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破產魔王戰記 >第五十二章 魔王與寶具
    向圖書管理員確認了一下後,格林明白了一件事:所謂的“寶具”,就是這麼的不講理!

    寶具是傳奇強者的傳奇具現,是物質化的奇蹟,是一種規則層次的力量。規則,從來都是不講理的!

    “地球上的那些腦洞在這個世界竟然變成了現實?”格林木然地看着手中的書,“看來我的常識以及對世界的認知需要更新了。”

    寶具是強大的。但是如果能夠知曉寶具的規則的話,就能針對性地對其進行剋制。

    例如在《奧德賽史詩》中,傳奇冒險者奧德賽就利用鏡像術卷軸破掉了喀涅斯的必中弓,用沉默破掉了女巫的鳥籠,用塗抹了麻藥的弓箭射翻了永生的暴君。

    “唔……雖然感覺‘寶具’這種東西有點不科學,但是既然這種東西存在,那麼根據唯物主義‘存在優先於思維’的規則,現在需要考慮的並非其合理性,而是應該思考它的原理……”格林摸了摸下巴,思索了一會兒。

    “千影。”

    “是,主人。”黑髮赤瞳的少女出現在格林身後。

    格林看向千影。

    ——————

    姓名:千影

    種族:???

    職業:戰鬥女僕??級

    稱號:戰鬥女僕

    生命:???/???

    力量:25

    敏捷:A

    體質:20

    智力:10

    感知:A

    魅力:12

    能力:劍術(A),狂化(EX),心眼(A),影襲(A),精神鎖定(B),女僕契約(EX),寶具(???)

    綜合戰力評價:傳奇,挑戰等級28

    ——————

    受限於實力差距,即使格林強化了自身的感知,也仍然無法看到千影的所有屬性。但是僅僅能夠看到的那一部分屬性,已經足以讓格林明白千影的強大了。

    也許是受狂化(失憶?)屬性的影響,智力與魅力屬性堪憂,但是其他屬性都十分強大,技能也大多都是A級別,同時作爲一名傳奇,千影也是有寶具的。

    格林:“千影,你的寶具是什麼?”

    “寶具?抱歉,主人,我沒有相關記憶。”

    失憶嗎?這還真是一個麻煩的問題。

    “可以給我看看你的寶具嗎?”

    “主人,我不知道我的寶具是什麼。”

    格林:“……給我看看你手中的劍,可以嗎?”

    千影將手中的劍遞給了格林。

    格林拿着千影的劍,看了看。

    “鑑定!”

    ————

    迷之劍(??)

    說明:強大的神祕將其覆蓋,讓人無法看清。

    ————

    “感知強化!”

    “智力強化!”

    “鑑定!”

    格林覺得自己猶如在用顯微鏡觀察手中的劍。在強化了感知和智力屬性後,格林終於獲得了更加詳細的情報。

    ————

    ???(寶具)

    攻擊:1D8+1

    硬度:25

    耐久:25/25

    特效:因果·必殺(

    攻擊對「主人」有敵意的目標時,無視目標防禦,造成真實傷害。)

    特效:概念·守護(這把武器無法傷到「主人」,並且能夠感知到針對「主人」的敵意。)

    說明:千影的寶具,其中寄宿着她的執念。

    ————

    雖然看到了屬性,但是卻沒有卵用。因爲想要使用寶具的話,就必須獲得寶具的真名纔行。不,等等,《奧德賽史詩》中好像也有一個失憶的傳奇強者,他是怎麼使用自己的寶具的呢?

    格林連忙將桌上的《奧德賽史詩》拿起來,快速翻看了一遍。

    “千影。”格林將劍拿起來,遞還給少女,“給你的寶具取一個名字,怎麼樣?”

    “名字什麼的無所謂。只要能夠守護主人就夠了。”

    格林摸了摸下巴:“執念嗎……原來如此。”格林看了看手中的《奧德賽史詩》,感覺自己似乎已經摸到了鑰匙,“那麼,就由我來給這把武器取一個名字吧。”

    “既然這把劍是爲了守護我,那麼就稱呼它爲「守護之刃」吧。發動寶具的關鍵詞……嗯……”格林想了想,“我記得你曾經說過‘主人,由我來守護’,就將這句話作爲啓動寶具的關鍵詞吧。”

    “好的,主人。”失憶的千影,對此沒有任何意見。

    千影的問題搞定了,接下來。

    “接下來就是那個傳奇盜賊希德的問題了。”格林撓了撓頭,“從已知情報來看,寶具雖然強大,但是卻都有着某些限制。能力越是不講理的寶具,發動限制越大,反倒是那種單純堆砌基礎屬性的寶具,限制比較小。那麼那個傳奇盜賊的寶具會是什麼呢?”

    先向物品的原主人發佈犯罪預告函,然後在預告函上的時間裏,神不知鬼不覺地盜走預告函上的物品。

    瞬間,格林的腦海中劃過一道閃電!

    “難道這就是他的寶具!?預告函是寶具發動的前置條件,一旦到了時間後,物品持有者還未發生變動,自動獲得那件道具?”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也太BUG了吧?”格林撓了撓腦袋,“這還讓人怎麼玩?要不……果然還是將弓賣掉算了?賣掉這把弓後,再重新買一把新的?”

    格林並不介意將手中的弓賣掉,畢竟格林的職業是魔王,使用弓箭並沒有任何職業加成。唯一的問題在於,賣掉弓後,獲得的金幣要怎麼處理?

    兩千金幣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哪怕一枚金幣只有五克,兩千金幣也有十公斤的重量。

    格林可以帶着一把極品弓箭旅行,但是總不可能帶着十多公斤的金幣旅行吧?萬一哪天自己這個“魔王”身份暴露,不得不跑路,放在家裏/銀行的金幣不就都便宜其他人了嗎?

    ……

    格里芬商會。

    聽說格林的來意後,商會會長格爾德·格里芬親自接待了格林。讓格林意外的是,格里芬商會竟然也聽說了自己被傳奇盜賊希德盯上了的這件事。

    “雖然我們商會也很想買下這把弓,但是……很可惜,我們商會並沒有與希德對抗的能力。”格爾德拒絕了格林的交易請求。

    “非常抱歉,雖然我很想幫你,但是我們只是一家普通的商會而已。”貝拉多娜滿臉歉意。

    格里芬商會的拒絕,讓格林有些意外:“那個希德有那麼厲害?”

    “那可是一位傳奇。”格爾德摸了摸嘴巴上的小鬍子,“像我們這樣的小商會,一旦被那種級別的強者記恨上了,將很難生存下去。除非……不,沒什麼。”

    格林不由地皺起了眉頭:“除非什麼?”

    “額……哈哈,沒什麼。我知識在想,如果你願意娶我女兒,成爲我們家的一員,那麼你的事就是我們的事,就算我們幫你,希德也不會因此而怪罪我們。”

    “父親大人!”貝拉多娜滿臉嬌羞與嗔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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