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夜漫漫,街角能夠看到幾盞燈籠高懸, 不時被幌子遮住, 半邊影子來回,好像移步前來的鬼怪, 有着猙獰的形態, 邪惡的心思, 等待着時機將人撲倒。

    “天乾物燥, 小心火燭!”

    更夫的聲音拖着懶洋洋的長調,從長街的這一邊兒傳到那一邊兒, 悠長的氣息好像那席捲而過的風, 吹起街角那越界的幌子, 露出燈影下搖盪的……

    “啊――鬼啊!”

    更夫的喊聲悽慘而犀利, 劃破了夜色的寧靜。

    幌子落下,那搖晃着的紅衣好像又是靜止的,並不爲外界所動。

    隔了兩條街的府衙從寂靜中甦醒, 差役們揉着眼睛跟着步履匆匆的大人們去勘察現場,如今可是太平盛世, 命案可是需要重視的。

    一羣人忙忙亂亂地趕到現場, 屍體已經被放下, 是一具男屍,三十來歲,中等身材,身着白色褻衣,不過從衣領處已經被鮮血染紅, 脖頸上的一刀是致命傷,傷口很深,繞頸一週,若非骨頭未斷,恐怕頭早已割下。

    因爲這樣的傷口,失血過多,褻衣幾乎已成紅色,遠遠看去,便和酒樓的幌子底色差別不大。

    死者腳上的鞋子少了一隻,另一隻落在酒樓門邊兒,經查,死者便是這鄭家酒樓的主人鄭有財,一妻兩妾一子三女。

    其妻汪氏乃是阜陽縣本地人,富家出身,鄭有財正是因爲做了汪家的女婿纔在阜陽縣立住腳,之後卻有些忘恩負義,在老丈人死了之後霸佔了汪家的錢財,把年齡還小的小舅子賣給了柺子帶走――這件事是汪氏含淚訴說,她被矇在鼓裏,知道的時候已經晚了,竟是找不回來人了。

    這樣的男人偏是她的丈夫,她就是知道了也無可奈何,大鬧哭泣的結果就是她這個當家夫人的地位蕩然無存,成爲了後院裏泥塑木雕的菩薩,再也動彈不得。

    汪氏年輕的時候落過胎,傷了身子,之後就再也沒懷上,家中的兩個妾室一個是她的陪嫁丫頭邱氏,一個是曲苑的戲子董氏。

    邱氏育有兩女,都被汪氏教養,董氏生有一女一子,女兒在她身邊養着,兒子卻充爲嫡子,一出生就被抱給了汪氏當親子。

    該子叫做鄭鑫,如今也有十五歲了,在縣學讀書,每十日回家一次。

    說起來,今日正是該子回家的日子。

    鄭鑫醒來的時候夜色正深沉,他起身推開了窗子,有些年頭的轉軸並不那麼靈活,發出暗啞的聲音,“咯吱”一下,讓人牙酸。

    夜風寒涼,初春的天氣,院子裏的迎春花正在盛放,哪怕是在這無月的夜色中,似乎也能看清那鮮亮的黃色。

    “少爺,少爺!”

    小廝六順高聲喊着跑進來,他的聲音中有些明顯的慌張和驚恐。

    “少爺,老爺死了。”

    直白淺顯的說法,喘息不定的聲音驚得一旁的素珍摔了茶盞,碎瓷的聲音有些刺耳。

    “啊,大半夜的胡說什麼,老爺不是在董姨娘房裏歇着,哪裏來的……了,你到底發什麼顛吶,說這些胡話!”

    素珍含糊帶過那個字眼兒,本來還有幾分朦朧的睡意這時候徹底清醒了,看六順的樣子,她想,那大約不是謊話。

    這時候,後頭院子也熱鬧了起來,七嘴八舌的聲音吵雜無比,讓這個夜徹底無法平靜下來了。

    阜陽縣縣令是去年纔來的落地舉子陳枚乘,他的岳家有些能力,他自己也會做人,活動到了縣令的位置上可算是志得意滿,只想着平平安安熬日子,熬上幾年說不定還能再往上動一動。

    因爲這種求平穩的心態,他在本地的口碑不錯,阜陽縣雖然是個小地方,但也有那麼幾戶富貴人家,平日裏對他這個父母官也是多有孝敬。

    鄭有財就是其中的一家。

    如今他家出了事,不管怎樣也是要好好做主的。

    有着同樣想法的還有縣尉陳儈,他不比那流水的縣令,三年一過就要換人,他這個縣尉是地頭蛇,在阜陽縣已經二十多年了,當年鄭有財纔來不久就跟他交好,彼此來往多年也算是朋友了,這次的事他的悲傷也更真一些,紅着眼睛讓仵作好好驗屍,那模樣好像要把兇手手撕八塊兒似的。

    鄭有財只有一個兒子,又正好在家,詢問事情的時候就把他叫出來了。

    陳枚乘對這位縣學學生記憶不深,童生試並不是每年都有的,對方考試並未經他,彼此之間也沒什麼師生關係,更是未曾見過人。

    這會兒打量一番,雖是深夜被叫起,又是這樣的事情,但對方的舉止並未有失態之處,禮儀不錯,樣貌也不差,斯斯文文的讀書人樣子,看着就讓人心生好感。

    陳枚乘捋須問了兩句,一派

    尊長模樣考校了一下對方學問,這才爲他父親鄭有財的去世說了兩句遺憾話。

    鄭鑫一一應了,拜過縣令後,纔去陳儈那裏回答問題。

    之前,少不得又要被安慰兩句。

    “賢侄,你放心,我定然幫你找到那個兇手,讓他不得好死!”

