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桃華未盡 >第127章 婚禮(莫九)
    1994年,在獲得安妮·弗蘭克基金會頒授的人權獎後,納爾遜·曼德拉在約翰內斯堡發表講話。他說在讀了安妮的日記後,“從中獲得許多鼓勵”。他把自己對種族隔離的反抗和安妮對納粹的反抗相提並論,並以“因爲這些信條都是完全錯誤的,也因爲古往今來,它們不斷被和安妮·弗蘭克相似的人挑戰,所以它們必定會失敗。

    同樣於1994年,捷克總統瓦茨拉夫·哈維爾在迴應怎樣面對當時東歐國家在蘇聯解體後的政治與社會變化時回答說:“安妮·弗蘭克留給後人的精神至今仍在,並且對我們仍然具有重要意義。”藉此表示自己的理念。

    意大利作家普里莫·萊維(Primo Levi)曾經表示安妮·弗蘭克之所以被廣泛認爲代表了在二戰中數以百萬計受害的民衆,是因爲“接受安妮·弗蘭克的故事,比起接受那成千上萬與她一樣的受害者來的容易。也許這樣比較好吧,人們總不能活在成千上萬悲慘故事的陰影下。”而奧地利作家梅莉莎·穆勒( Müller)在她的撰寫的安妮·弗蘭克傳記的後記中,也提到相似的想法,並且試圖消除公衆對“安妮·弗蘭克代表着六百萬納粹集中營受害者”的誤解。她寫道:“安妮的生命與死亡都是她的命運,而那六百萬受害者也有着自己的命運。所以她不能代表那六百萬被納粹奪去的性命,他們也有着自己與別人不同的命運……但她的命運,依然使我們明白大屠殺對猶太人的影響是如此廣泛,如此的深遠。

    安妮的父親奧托·弗蘭克餘生都致力於維護安妮留下的一切。他曾表示“這樣給我的感覺很奇怪。通常在正常的家庭關係裏,都是子女承受着父母知名所帶來榮譽和負擔,而我卻恰好相反。”而他也提到了出版商解釋日記何以如此暢銷的說法。“他們說,日記觸及的日常生活細節是如此的廣泛,致使幾乎每個讀者都能在日記中找到觸動自己的共鳴。”著名的“納粹獵人”西蒙·維森塔爾(Sihal)認爲,安妮的日記大大提高了公衆對那些在紐倫堡審判中已被確認的屠殺罪行的注意和認識,因爲“人們都認識這個女孩。人們都知道大屠殺對她的影響,這也是在我的家庭、你的家庭也發生着的事,所以人們都能明白這個罪行的影響。

    1999年6月,美國時代雜誌出版了一期題爲《TIME 100:世界最具影響力的人物》(TIs of the 20th century)的特別刊,安妮·弗蘭克獲選。編者羅傑·羅森布拉特(Roger Rosenblatt)對她的貢獻作出了這樣的評價:“安妮的日記燃起了所有人對她的熱情,她使人們認識到大屠殺、反猶太主義,也使人們認識到她的童真、善良仁慈,更成爲現代世界的精神象徵-不論是在受着各式各樣影響的個人精神道德上,還是在堅定人類對生存的渴望上,以及對未來的憧憬上。”他同時表示,當人們敬重安妮的勇氣與實事求是的態度時,她對自身的分析能力與寫作能力亦使人欽佩,“她的聲譽所以能長存不朽,主要是因爲她具有高度的文學水平。不論從什麼年齡來看,她都是一個水平極高的作家,能在當時殘酷的現實環境下寫出瞭如此優秀的作品。

    負面評價和訴訟日記

    自1950年代起受到公衆關注後,批評與質疑也開始不斷出現。有着作申述了這些批評,最早的着作來自瑞典及挪威。在這些負面評價中,有人質疑日記的作者不是安妮·弗蘭克,而是劇作家梅耶·萊文。

    1958年,當安妮日記改編的舞臺劇在維也納上演時,出席的西蒙·維森塔爾受到一羣抗議者的滋擾。那些抗議者認爲安妮·弗蘭克這個人實際上不存在,並向維森塔爾挑釁,要求他找出當年逮捕安妮的軍官以資證明。後來維森塔爾於1963年找到了當時的警察卡爾·西爾貝鮑爾,在會談中,西爾貝鮑爾對當時的罪行直言不諱,並在一張被他逮捕的人的相片中認出了安妮·弗蘭克。他還供認了整個逮捕過程,也記得在過程中曾翻倒了一個裝滿紙張的公文包。這些證詞後來全被其他目擊證人,包括奧托·弗蘭克予以證實。這次事件也平息了對安妮·弗蘭克存在與否的質疑。

    除此以外,有批評者提出了對作者的新質疑。這些批評者認爲,安妮的日記實際上是親猶太組織的宣傳品,而奧托·弗蘭克亦被指爲騙子。1959年,奧托·弗蘭克於德國呂貝克對一名曾爲希特勒青年團成員的教師洛塔·斯蒂勞(Lothar Stielau)提起訴訟,控告該名教師在校報上詆譭日記爲贗品。後來奧托又同時控告了在呂貝克一份報紙上刊登來信支持斯蒂勞的海因裏希·佈德貝格(Heinrich Buddeberg)。開庭審訊後,法庭分析了日記的手稿,在1960年確認日記筆跡與已知的安妮·弗蘭克筆跡相同,並確定日記爲真品。法庭判決後,Stielau撤回其言論,而奧托·弗蘭克也沒有繼續追究。

    1976年,奧托·弗蘭克控告弗蘭克福的海因茨·羅特(Heinz Roth),指他印發詆譭日記爲贗品的小冊子,法庭其後判決海因茨·羅特罰款500,000馬克及監禁6個月。羅特其後提出上訴,但他於1978年去世,而翌年上訴也被駁回。

    1976年,奧托·弗蘭克也對恩斯特·羅默(Ernst Romer)提起訴訟,指他印發一本名爲《暢銷書〈安妮日記〉的謊言》( The Diary of Anne Frank,Bestseller,A Lie)的小冊子。此案在法庭審訊時,一個名叫艾德加·蓋斯(Edgar Geiss)的人在庭上派發此本小冊子,結果他也被起訴。法庭其後判決羅默罰款1,500馬克,而蓋斯則被判監禁6個月。在上訴後刑期雖然獲得減少,但此次案件卻因爲奧托·弗蘭克後來對刑期的再度上訴,超逾了當地有關誹謗的法律規定範圍而結束。

    在奧托·弗蘭克1980年死後,安妮的日記,包括書信與分散的頁紙,按他的遺願被轉


章節報錯(免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