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到鎮上去。”

    大妞提出這個要求的時候是在飯桌上,家中的人都在,一時間,筷子都停了。

    “鎮上?是要去逛逛嗎?”五嬸善解人意地開口,氣氛似乎又有些輕鬆起來。

    大妞並未一味強橫,聞言“嗯”了一聲,沒有多言,不知道是誰的鬆氣聲大了些,然後大妞擡起頭,氣氛又有些凝滯。

    “行啊,讓你大哥陪着你去吧。”

    一家之主,五伯砸吧了一下嘴,嚥下口中的東西,應了一聲。

    大妞垂下眼,起身,率先推開了碗,離開了桌子,表示喫飽了。

    五嬸看着她的背影,好一會兒沒有動作,“這孩子,怎麼醒過來之後連爹孃都不叫了呢?”

    不是第一次發現這個問題,但大妞說自己什麼都不記得了,這其實不算什麼大事,大家都覺得等到她恢復好了,沒什麼問題就好了,哪裏知道竟然成了現在這樣子,明明一個屋檐下住着,卻跟兩家人一樣。

    喫過了飯,五嬸拿了一個空碗,放進去一個窩窩頭就往隔壁去了,這兩天,季復禮能走動了,也能自己喫東西了,五嬸便省事了許多,給他一個窩窩頭,別的都不用管了。

    因爲季復禮至今還是一言不發的,五嬸以爲他不會說話,傻子麼,誰指望他能夠說出些什麼呢?

    心裏頭憋着事兒,她把這些不好對人說的話對季復禮說了一遍,絮絮叨叨的,說到動情的地方還抹起了眼淚,她實在是想不通自己肚子裏爬出來的女兒,怎麼就突然跟陌生人似的了呢?

    季復禮就着這些喫完了一個窩窩頭,直到五嬸離開,仍然默不作聲。

    第二天,隔壁大哥借了車子來要帶着大妞去鎮上,這還是大妞得五嬸疼愛才能有這份待遇,不然的話,誰家去鎮子上不是憑着雙腿走過去的啊!

    季復禮也出了門,硬是擠上了車,死活不下來。

    五嬸他們本來想把人拽下來,但又不好太過分,試了試沒成功,就沒再繼續,心裏嘀咕,“這傻子,哪來那麼大力氣!”

    他們卻不知道,在拉扯的時候,季復禮的精神力已經給他們做了一個暗示,讓他們以爲自己並不好拽,於是那些人手上本就無力。

    大妞看不到精神力的作用,但她的靈魂是一個劍客,僅憑一雙眼,就能夠看得到大家使了多少力,對這種雷聲大雨點小的行爲表示了不解,卻又不知道是不是另有什麼隱情,也不吭聲,只多看了季復禮一眼。

    十歲的孩子有什麼好看的,季復禮常年在家窩着,以前季爺爺怕被人嘲笑,不怎麼讓他到外面去,心裏頭還存着一線希望,常常教他一些東西,然而到底是失望了,最後更是不讓他出去,免得成了衆人的笑柄,好像季傢俬德有虧似的。

    後來季爺爺過世,翠兒雖然盡心,但也怕他跑到外面去找不到,到那時候,她一個沒了夫家的童養媳,還能有什麼好,爲了自己的小命考量,她每次出門都會把門鎖好。

    而原主那時候已經養成了在家玩兒的習慣,並不會肆意破壞什麼東西,這也是翠兒以前常常暗自慶幸的。

    傻了,但還不像別的傻子那樣討人煩。

    這就是原主在村人心中的印象,也正是因爲不討人煩,才總有人能夠記着季爺爺的情分,多看顧他一些。

    不然,縱然多深的感情,也都會消磨乾淨了。

    五嬸他們對季復禮也是同樣的看法,雖然貪走了那些銀子,但五嬸從沒想過讓季復禮直接餓死,省事省力,儘管給的少,但她確確實實還在照顧着,並沒有因爲翠兒的一走了之而放棄飯食供應。

    僅憑這一點,季復禮便不準備對那一兩銀子多做追問。

    “行了,既然他想去,一起去就是了,難得他想出一次門,多曬曬太陽也好。”五伯這樣說着,又讓大兒子多加照顧,人是他們帶出去的,自然還得他們帶回來。

    五伯的大兒子跟季復禮算是一輩的,卻比季復禮大一些,也懂事些,點頭應了,覺得一準兒沒問題。

    鎮子上沒什麼集市,又並非節日,沒有多少人,三人到了之後,大哥先把車子寄存在某個小店,才帶着兩人開始逛。

    才走了沒多遠,大妞就藉口要買胭脂水粉,進了某個店,她以前也是來過鎮上的,大哥並沒有很擔心,約好在哪裏見之後就帶着季復禮了,然而季復禮還有自己的事情,又不好說,逛了幾步便裝累,蹲着再不肯走了。

    大哥無奈得很,好容易來一次鎮子上,他還想買些東西回去吶,可不是真陪着逛的,想着擺脫了旁邊兒茶水攤上的攤主一聲,自己先去斜對面兒的店鋪買個東西就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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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   攤主覺得看人這事新鮮,多問了兩句,大哥不願意說季復禮是個傻子,便說他這個兄弟反應慢,讓攤主多照應一下,別被人騙走了。

    “行啊,這是個什麼事兒,你就放心好了,沒問題的。”攤主爽快應了,想着左不過一會兒的工夫,一個大男孩兒,又不是什麼小姑娘,還能丟了不成?

