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阿萍擦肩而過後,姑娘獨自一人回到房間,黴味依舊很重,但是房間卻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條,絲毫不顯得雜亂,就連臨時拼起來的木牀上的牀單也平整如紙,被子疊得方方正正,桌子上放着的洗漱用品排列得整整齊齊,就連牙膏和牙刷的擺放方向都是一致的。房間裏只有一盞有些年頭的LED燈,每次剛打開時燈光都要過些時間才能逐漸亮起來,此時房間裏就着昏暗的白光,看上去愈發陰暗潮溼。姑娘將鞋子脫下並排放在門口,換好拖鞋,這才坐到房間裏唯一的一張桌子旁,從抽屜裏拿出一本牛皮封面的筆記本,抽出圓珠筆,開始在紙上寫着一些什麼。
“四月初四,晴。今天是來到西湖的第二百一十六天,不過對於我來說,今天是很值得高興的一天,找了大半年時間,我終於找到了線索。哥哥還沒有死,我真的很開心!哥哥是我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親人了,不管他去了哪裏,做了些什麼,他都是我的哥哥!”她停下筆,咬了一會兒筆頭,又埋頭繼續寫道,“不知道爲什麼,最近總能聞到熊康欽身上的那股味道。也許是我太多疑了吧,那個太監應該在寨子裏當他的山寨主纔對,怎麼可能會出現在這麼繁華的城市裏呢?”她的字體算不上娟秀,相反有着與女兒身截然相反的豪爽大氣。父親是寨主熊朗倫的助手兼財務大臣,也是寨子裏唯一一個識字的人。父親雖然識字,但還是跟老一輩的一樣,覺得女子不應該讀書識字,她的字是哥哥手把手教的,一個字一個字跟哥哥學的,直到哥哥離開寨子去當兵。寨主熊朗倫總覺得哥哥去當兵是背叛了他,背叛了寨子,在熊家的思維裏,哥哥只該成爲他的胖兒子熊康欽的得手助手,就像父親和父親的父親那樣。哥哥離開寨子的時候,她也不理解,等閹割了醉酒後企圖對自己圖謀不軌的熊康欽後,她獨自一人逃出寨子,輾轉到京城,又從京城輾轉到姑蘇城,這一路閱盡大好河山,領略了城市裏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她就徹徹底底地喜歡上了外面的生活。只是有些事情,剛剛進城的她還不太明白,比如哥哥爲什麼一定要聽那位高高在上的蔣家少爺的話,比如蔣家少爺的未婚妻會放棄蔣家少年而選擇那個在自己看來也同樣是個山裏人的李雲道。很多事情,她都沒能想明白,但她也不想去琢磨明白,只要待在哥哥的身邊,這些事情都不需要她去操心。
哥哥失蹤後,她開始瘋狂地尋找哥哥的蹤跡。她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沒能見到哥哥口中的蔣家少爺,在這個規則與大山完全不同的世界裏,她只認識兩個人,一個是哥哥,另一個則是哥哥曾經的刺殺對象——李雲道。不知爲何,她總有種預感,哥哥應該還沒死,如果哥哥沒死的話,那麼總有一天,他會出現在李雲道的身邊,取走那個山裏人的頭顱。接下來,李雲道到哪座城市,她便也會跟到哪座城市,像山裏狩獵的男人那樣,耐心地,一動不動地,守候着自己的獵物。
“今天差一點被那個傢伙看到自己,據說他的記憶力很好,見過一面就不會忘記,所以我戴了帽子。不過還是大意了,從咖啡店出來,有個大叔一直在跟蹤我,我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麼,我很害怕,所以躲進了商場纔將他甩掉。這個大叔很可怕我,腳力比哥哥還好,幸虧我機智躲進了正在辦店慶活動的大商場。
不過今天好像還有一件事情讓我很不開心,我好像感覺到了噬心蠱的氣息,可是那是熊家纔有的毒蠱呀,熊朗倫從來都不許寨子裏的族人輕易離開,熊家的人更不可能有機會帶着毒蠱離開苗寨了。嗯,一定是我自己的錯覺。萬能的山裏大神啊,保佑我儘快找到哥哥,我知道,他就在這座城市裏,嗯,我能感覺得到!”
她輕輕地合上筆記本,將圓珠筆插在封面上,又拉開抽屜,將筆記本放回原處。這裏屋裏的燈才慢慢亮了起來,印照在她鵝蛋般的小臉蛋,她手肘撐在桌面上,雙手託着下巴,無聊地玩着嗑牙齒的遊戲。她的牙很白,皮膚更白,脫下苗族服飾換上城裏姑娘的衣裳後,更顯得清新脫俗。又無聊地吐了吐口水泡泡,她才躺回小牀上,過了一會兒,突然好像想起什麼事情,從牀下的拿出一個固定在隔板上的紙包。
這是是一個用報紙包起來的包裹,她一層一層展開後,裏面是六、七沓紙幣,看上去是一萬一沓,她突然嘆了口氣:“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是得找份工作。”她今天出現在咖啡店其實是想去找工作的,她觀察李雲道好幾年,知道他極少會出現在這種咖啡廳,這裏離公安局又近,還有免費的電腦可以上網,做一個服務員她覺得以自己的能力應該綽綽有餘了,可是不偏不巧,李雲道居然在店裏出現了。這個意外把她嚇壞了,她下意識地就想跑,她也不知道爲什麼,也許是因爲哥哥曾經想要這個男人的性命,所以她不自覺地有種負罪感。等發現自己被一箇中年大叔攆上的時候,更是嚇得魂飛魄散,她不知道中年大叔是誰,有沒有槍,哥哥說過,很多壞人都有槍——這裏的槍可比山寨裏的土銃獵槍要厲害得多,這一點她從哥哥家裏的電視裏已經學到了很多,她還要找到哥哥,可能不能把小命就這麼輕易地搭進去。於是她就像一隻受驚的小兔子,忙不迭地逃回了自己好不容易纔租下來的地下室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