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術士的低語 >第六百一十一章 天降屎盆子
    ‘夜魅’

    這是雪楓鎮駐點附近的那家酒館的名字。!

    雖然魯修斯和利茲拼命地否認,但是衆人還是看出來兩人之間的貓膩,確認兩人之間有一腿,雖然有些怪,但是自己的好友找到了伴侶,而且肥水沒流外人田,是一件非常值得慶祝的事情。

    所以便相約來到酒館,打算慶祝一下。

    雖然他們住的地方距離駐點有些遠,但對一羣最弱也是王者巔峯的術士來說,這點距離根本不算什麼,哪怕是步行,片刻功夫也到了。

    到了夜魅酒館,門口還挺熱鬧,靠近一看,發現是另外一隊的學員,他們的身旁還躺着七八個人。

    “怎麼回事?”亞連問了一聲。

    對方小隊的隊長回過頭,看到是亞連,笑了一下,說道:“沒什麼,是聽到有幾個人在這裏大放厥詞,教訓了一頓。”

    他說的應該是地躺着的那幾個術士。

    亞連掃了一眼,發現一個都不認識,知道並非是培訓心的人......培訓的人,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去得罪其他隊伍的。

    畢竟都不是傻子,算是給自己找敵人,也不會找處於同一層次,以後極有可能會一起合作的人。

    “駐守的術士?”

    “不清楚,應該是的,覺得我們浪得虛名,不堪一擊,教訓了一下。”

    “教訓教訓算了,明天還要執行任務呢。”

    “嗯,聽你的。”

    沒再說什麼,亞連揮了揮手,準備進門。

    這時,一個聲音自身後傳來。

    “打了人想走嗎?”

    轉頭看去,一個赤發赤眉的男子走了過來,眼充滿了桀驁。

    他在幾人之間掃視了一番,目光自然而然的放在了像是領頭人的亞連身。

    “總部培訓,交給你們了這些東西?”

    wtf!

    這和我有什麼關係?

    亞連感覺十分的不爽,對方說話很衝算了,關鍵是他可什麼都沒做,純粹是路過,結果從天而降一個屎盆子,扣在了他的頭,這叫什麼事啊。

    算要扣,不應該是扣在貝倫德頭嗎?

    他纔是主角啊!

    轉頭看了一臉懵逼的小隊長,亞連心微微的嘆了一口氣,按捺下心的不爽,問道:“不知道你是?”

    “斯坦利·薩里特!”對方高傲的說道。

    “斯坦利·薩里特,原來你是天才斯坦利。”

    亞連露出一副恍然的神色,好像真的聽說過對方一般。

    斯坦利眉頭一皺,眼閃過一絲厲色,不過在看到亞連的神色淡然,沒有一點其他的意味,眉頭這才慢慢的消去。

    亞連雖然口說着久仰,但他真的聽說過斯坦利嗎?

    事實,他還真的聽說過此人,不過久仰談不了,因爲斯坦利的名聲並不是什麼好名聲。

    一個特別倒黴的倒黴蛋!

    這是衆人口的斯坦利。

    因爲對方的實力在十年前達到了黃金境的巔峯,可以說是不折不扣的天才,但可惜在六年前總部培訓開始的時候,他的年級是五十一歲,恰好培訓招收的最高年齡大一歲,於是被拒之門外。

    據說他當時還大鬧了一番,但如果總教官是其他人,可能讓他參加了,但是這屆的總教官偏偏是斯圖亞特,他才懶得搭理對方。

    要知道,亞連他們剛開始的時候,在斯圖亞特心目也只是垃圾而已,更別說斯坦利一個黃金境術士了,要是真的天才,那突破成爲王者,耍嘴皮子算什麼本事。

    仔細打量了對方一眼,亞連發現對方的實力仍舊處在黃金境巔峯,不過這也正常,一位一看知道修煉的是火系之路的術士,在火系法則被壓制的雪山附近修煉,修煉速度要是能快起來那纔是怪事。

    “野心不小。”

    亞連在心評價道。在雪山附近修煉,可並不是對方愚蠢。

    一般術士在黃金境之後,會選擇符合自身所修煉的法則的環境進行修煉,如說冰霜系法則在雪山附近,火系法則在火山火脈附近,因爲這樣更容易感悟法則。

    但是其實還有另外一種和這種做法完全相反的選擇,那是在雪山附近感悟火系法則,在火山附近感悟冰霜系法則。

    雖然說這樣會讓感悟法則的難度提升到一個恐怖的程度,但是感悟出來的法則足夠純粹。

    法則雖然只有一種,但是外在的表現形式卻千變萬化,各有不同,也因此形成了許多的分支。

    如說火焰法則,有燃燒,爆裂等等分支,雖然威能強大,但分支終究是分支,不利於之後的修煉,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不是火焰法則,但表現的像是火焰法則的法則。

    而在雪山這種冰霜法則佔據優勢的地方,那些類似於火焰法則的神祕法則將會現出原形,而火焰法則雖然被壓制到最弱,但也因此沒有那麼多的枝節,只要領悟到,基本便是最爲純粹的火焰法則。

    火焰法則初時雖然不像分支那樣對法術有着特殊的加持,但是勝在全面,而且可以衍生出所有的分支。

    更重要的是,只有主體法則才能夠演化所有的血脈符,沒有足夠的血脈符,便無法將符重新聚合成法則,實力最多也達到五級傳,永遠也不可能晉升六級下等魔神。

    當然了,斯坦利的野心可不僅僅如此,畢竟領悟了分支法則,大不了再慢慢的領悟主體法則是了,只要能夠成王者,那麼便有足夠的時間慢慢的去領悟。

    他真正的目的應該是在這種相剋的環境領悟的法則的特性:更加的容易和其他的法則融合。

    像是同一種法力在不同的人身有着不一樣的表現一般,在不同的環境之領悟的法則,雖然看起來和其他地方領悟的沒有什麼不同,但自然而然的帶有一絲有別於其他地方的特點。

    但是明明這種修煉方法有這麼多的好處,爲什麼很少有人去使用?

    因爲這種方法感悟法則的難度實在是太大了,一般術士在實力達到黃金境巔峯之後,哪個不想早一點領悟法則,成王者?

    更何況,算是想用這種方法領悟法則,在蹉跎了幾十幾百年,仍舊毫無進展之後,一個個也放棄了,只有極小一部分能夠堅持,而且還不一定能夠成功。

    所以在看到斯坦利的第一眼,亞連便確定對方的目的,於是便不想和這種人有太多的糾葛。

    因爲這種人像是狼,是毒蛇,一旦招惹很會被纏,很難擺脫掉,如果是敵人,亞連還能夠一巴掌打死,但是斯坦利卻是聯合會的人。

    總而言之,是一個麻煩。

    更何況,這個麻煩本來和他們沒有任何的關係,而是另外一個小隊長。但畢竟,現在他們還是同伴,雖然明天會成爲競爭對手,但亞連總不能一甩手把他們給賣出去,然而自己堂而皇之的當起喫瓜羣衆。

    這樣算用腳趾頭想,也能夠想到肯定會影響聯合會對自己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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