    陳儈說得義憤填膺,他跟鄭有財的交情,起碼此刻是不摻假的。

    “多謝叔父。”鄭鑫行了一禮,言辭中似乎有那麼一點兒親切之意。

    陳儈不耐煩那些禮儀,又說了兩句,便又去督促辦案了。

    如今這案子突然,無論是鄭有財的妻妾還是朋友都有嫌疑,唯獨一個人例外,就是鄭有財的獨子鄭鑫。

    陳儈領着人查了半晚上,直到天亮纔有人,鄭家的八卦聽了不少,卻沒聽到什麼有用的。

    鄭有財死得慘,那麼不利落的割頭手法,要不是先被刺中咽喉死了,恐怕要把人折磨得恨不得馬上死。

    從這一點上看,並不像是男子所爲,因爲男子的力氣更大,殺人也會更乾脆利落。

    但刺中咽喉的一擊以及把人吊起來,又不是女子的體弱能夠勝任的。

    不像是單人,難道是多人合謀?

    又爲什麼非要把人吊在鄭家酒樓呢?

    深夜移屍本就怕人看見,把屍體吊起更容易暴露,是爲了泄憤,還是有什麼特殊的理由?

    阜陽縣只比下等縣略好,平時沒有什麼案子可抓,這一樁命案就是大案要案,容不得人不重視。

    偏偏分析下來又沒什麼頭緒,起碼陳儈的腦仁兒都疼了,也沒覺得有什麼突破口。

    命案不破,人就不能入土爲安,時間久了,鄭鑫便上門來求見,在情在理的要求讓陳儈也不好推。

    最後,這樁案子稀裏糊塗就落到了那個不知道被拐子賣到哪裏的汪家小舅子頭上,說對方爲了報復,多年後回來殺人。

    至於這人殺了人之後,那自然是逃了啊。不逃難道還等着被抓來殺人償命嗎?

    鄭有財和那個汪家小舅子汪佑倫早有奪產之仇,後來汪佑倫被賣,彼此的仇恨那真是深到沒話說,只要人沒死,不報仇是不可能的。

    推己及人,這樣的推論完全沒錯。

    陳枚乘卻對此不甚滿意,道:“在外多年之人,便是記得仇恨能夠尋回鄉里,又怎麼有能耐進入後院殺人?”

    事發時是深夜,有家丁下人爲證,家中無人外出,便是會翻牆手段,巡夜的狗也不是那麼好收買的,對方又是怎麼找到鄭有財,在不驚動其他人的情況下把人殺死帶走呢?

    鄭家酒樓與鄭家大宅可還隔了一條街吶。

    縣令的想法並非無稽之談,誰也聽出來這個潛臺詞是――此事必有人接應。

    而接應之人,不用縣令明說,陳儈也想到了汪氏。

    說來可笑,因爲汪氏的不識相,鄭有財只把她當擺設,日常管家多是邱氏,便是陳儈也是把邱氏當嫂夫人看待的,如今有事,汪氏竟成了罪責難逃之人。

    “冤枉啊,民婦冤枉!”

    汪氏完全沒想到會有這樣的發展,在衙役上門逮人的時候懵了一下,醒過神來就知道喊冤,卻也不知道到底怎麼回事。

    還是到了大堂上才知道丈夫竟然是被親弟弟所殺,連自己也有了罪。

    這變故真是……真是……

    汪氏險些沒有暈倒在大堂上,反反覆覆也就知道喊冤了,心裏頭恨死那個未曾謀面的弟弟了。

    竟是把這些年的思念之心都變成了恨意,被拉下去的時候甚至顧不得自己一貫的端莊模樣,破口大罵那不得好死的弟弟竟是連累她。

    鄭鑫當時正在處理鄭有財的身後事,聽到消息的時候就看到記憶中賢惠的嫡女毫無形象的一面。

    說不上意外,只是有些感慨,他以爲自己的到來就是改變,結果案子還是這樣判了,這算是劇情的慣性嗎?

    不管怎麼樣,汪氏這位嫡母還不能死,不然纔是真正的無力迴天,將來那位小舅舅汪佑倫找上門來,沒有汪氏緩衝,可把原主折騰慘了,只衝他是鄭有財的兒子,兩人的仇恨就不可化解了。

    那位這些年受過多少苦竟是非要原主也來一遍,想想劇情中那些手段,鄭鑫也不覺皺眉,總還是改了纔好。

    而要改,汪氏就要活,他這個只知母爲汪氏的兒子也要做到足夠孝順,才能在日後爭得同情分。

    作者有話要說:  又是存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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