    跑,傑克。

    擡起眼睛裏,安森注視着鏡頭,展露笑容,眼眶微微有些溫熱,但他依舊勇敢地直視鏡頭,輕聲哼唱。

    “你的化妝舞會上,我不想成爲那炫耀賣弄的一部分。每個人都應該擁有機會,獨自成長。”

    跑,安森。

    他說。

    注1:英雄(Hero——Family-of-the-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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