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天文學 > 掃明 >第一百八十章:一十二金牌鐵律
    “軍議司,暫設參謀、參政、參軍三處。李巖,管清天,命你二人分別爲左右軍議,至於朝廷上的官身,本將今晚會與知府孫大人去說,公文會一同發給你們。”

    聽王爭說到這裏,李巖驚愕的呆愣住,有些不知所措,臉上的表情複雜的很,既有驚喜,也有錯愕。

    管清天倒是反應迅速,領命後發現李巖站住不動,趕緊拉了他一把。

    李巖這才反應過來,立即跪在地上,受命答謝。

    軍議司是王爭首創,這個名稱從前都是聞所未聞,軍議這個官職也是李巖頭一次聽到,縱然如此,他卻也明白這個職務在整個登州營系統的重要性。

    按王爭方纔所說,軍議司下轄參謀、參政、參軍三處分署,雖然名稱顯得老套,但各個分署的職責所在一目瞭然,沒人覺得不妥。

    參謀處自然是出謀劃策,一些平日的大事小情,戰前的統籌策劃參謀處都會加入,而參政處則是負責各地的公文、行文處理,把王爭的政令有條不紊的發佈出去。

    由於如今軍議司還不成熟,田畝的分配等一些雜事也都劃歸參政處。

    至於參軍處,與其他兩個一樣,今後是一定還要加設分署分權的,眼下王爭讓他們負責軍中大小事務,包括戰功的記錄、升調通知的下發等等...

    說起來,軍議司的處置範圍幾乎涵蓋了現如今登州營系統的全部,除了軍議司,登州營下轄還有巡檢司。

    現在的巡檢司王爭要想繼續統領也簡單,只需要讓人去找登州的鹽政監察使,奉上幾千兩銀子就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過這種事王爭一般都交給範若海去做,他是山東的大鹽梟,這些事幹的最多,讓他去找鹽政監察使也能更有說服力。

    所以在場的人哪個都明白,這巡檢司雖名爲朝廷司署,卻早成了王爭的“保安司”,在登州營正兵以外做那些護佑鄰里的事情。

    說來也是諷刺,即便是巡檢司名下最普通的一個地方鹽丁,每月足額拿到的餉銀也比其他朝廷正兵多,比起蓬萊城內一些軍將的家丁也只是略有不及。

    軍議司的事情讓李岩心潮澎湃,眼前如同撥開雲霧見青天一般,管清天也是渾身充滿了幹勁,不過兩人忽的想起來,當務之急卻不是這件事。

    登州營上下的軍兵按照戚帥的選兵規矩,王爭招募的是三種人,其一是無家可歸的難民百姓,這些人對流寇和韃子都有刻骨仇恨,操訓和戰鬥都是狠命的來。

    其二是淳樸的耕田農戶,這些人一直都是老實巴交的過日子,當時卻無地可耕,喫不飽飯,所以想要拉攏他們付出的很少,無非是幾兩餉銀、幾畝田地。

    第三種便是往日刀頭舔血的鹽丁,這些人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幹那販賣私鹽的勾當,膽氣已經是足夠,所缺的無非就是金銀。

    王爭是私鹽起家,一方面許給他們買賣私鹽的正規性,另一方面按月給他們餉銀,所以都能死心塌地的跟隨。

    這三種人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以往的生活並不好過,要麼是行走在生死之間,要麼是窮困潦倒。

    如今來到蓬萊這等大城,享受的東西應有盡有,手頭寬裕了,管不住自己也是正常。

    王爭心裏清楚的很,奢靡現象眼下剛剛開始,儘早加以遏制還來得及,不然早晚要釀成大患。

    這件事放在其他地方可能是相當平常的一件小事,卻立即引起了元帥府的注意,當天晚上副總兵王爭就發佈了處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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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   那日的會議過後,那三個趁夜跑出軍營去青樓的文登營兵都被削除軍籍,賞下的五畝官田也盡數收歸。

    這還沒完,王爭爲了影響擴大,以儆效尤,這件事做的十分絕情。

    那三戶人家被王爭一紙軍令驅趕出登州府境,扶老攜幼的帶着大包小包,在全城人目視中,哭喊連天,叫罵不止的遠行而去。

    不過他們叫罵的卻不是王爭,而是自家不爭氣的男人們,一些婦人甚至是喊打着出城,本來好日子就在眼前,他們卻違反軍規毀了這一切。

    那三個違反軍規的人也是滿心的後悔,世上沒有後悔藥可喫,從踏出軍營的那一刻起,他們的結局儼然註定。

    這種雷霆手段讓所有人懾服,不少躍躍欲試的人都是冷汗直冒,不斷慶幸自己還沒幹,全家驅趕出登州府境,這可等同於死刑了。

    誰都知道,登州府境以外的地方根本不太平,土匪馬賊多如牛毛,官兵也和登州營不一樣,都是正了名的土匪,將官們明搶豪奪根本沒法抵抗。

    “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太平景象也就在王副總兵治下的登州府境才能出現,王爭這一道冷血無情的軍令,可是狠狠的將一盆冷水澆到所有人的頭上。

    就連待遇最好的正營戰兵都被毫不留情的處置,更別提其餘的輔助兵與鹽丁。

    王爭並沒有就此罷休,十分重視這件在其他人眼中的小事,處置了犯事正兵的第二天晌午,副元帥府便是出臺了一系列的政令。

    其中軍議司的成立倒並沒有引起大衆注目,登州營的“七日兩休,十二條鐵律”流傳甚廣。

    簡單的意思,就是今後登州營的正兵,包括輜重兵等輔助兵,七日都會有兩次回家休息,與親人團聚的機會,以往軍兵一直喫住在營房的情況不再出現。

    王爭王副總兵親自發布登州營之十二道金牌鐵律,其中,“夜出營房”赫然在列!

    當然了,這十二道金牌鐵律並不是全部,經過剛剛成立的軍議司商議,只是列出了最有可能出現,最嚴重的十二個方面,其餘的各項規定與處罰方式都詳細的列在“登州營軍規”中。

    登州營軍規一書,由王爭親自負責,軍議司協同完成,出臺後就要立即發下,上到董有銀、黃陽、高亮、鄧黑子四人,下至每一名什長,都要人手一份。

    同時,王爭還規定,日後軍規的熟背與念讀添加到日常軍官功績考覈中,也要記錄入冊,對軍官的升降調任起到影響。

    這可難壞了登州營的軍官們,他們可都是老粗,大字不識一個,平日最擅長的是上陣打仗,忽然讓他們讀書識字,個個都是難受的緊,叫嚷着寧肯再回去操訓。

    說是這樣去說,登州營軍令如山,自然沒人敢頂着幹。

    既然軍令已下,那就絕無收回與偷懶的可能,你不看,後面可有大票的人盯着你的位子!

    登州營強者爲尊,軍功加身卻未升職的兵士多的很,都是忠義敢戰之士,隨便抽出一個就足夠頂替了你的位子,到時候可是哭都沒地方去哭!

    不過話說回來,左軍議李巖與右軍議管清天編寫的時候自然也考慮到了這方面,所以書中用的基本上也都是大白話,字都用筆畫最少的,字數也是能少就少。

    整本書王爭是第一個讀一遍的,頗是淺顯易懂,簡單明瞭,上面多是一些熟識的規矩,只要用心去看,不是傻子都能明白。

    登州營的軍官自然沒有傻子,想要記下來也並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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