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賭注有些大,不過你們贏了。”胡尚榮暗自點頭,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鏡,他現在近視的度數很高,離了高度數的眼鏡幾乎是個睜眼瞎,因爲用腦過度又或者是心神焦慮等問題,他的髮際線也有些朝上發展,乍一看去幾乎比旁邊同樣歲數的年輕人老了十歲不止。

    唯一讓他能夠安心的則是他死死記在腦子裏的那些資料還有那一小塊兒隨身攜帶出來的樣品。

    爲了完成攜帶樣品這樣的工作,他借鑑了一些影視作品裏通常有的梗,把鈾235藏在了血肉裏,爲了這一點點兒樣品他要付出的遠比想象中更多。

    遠在渡輪上的胡尚榮並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夠這麼順利地離開,還有一個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認識到了這種武器的威力,自然也會想到若是敵國擁有之後的可怕,爲此積極奔走,引起政府重視的同時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讓他平安回到了國內。

    宮中更是如此,這一入冬,宮中就接連有人病倒,其實往常也有,但此次病倒的人卻不一般,最得皇帝寵愛的淑妃娘娘病倒了,這可真是… …

    且不說宮中多少人拍手稱慶,皇帝那裏卻是心心念念,即便被太后以“{怕過了病氣”攔了,還是日日流水樣派人送東西過去,禁都禁不住。

    這般盛寵,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來的了。

    這些小道消息很難傳到李喆的耳邊,他如今跟朝陽並不常見面,宮中的消息便少了,還是過年宮宴的時候,偶然聽到有個小宮人說“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還有此事。

    不過,到底是宮中的事,他只聽了一耳朵,也沒理會。

    熱熱鬧鬧過了個年,李喆仔細打聽了一下胡爲璋的人品,沒什麼好說的,十的年齡有兩個通房實在太正常了,只要沒有那種寵妾滅妻的苗頭,其他也沒什麼好擔心的。

    因爲劇情中原主好心辦壞事的教訓,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陽婚前和這位胡爲璋見上一面好好聊聊,確定他人品如何,卻也怕弄巧成拙,讓人誤會他跟朝陽不清白,再壞了朝陽的幸福,索性,只着人私下裏打聽,把打聽到的消息送給朝陽就是了。

    次年,朝陽出嫁,風風光光,十分熱鬧,李喆親手畫了一幅畫做賀禮,他早已見過胡爲璋,品相端正,沒什麼好挑剔的,索性畫中便畫了他和朝陽並肩而立的模樣,採用了寫實的畫法,被皇帝舅舅批爲“全無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後朝陽似乎過得很好,進宮謝恩的時候李喆和她又見了一面,梳着婦人髮髻的朝陽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談話間好像跟以前一樣,卻又有些難以品味的細微差別。

    李喆突然想到了賈寶玉的一句話“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魚眼珠了。”到底還是不一樣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小了,長公主千挑萬選,選了賢妃家的一位姑娘,詩書禮儀半點兒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讓挑花了眼的長公主見了也難得說了一句“滿意”。

    李喆把劇情又翻了一遍,確定這位真的不是劇情上的人物,這才點頭應了,沒有人喜歡被定義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樣,所以但凡劇情中出現的,李喆都不想要,這樣一來,他的選擇餘地就小了,起碼他身邊的這些丫鬟姨娘團是不會出現了,至於以後會不會有妾室,李喆沒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畫作上。

    足夠的知識儲備,足夠的眼光積累,李喆的畫畫水平與日俱增,起碼得到了一位書畫名家的肯定,這之後也跟着對方踏踏實實學了一段時間,畫畫的技巧已經足夠,唯獨欠缺的則是靈性。

    “靈性是天生的,每個人都不一樣,我教不了你。”畫作名家這般說着,直說已經沒什麼可教的。

    李喆對他這樣的話並不滿意,沒有什麼是天生的,或許有些人會天生聰明,但他有足夠的時間讓笨鳥先飛成爲事實,所以,他覺得多鍛鍊還是有好處的,尤其畫作這種東西,跟書法一樣,都不是一家獨大的,別家的優秀之處如果他能夠吸取來,也會成爲自己的獨特風格,至於感情什麼的,他覺得所謂的寄託感情都是通過畫作的實物展現出來的。

    想要悲傷寂寥,可以畫滿池枯荷,取“留取殘荷聽雨聲”之意;想要遼闊豁達,可以畫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煙直”之意,也可畫青天白日鳥成排,取“一行青鷺上九霄”之意;想要歡喜也不難,圓月大樹杈,紅絲系花燈,取“月下雙眉對,燈影映人紅”之意… …

    總之,想要的感情和畫作的內容有關,當然西方那一套先鋒主義抽象派系可以不用過來湊熱鬧了,那種李喆學了畫也完全看不懂的東西還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讀吧,就他個人而言,還是更喜歡本國的畫作。

    而就他所知的畫作的進步也只來源於兩點,一點就是靈性,也就是悟性,有人天生感觸比別人好,能夠抓牢那些色彩的變化帶給心靈的感覺,這就是靈性,很難強求。

    另一點則是李喆能夠做到的,就是多練習。

    想想達芬奇畫雞蛋的故事吧,連那樣的人最開始都是從畫雞蛋開始的,還畫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覺得自己的練習還是不夠。

    公主府倒是有足夠的紙張筆墨供他練習,但他卻沒有天天畫雞蛋的耐性,今天的樹和昨天的樹到底有什麼不一樣呢?怕是新長出來的葉子都沒發芽吶。

    不喜歡對着一樣的東西作畫恐怕是李喆自略有小成之後就養成的怪癖,好在像他這樣的出身,完全不介意這麼點兒連瑕疵都稱不上的“個性問題”。

    他最開始只是跟長公主申請到莊子上住兩天,後來就開始往遠了跑,同一個經緯度上,景色什麼的又能有多大差別呢?他想要畫更多的東西,想要畫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長硬了,總是要飛的,娘不攔着你。只一條,該帶的人不能少,別讓娘在家裏爲你操心。”長公主這樣囑咐着,兒子不愛出門的時候她愁,愛出門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應了,猶豫了一下,還是沒有說,太后看着不老,年歲卻不小了,以這時候人的壽命來看,已經是老人了,身邊離不開人,若不然,他其實更想帶着公主娘一起走,就當是旅遊也好。

    有錢有權,哪怕交通不方便,這樣的長距離出行對李喆來說唯一的困擾就是馬車有些顛簸,但坐什麼不顛簸呢?火車還免不了顛簸吶,足夠舒適的馬車足以讓他把這點兒困擾拋之腦後。

    便是真有哪裏不好走,長公主府的駿馬牽出來,騎上去溜一圈兒也是一種享受。

    自覺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別,這就帶着大隊人馬出發了,他是沒能看到自己出門時候的盛況,前頭的都出城門了,後頭的還在府前沒走,這樣的一隊人馬,不要說強盜山匪見了望風而逃,就是小地方的縣城,只怕也住不下這許多人。

    當然,作爲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準備了動物皮做成的帳篷,說起來,這東西也不是他發明的,早就有人這般做,只不過是他命人將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來,李喆才發現他到現在爲止,他的這輩子似乎除了精研畫作也沒幹別的,好像就給公主娘提了個醒,後面的發展,目前看來絕對不會和劇情一樣了,所以,劇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簡簡單單的宅鬥誤殺之下嗎?

    《悲劇發生前[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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