    誰知道,就是他轉頭找錢的工夫,再回頭,原地上就沒人了。

    季復禮動作很快地去了縣衙,也不用走大門,從旁邊的角門找了個衙役問了兩句,知道銷契書該找哪位書吏之後,就直接擺脫人家去找了。

    “你是季明倫的孫子?看不出來啊,還是個讀書種子。”書吏姓趙,有着非常顯眼的山羊鬍,一眼就能看出那種聰明勁兒來。

    在外人面前,季復禮完全沒有裝傻的必要,一舉一動都文雅十足,這可不是原主能有的教養,而是他,歷經十餘世的魂靈自帶的氣質。

    “讓大人見笑了,晚輩不才,不過粗讀書經而已。”季復禮彬彬有禮地作答,嘴角的笑容恰到好處。

    他自身並沒有多少多餘的錢財,也唯有刷臉才能夠得到些許便利了。

    在他看來,所有靠臉喫飯的人也不是全然靠臉,總有些氣質加成作用,後者他自問不缺,如此,只要五官端正,沒什麼見不得人的惡疾在臉上就好了。

    事實也正是如此,十歲的孩子,說是大人又小了些,說小吧,家中獨子,也是訂立門戶的,尤其他的長輩都不在了,很容易博得別人的憐惜。

    趙書吏不過是翻看契書纔多問了兩句,根本算不上刁難,且恰好,這個事情他也曾聽聞過一些。

    “你可知道銷了契書會怎樣?”趙書吏又多問了一句。

    “自然知道。”季復禮笑了一下說,“自此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翠兒從活契變成死契,爲的不就是這八個字嘛,既然如此,何不成全她?

    憑現在的季復禮,也沒有不成全的能力,縱然有這一紙契書在先,那死契完全可以算作無效,但,翠兒效力的那家還不知是怎樣權勢富貴,可是一個普通人能夠惹得起?

    還記得紅樓夢中尤二姐的未婚夫,幾次三番被人折騰,想要討得一個公平都要是上頭的人內鬥,他才能夠邁進府衙的大門,否則,不過是某個破落戶,更可能死在某個不知名的角落裏。

    那時候,是又會管尤二姐是不是違約另嫁?

    事情的公道在哪裏呢?

    事情的公道從來不在窮人的手中,因爲他們沒有說話的權力。

    古代,或許就是這一點悲哀吧,連關注普通人生活的新聞媒體都找不到,又拿什麼當做自己的喉舌,代爲發聲呢?

    民如螻蟻,碌碌無聲。

    確定季復禮懂得這其中厲害,並不是被人哄騙要銷了這契書,趙書吏也沒多事,爽快辦了,分文未取,很有些人民公僕的意思。

    衝着他這般爽快,季復禮便要多謝兩聲。

    再出門的時候,正碰上滿頭大汗過來找人的大哥,當着趙書吏還有那個衙役的面兒,季復禮臉上的笑容依舊自然,再次道了謝辭別。

    大哥呆呆地看着,他從不認識這樣的季復禮,好像換了一個人似的。

    “你… …”

    “大哥這麼快就過來了,放心,我不會走丟的。”季復禮沒有多說什麼,主動拉着大哥的手,往外面拽了拽,大哥心不在焉,順着他的力道就跟着走下了衙門的臺階。

    “你,你這是怎麼了,怎麼突然好了。”

    對於季復禮的傻病,大哥是知情的,事實上,村裏人都知道,因爲季爺爺雖然不願意多講這件事,但有什麼是真的瞞得住呢?

    只不過從未有過接觸,不知道原來這樣是“傻”嗎?

    “我以前只是反應慢些,腦子裏還是清楚的,前段時間病了一場,竟是一下子清爽多了,這纔要多出來走走。”季復禮一句話算是解釋了以往的不同,還暗示五嬸其實是知道這件事的。

    大哥撓撓頭,沒有再吭聲,他向來不怎麼關心左右的私事,也不怎麼摻合女眷的八卦,覺得大約是五嬸沒有刻意說起,便不再追問。

    “啊”了一聲,說:“糟了,光顧着找你了,竟是忘了大妞還在等着,咱們快些過去。”

    知道季復禮正常了,大哥與之相處便放心了許多,說着話當先跑了起來,完全沒理會後面的人跟不跟得上。

    作者有話要說:  不容易啊,終於不用裝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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