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大魏宮廷 >第172章:萬世之基【二合一】
    四月,在博浪沙港市的繁華地段,一隊禁衛踏着整齊的步伐徐徐從街道的遠處走來,引起了街道上行人的注目。

    “禁衛軍?”

    正在一個小巷口嬉笑打鬧的三、四名當地遊俠,在看到那些禁衛軍後,彷彿是想起了不好的回憶,畢竟在一兩年前,當衛國遊俠大量進入魏國、且與魏國本土遊俠發生衝突的期間,魏國王都大梁的禁衛軍曾頻繁出動,打壓遊俠勢力,無論是魏國本土遊俠還是衛國遊俠,皆在那次打壓中遭到了鎮壓,不知有多少人被禁衛軍緝拿抓捕到刑部、大理寺、大梁府等司法衙門,其中有些人甚至於到今時今日還沒被放出來。

    一想到那些還在牢裏喫牢飯的同伴或對手,這幾名遊俠們就本能地對禁衛軍產生了畏懼,畢竟那是他們無法抗拒的執法軍隊——當然,也沒有必要去與之爲敵。

    於是乎,這幾人很快就縮着腦袋溜回了小巷,探着頭張望,想看看這些禁衛軍到博浪沙港市來做什麼,是否是爲了再次打壓他們什麼的。

    而相比較這些遊俠,街道上的行人倒是對禁衛軍的到來毫無畏懼或者驚悚,哪怕是來自其他國家的商人,因爲禁衛軍的到來,只會讓博浪沙港市的治安變得更好——上次禁衛軍到了博浪沙港市後,抓走了一大幫在鬧市鬥毆,以及在平日裏敲詐、勒索的遊俠、地痞勢力,這對於商人們來說當然是一件好事。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回的禁衛軍們,並沒有去理睬那些躲在小巷裏的遊俠、地痞,他們徑直來到了繁華地段的佈告牌,將一張榜文貼了上面。

    隨即,騎着高頭大馬的禁衛軍尉官,留下四名禁衛軍看管着這塊佈告牌,帶着其餘的禁衛軍士卒離開了。

    『什麼啊,只是來頒佈政令的啊。』

    虛驚一場,躲在小巷內的那些遊俠或地痞們,又大搖大擺地走了出來。

    而此時在那塊佈告牌面前,早已經圍滿了人,尤其是那些商人們,待禁衛軍一走,就立刻圍到了佈告牌面前,眯着眼睛仔細審視榜文上的內容。

    榜文中的內容很簡單,無非就是告訴諸人,魏國朝廷已鑄造了一批新的錢幣,並且將於今年逐步廢棄舊幣。

    『原來是推行新的錢幣。』

    人羣恍然大悟。

    而其中,來自韓、楚兩國的商賈們則流露出了不安的神色。

    這也難怪,畢竟韓國、楚國這兩個國家,以往都很擅長利用推行新的貨幣,將國家——主要是大貴族、大世家的損失,轉嫁到小貴族以及尋常百姓身上。

    甚至於,韓、楚兩國的王族、公族等大貴族,不乏有私鑄錢幣斂財的劣跡,因此,每當聽到推行新幣,韓、楚兩國的商賈就難免心驚膽戰。

    當即,便有一名來自韓國的商賈用帶着強烈怨氣的口吻低聲罵道:“一丘之貉!……不再支持舊幣的流通,那我們手中那些舊幣該怎麼辦?”

    話音剛落,就有一名魏國本土的商賈瞪了他一眼,沒好氣地罵道:“你瞎啊?上面不是寫了叫你儘快去兌換新幣麼?”

    那名韓國商賈愣了愣,眯着眼睛仔細瞧下去,還真看到榜文上有寫:爲了避免所擁有的財富受到不必要的損失,朝廷建議衆人儘快兌換新幣,此事由戶部轄下的金部衙門負責。

    “還真寫了……”

    在附近諸魏國商賈們不善的目光下,那名韓國商賈訕訕地笑了笑,朝着四周人羣抱了抱拳,權當爲自己方纔的失言賠罪。

    只可惜還是有魏國的商賈憤慨他方纔的言論,沒好氣地將其推到一旁:“別站在這裏礙眼,下半段我還沒瞧呢!”

    經此人一提醒,諸人當即便將注意力再次投向榜文的下半段。

    榜文的下半段,即清楚寫明瞭舊幣與新幣的兌換比例,同時還推出了「銀圜」、「金圜」、「金條」、「金塊」、「紙契」等好幾種流通貨幣。

    魏國的舊幣都是銅幣,它與新幣中的銅圜錢,兌換比例爲一比一,這意味着商賈與百姓手中的魏圜舊幣並不會貶值,這一條,使很大一部分商賈放下了懸起的心,並暗暗稱讚:魏國做事,確實韓、楚兩國不同。

    事實上,當韓王然奪回王權、當熊拓成爲楚王之後,韓楚兩國並未再做過這種事,但不可否認,韓、楚兩國此前確實有這方面的前科。

    至於第二條,即是規定了新幣中銅圜、銀圜、金圜三者的兌換比例,不同於舊有的兌換方式,魏國朝廷硬性規定,一枚金圜價值十枚銀圜、而一枚銀圜則等值十枚銅圜——並且榜文中明確規定,這個價值比例是世世固定不變的。

    而榜文的第三條,魏國朝廷明確指出,銅圜、銀圜、金圜三者並非全部由銅、銀、金三種貴金屬打造,其中也摻雜了其他金屬,奉勸那些投機者不必多費心機。

    不過爲了防微杜漸,魏國朝廷還是明確強調,毀幣回爐者、私鑄錢幣者,罪同叛國,一律處死、抄沒家產。

    看到這兩條,人羣中那些有見識的人,紛紛點頭,暗自在心中稱讚:魏國朝廷做事,還是非常嚴謹的,堪稱滴水不漏。

    再然後,就是金條、金磚跟圜錢的價值比例。

    在榜文中,魏國朝廷規定了金條、金磚的規格大小以及重量,且反覆強調,兩者上面必須有戶部轄下「金部」的章印銘刻,任何沒有金部章印銘刻的金條、金磚,或者在滿足規格大小範圍內卻不夠分量的的金條與金磚,即爲僞物,禁止流通,否則,則按照律令交予罰金。

    “金銀不能流通了?”

    諸國的商賈們爲之譁然。

    要知道,可能對於民間百姓來說,金、銀是相對遙遠的財富,但是作爲行商的商人,他們手中卻有不少數量的金、銀,而如今,魏國朝廷明令禁止民間的雜金流通,這可如何是好?

    好在有了剛纔的一幕,諸商賈們也不着急,繼續在榜文中尋找相關的答案。

    很快地,他們就從中找到了答案:只需到金部兌換成符合規格的金條或金磚即可。

    至於金條跟金磚的價值,榜文中明確表示兩根手指長短粗細的金條,價值約一百枚金圜,而一塊手掌左右大小的金磚,則等值十根金條,兩者皆有尺寸大小以及重量的硬性規定。

    而最後,則是對於「紙契」的補充規定。

    以往的「紙契」,是兩名商賈間的交涉,最多再加一個擔保人,但這並不足以成爲魏國刑律判斷的標準,畢竟也有一名商賈合夥擔保人故意坑害另外一名商賈的可能性。

    因此魏國朝廷現今規定,在目前魏國貨幣無法滿**易需要的情況下,交易雙方的兩名商賈,需到相關府衙——依舊是戶部轄下的金部,在金部官員的面前,當面簽訂紙契,簽字畫押,並由該名金部官員簽署姓名,蓋上章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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