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農嬌有福 >第四百零八章 金光大道
    江氏的臉都氣紅了,捏帕子的手微微顫抖着,說道,“你以爲你給你兒子鋪就了一條黃金大道?老太太,你兒子之前的官途的確順暢,但他的內心卻一直惶恐不安,一直害怕你做的惡事被翻出來。他是你的兒子,可你不併瞭解他。他光明磊落,坦坦蕩蕩,更願意憑自己的實力當官,更願意一步一步腳踏實地走下來。你說的冠冕堂皇,一切都是爲了你兒子。其實,你是爲了你自己,爲了你能過上好日子,不惜毀了王娟娘,不惜讓你兒子背上惡名,甚至連親孫女都想毀了……的確,嫁給你兒是我這輩子最大的幸事,我心悅老爺多才,俊俏,人品高潔。但是,我更希望他能活得快樂,輕鬆,心裏不要壓着那麼多的無奈和不得已。若他生活得幸福,我寧可我沒嫁給她。如今,他被停職,甚至會面臨牢獄之災,卻還不願意說那些惡事是你做的,他居然自己頂了下來……他,他真是太傻了!”

    說着,江氏用帕子捂着嘴哭起來。

    老太太聽說兒子因爲替自己頂禍要面臨牢獄之災,嚇得身子都有些發抖。吼道,“那些事是陳阿福那個死丫頭弄出來的,她恨我,恨我們這個家,就把氣發在了我兒身上,把過去十幾年的舊事翻了出來,她是要毀了我們這個家!都是王娟娘那個禍害,看着她老老實實的,怎麼就偷偷摸摸跟我兒有了首尾,弄出個孽種。那個孽種大不孝,害祖母,害父親……”

    江氏抹乾眼淚喝道,“老太太,你說話留點口德吧。王娟娘本是你兒子的結髮妻子,他們有孩子是人倫之禮,沒有你說的那麼齷蹉。毀我們這個家的是老太太你,你不要把你的罪惡推到別人身上。如今,福兒和大女婿到處在走關係託人情,希望能幫你兒了洗脫罪名。你卻還如此辱罵於她!若沒有福兒,你兒子,還有我們這個家就徹底完了。”

    老太太更害怕了,居然一下子直起腰身,渾濁的眼睛也瞪圓了,吼道,“那死丫頭幫我兒洗脫罪名,她不會趁機把我推出去坐牢吧?那不行,你去跟她說,讓她不僅要把我兒完好無損地救出來,還不許把我推出去。若她敢壞了良心謀害親祖母,老天有眼,是不會放過她的。”

    江氏從來沒看到過這樣自私的母親。但凡兒子有難,母親的第一反都應該是寧可犧牲自己,也要保下兒子。可這位母親,兒子爲了孝道認下了她的罪惡,可她最想保的還是自己。她罵陳阿福母女罵得那樣不堪,卻想讓陳阿福救她還那樣理直氣壯。

    江氏不想再跟老太太說下去,連看她一眼都覺得噁心。這個人總歸是自己的婆婆,收拾她,不應該是自己。她搖搖頭,沉聲說道,“老天連你都沒收,它根本就沒長眼。不過,人總長了眼的。老太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然後扭身走了出去。

    陳雨暉跟着江氏追出去,哭道,“母親,我爹出了事,那我和何家的親事會不會生變?若那樣,我該怎麼辦!”

    江氏回過頭,冷冷說道,“你該怎麼辦,我怎麼知道?跳湖的人是你,引着男人救你的也是你。”看到陳雨暉愣愣的像極了老太太的那

    張臉,江氏皺了皺神,又說道,“回你自己的院子,抄五十遍《女誡》。不要再出來現眼,不許再出來惹事。”

    陳雨暉看到江氏冷冷的目光,心頭突了突,轉身向自己院子快步走去。

    她覺得天都要蹋下來了。她翻了年就十六歲了,若爹爹出了事,何家再悔婚,她一個悔了兩次婚的女人還有哪個好人家願意要?

    都是陳阿福可惡,江氏惡毒,謀了自己的大好姻緣,讓自己陷入這種尷尬的境地……祖母說得對,老天有眼,不會放過她,還有她。

    江氏讓人去查誰給陳雨暉遞了消息。很快查出來,是一個婆子,收了陳雨暉五兩銀子,便把在街頭巷尾聽的消息給她說了。江氏本來想讓人把那個婆子打個半死賣了,但想着前路未明的丈夫,覺得應該給丈夫積福,就讓人直接賣了。

    等候的日子,過得最漫長。陳家緊閉大門,一家老小在惴惴不安中熬着日子。

    楚令宣是在七天後,也就是冬月二十三日回來的。

    陳阿福已經洗漱完畢,正準備領着羽哥兒和明哥兒進空間。這兩個孩子也知道這個時候孃親要帶他們去最舒適的地方,跟最喜歡玩他們的金寶哥哥和他們最喜歡玩的金貝妹妹玩,都衝着陳阿福“啊、哦、額”地叫鬧着。

    突然聽到院子裏丫頭的聲音,“大爺回來了。”

    陳阿福一喜,緊迎了出去,楚令宣已經大踏步走了進來。

    楚令宣瘦了,脣邊的青胡茬也長出來了,臉色灰敗,一看就是日夜兼程。陳阿福極心疼,自從陳世英出事以來,他幾乎天天在外面跑。

    她親自給楚令宣脫下外衣,他去淨室沐浴。

    陳阿福本想去小廚房做楚令宣喜歡的雞汁餛飩,但兩個孩子卻委屈得大哭起來,陳阿福只得又抱着他們餵了奶。

    把孩子哄後,陳阿福把丫頭打發走,給楚令宣擦着頭髮。

    楚令宣講了陳世英的事情。因爲陳世英是小十一養母的生父,有才,又對朝庭有大貢獻,皇上從心裏不想重辦他。

    但有許多御史和官員彈劾他,陳世英實實在在的把柄又讓皇上不得不停他的職。因爲沒有定罪,又有羅巡府力保他的摺子,以及很多重臣力保他,便沒有羈押陳世英,只把他軟禁在一處小院裏,由御林軍看守着。有喫有喝,還能放放風。

    陳世英的五條罪狀中,第三條“縱容趙氏族親魚肉鄉鄰”的罪名,已經證明與他無關,他還主持公道把趙氏族親霸佔的田產還了回去。

    第一條“中舉後休離正妻,停妻再娶”的罪名,“停妻再娶”不成立,因爲他娶妻的時候,王氏爲了腹中孩子已經另嫁他人。而“休離正妻”也已證明是陳母所爲,陳世英並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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